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克行:“让戈阅他们去洗。”
时闻:“那得费好一阵子神了。”
今天要采的地耳实在太小了,狗子们帮不上忙,便在这浅滩上玩了起来。
时闻他们倒是一心一意地采地耳,就是效率比较低,采了半天,收获的地耳也就堪堪盖住篮子底部。
怪不得燕克行之前不想来,实在太费事了,有这点时间,干点什么不好?
他们采了三个多小时,总算采到了半篮子地耳。
相比之下,采地耳时采到的野葱要多得多,现在已经装满了一篮子。
时闻累得腰酸背疼,便提议道:“不采了,我们回家吧?”
戈阅喜滋滋地看向燕克行,请求道:“差不多也够了。今天的饭还是老师来做?”
燕克行淡淡地“嗯”了一声。
戈阅他们三个更高兴了:“那我们来洗。”
时闻道:“你们不是说要用鸡汤配白米饭吗?我订了只布雷斯鸡,等会儿你们先回牧场,我跟燕克行去拿鸡?”
戈阅:“行,那我们先去洗地耳。”
五个人分成两车,家里的小动物们也分成两车。
为了安全起见,两头小老虎还是跟着时闻他们行动。
两头小老虎现在已经坐习惯车了,在车上也不怎么晕,同样也学会了乖乖地卧在座椅上。
今天也是如此,它们一上车就跳上了后座,一只向左旋转,一只向右旋转,睡成了两只虎斑甜甜圈。
时闻和燕克行开车经过傅博修家,让傅博修把布雷斯鸡拿出来。
傅博修还看了一眼他们的后座,疑惑道:“你们后座放的是什么?还怪好看的。”
时闻笑道:“秘密。你把鸡给我,我放在脚下就可以了。”
傅博修被他的身形一挡,也看不清后座究竟有什么,只得点头说道:“行吧,你们看着点,小心它半路会飞起来。”
时闻:“知道,钱我微信转给你了,回头见啊。”
时闻简单跟傅博修交接完,也来不及寒暄几句,便跟燕克行回到了牧场。
他们回去的时候,弓疆三人正在勤勤恳恳地洗地耳、洗野葱,现在多了一只鸡,他们还得兼顾杀鸡。
布雷斯鸡比较凶,时闻干脆拎起围裙:“我来杀鸡,你们继续洗菜就行了。”
弓疆:“时哥,要我们帮着打下手吗?”
时闻:“不用,一只鸡的事,我三两下就弄完了,燕克行,你也不用管我这边。”
燕克行点头:“需要帮忙叫我。”
现在已经快到十二点,再不抓紧时间,午饭就得弄到很晚了。
时闻麻利地杀鸡褪毛,十分钟就弄好了,然后交给燕克行煮鸡汤。
他们家有一个特别大的砂锅,平时偶尔用来炖鹅、炖羊,一锅炖出来,够家里的所有小家伙吃,今天炖只六七斤的鸡也不在话下。
大家一起干活,速度相对比较快。
吃地耳,麻烦主要麻烦在洗上,洗干净之后,接下来的步骤就很快了。
燕克行起锅烧油,用的正是猪油,油里面放蒜片跟大量自家泡的野山椒爆香,浓郁的香味“腾”一下就起来了。
时闻站在旁边,肚子被这股香味勾得咕咕叫。
他看燕克行在锅中下入地耳,猛火爆炒,再放野葱头,等炒透了,用盐巴、酱油等调味。
要起锅的时候,他再在里面下入大量野葱叶。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然而那股香气已经飘得整个屋子都是了。
大家在一旁眼巴巴地等着。
好不容易等到可以吃饭了,大家连忙拿碗,拿筷子,端着炒地耳往饭厅跑。
饭桌上。
时闻盛了一大碗白米饭,而后按照戈阅他们的建议,在里面浇上了两勺浓浓的鸡汤。
浓稠的金黄鸡汤浇入雪白的米饭中,上面飘着的青翠葱花更是喜人。
他第一次吃浓鸡汤泡饭。
浓鸡汤的香味完全不会掩盖米饭的清香,反而鸡汤的荤香为米饭的清香增添了一股特殊的复合香味,简直赋予了白米饭另一种生命。
他先吃了一口米饭,感觉吃法甚是美妙。
等吃完饭,时闻再夹了一筷子地耳。
地耳入口,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香。
地耳的鲜香,野葱的冲香,野山椒的酸香……种种香味混合在一起,层层叠叠,互相缠绕,共同组成了一股极为复杂的香味。
这种香味直冲脑门,时闻只能感觉到好吃,却没办法用言语形容,究竟好吃到什么地步。
吃一筷子地耳,再吃口鸡汤泡的饭,香味层层叠加,香辣酸浓的味道却稍微压了下去,所有复杂滋味一口咽到了肚子里,直叫人想吃下一口,再品尝这丰富而复杂的味道。
真是香惨了。
不愧是让戈阅记了一年的炒地耳!
时闻举着筷子的时候心想,他吃完这次,也能记一年了。
第92章
时闻以为这次吃完炒地耳,下次再吃就得等下一年了。
没想到没过两天,雨后,燕克行又去采了一篮子地耳回来,然后用新买的超声波果蔬清洗机清洗,又给时闻炒了一次。
这次炒完,他还专门给时闻配了个勺子:“夹着吃不方便,舀着吃。”
时闻看着雪白骨瓷盘上的勺子,心中百感交集:“你对我也太偏爱了。”
第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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