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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4

    客舍青青 作者:蟋蟀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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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他的内心也是不安和惶恐的。赵师容对他而言一直是神明般的存在,而他自己只不过是匍匐神坛下顶礼膜拜的香客,如今他居然可以走上前去,跟神明并肩而坐,同赏祥云。在这种巨大的恩赐的幸福中,他这个昔日的香客难免心中惴惴。

    就拿请赵师容吃饭来说罢,事先他思量了很久:是请赵师容吃中餐还是吃西餐?若是中餐,应到哪个饭店?若是西餐,又应到哪个饭店?他想问一问师容的意见,踌躇半天打电话过去,是老妈子接的,说太太还没起床呢!连忙致歉,惶恐不已地挂了电话。抽了半支雪茄,决定去吃西餐,尽管自己喜欢的是中餐。因为他知道萧开雁经常请赵师容吃西餐,想来师容定是喜欢的。况且在他眼里,赵师容正是有一种跟传统中国女子所不同的气质——一种异样的高华,这正是西餐给他的印象。所以,师容和西餐,是相得益彰。何况,就算请错了也没关系,他们即将结为夫妇,夫妇们有一辈子的时间来一起吃三餐,或是随便什么师容爱吃的东西。

    赵师容用叉子叉起蘸酱的生蔬,往口里送。她没怎么动牛排。柳随风却是一气吃了一块牛排,又开始切第二块。他见赵师容如此,殷勤道:“师容爱吃素?”说起来,他还真没什么印象赵师容爱吃哪些东西。记忆里好像赵师容没什么特别爱好的食物,像是有什么便吃什么。这让柳五觉得惊奇:大小姐居然不挑嘴?后来变成了爱戴赵师容的理由之一:到底是出身高贵的小姐,对吃饭如此淡定从容,换了穷人家的丫头,可不就是这种吃相了!柳五自己出身低微,对于食物尤其是肉食保持着挥之不去的饥饿感,吃得再饱也不觉得饱。因此对于赵师容这种淡然的风度,便格外感佩,感佩中带着自卑。

    赵师容咀嚼着蔬菜,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她不想向他解释,她吃素是因为李沉舟这两年吃素吃的多,她是跟着李沉舟的习惯来。自己并非不爱吃美味的肉糜,只不过一同进餐的人是他,她失了品尝菜肴的胃口,寡淡的蔬菜更加应和她的心情罢了。

    柳随风等了半天,没等到回应,目光渐渐盯在自己持刀的指甲盖上。只有极少的人知道,柳五爷的刀法是比枪法更加无所匹敌的存在。上次他好像在李沉舟面前露了一手——是他大意了,不过想来李沉舟应该并没有做太多的联想。被开了苞的老狐狸,在床上的老狐狸,视力和爪牙都已悄然退化。

    柳五的目光移到赵师容盘绞如云的乌发上,眼里带着梦游者般散漫的温柔。他不介意赵师容对他的态度,冷落也好,生硬也罢,他全盘接受。而他在赵师容这里受的气,则会在别处得到宣泄——一五一十的宣泄。他绝不会委屈自己,更不会委屈赵师容,如此一来,就只好委屈其他人了——莫艳霞之类。

    他以极其罕见的絮叨开了口:“四五年前,我在明故宫西边买了座幽静的宅子,停停歇歇地,装修了个大概。我想婚后,住到那边去,不知道师容你愿不愿意过去看看?看哪里不合心意的,哪里想放什么样的家具,说一声,我叫人去弄……买了这几年,都没舍得住,觉得这么好的房子,一个人住太浪费……好房子得有好伴侣,好妻子,才会有好人气,好宅运……嗯……”说到后来,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说几个字,望一眼赵师容,春水春波在眼里荡漾,春花春草在脚下怒放。

    “鼓楼的宅子你准备怎么办?”赵师容搁下叉子,神情冷淡地打断他,“如果我没记错,沉舟在估衣廊还有个公寓,还有那个碑亭巷,不过碑亭巷里还住着人,暂且不算,那个夏樱桐我知道是一早就走了……新房不用着急,先将老房子处理掉再说吧!”

    柳随风听到估衣廊三个字,心里隐隐地不自在。他倒是想忘掉,自己曾跟李沉舟在那个公寓里的一幕幕□□,那种毫无顾忌的冲撞快感,最原始的雄兽般的欲望……轻轻地扯下嘴角,他笑道:“一切都听师容的,你说把老屋怎办罢!”

    赵师容将最后一棵生菠菜切断,“留着——留着睹物思人。”

    柳随风脸色连变数下,春水春花一个干涸,一个凋零。

    赵师容不再看他,慢慢地饮茶——李沉舟的习惯。她说:“沉舟是要回来的,他回来后,不是还要住回去麽!……他的东西,你也别乱动……就算估衣廊里面以前住的是夏樱桐,你也给我先留着,万一沉舟哪天回来问我要,发现被你卖了,他会不高兴……”

    柳随风低着眼,没有反驳,手上的餐刀却慢慢握紧了。

    “什么?五爷跟夫人……?”兆秋息挑了一筷子拉面,顿在半空,“夫人要嫁给五爷?”难以置信,半张着嘴冲着宋明珠。

    宋明珠跟兆秋息坐在小馆子里吃面,热汤烫面,驱走逼骨的寒湿。辣子放了很多,几口下去,舌头直吐。她喝口甜酱汤,笑得有点儿嘲讽,“没想到吧?我也没想到……柳五藏的居然是这份心思,赵姊为了帮主,只好答应。哈!如今莫艳霞成天在宅子里歇斯底里,我连鼓楼都懒得回。商会抵掉,我乐得轻松,柳五现在是满面桃花,除了赵师容,看不见别的,也想不起别的,还是那句话,我乐得轻松看大戏!”用手去撕肥瘦相间的大块扣肉,吃得秀气的鼻尖上冒了汗。

    兆秋息哑在对面,望着她大快朵颐,嘴里忽然又干又苦。他喃喃道:“五爷,不是跟帮主……”

    宋明珠眼睫上撩,油乎乎的红唇两道弯弯,“那档子事儿,能当真吗?”

    兆秋息废了大力,才将唾沫咽下,原来“那档子事儿,是当不得真的”。他忽然很想见李沉舟。

    宋明珠又呼啦啦吞掉几筷拉面,拈着扣肉大嚼,边嚼边瞧着兆秋息。

    “我说——你怎么失魂落魄的?”眼里闪着戏谑,像是逗弄着困鼠的猫儿。

    兆秋息不答,静静地扇着眼睫,他道:“明珠,帮主是往上海去了?”

    “没错,”宋明珠点头,“去上海,杀天王。”然后想起梁襄还在朱顺水手里,心立刻沉了下来,娇美的脸蛋覆了云翳,喉咙里的肉就没咽下去。辣手摧草,跟辣手摧花是一个道理,也许还要令人发指些。梁襄那样的翩翩公子能经得住这样的摧残麽?也许比她宋明珠还要经不住——奇怪,朱顺水怎么还不死呢?

    兆秋息开始沉思。从听到李沉舟入狱的消息后,他的心情就没平定过。李沉舟出事,于他而言,并不仅仅是梦中情人出事,而是一个信仰、一面旗帜、一段温柔的绮梦出了事。他密切地关注着各方态度,急切地悄悄打听相关人士的动向,甚至在警局沿街走了好几遭。他看见萧秋水出入,眼里只有希望,没有嫉妒;又看见赵师容,希望更亮了些。他更加不会嫉妒赵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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