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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你的帝国 111.塞外寒霜

111.塞外寒霜

    “姐你不能再硬磕了,都在这上头浪费三天了。”
    “是啊巴塞丽莎,您听安娜公主一声劝吧,老朽的炼金素材也要耗尽了。”
    “博兹托老爷,刚刚那是粮仓里最后的腌猪肉了。”
    南意大利可以说是欧洲最为富饶的地区之一,当地有钱人甚至视吃猪肉为耻,但凡兜里有两个臭钱,餐桌上摆的都是小牛肉。但博兹托的钱财都投入到了炼金术中,牛肉吃得不多,他家的牛在两天之内就被我和我的雷铸天兵吃了个精光,等到城镇居民过冬的腌肉被士兵们强行低价收购之后,市面上就连往日无人问津的猪肉也不好买了。
    幸好我在吃的东西上从来不跳,我那个贫穷的原生家庭自幼就给我喝廉价的鲜牛奶,掺着锯末的面包,还有只配喂猫的杂鱼,粗劣的食物磨砺了我的意志,使我在五岁就发誓将来一定要当个有钱人。
    如果世人注定不平等,孔雀天使一定要让部分穷人受冻挨饿,肯otg2ntc=定是因为他们不够努力,只要我能当上港务办公室主任,将来一定能住上大房子,顿顿吃牛排。
    港务可以对商船揩油,分润海贸红利,又不用亲自下海冒险,在我整个童年,这都是我梦寐以求的职业,甚至排在炼金术士和圣女之前。
    七岁生日的时候,我把这个梦想告诉了父皇,父皇先是笑了半天,随后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所有的港务办公室主任都有孩子,除非我将来能嫁到罗斯去,找个靠近顿河、伏尔加河或者随便哪条河的罗斯王公结婚,才能天天对路过的商船吃拿卡要。
    而且金角湾的港口被热那亚人和威尼斯人把持了,除非我能学会用手指说话,成为一名真正的意大利人,否则那种极为看中出身的要害部门是根本混不进去的。
    至于嫁到罗斯是不可能的,黑海以北太冷了,我疯了才嫁到北方去,我承认看到诺夫哥罗德的财报时我很是羡慕,甚至萌发了搬家去北方也不是不行的念头,冬天多穿两件衣服就成了。
    但后来父亲和瓦西里叔叔抱怨,说这些年送到君堡的罗斯佣兵有一小半都没有脚趾头,瓦西里叔叔表示没有办法,因为在北方被冻掉手指和脚趾是很正常的。
    即使是赫尔松地区最富有的瓦西里,可以用上好的貂皮把自己裹起来,他也只有九个半指头,不过他的手指头并不是被冻掉的,而是被一只四百磅重的西伯利亚仓鼠咬的。
    在自家客厅。
    你可以杀了我,但不能送我去北方和亲。
    当初皇兄问我肯不肯和莫斯科大公和亲,我死活不同意,我可不想在寒冷的文明边陲,在蒙古人环绕中,一边吹着白毛风,躲在蒙古包里啃生羊肉。
    南欧的气候倒是宜人,但我出门在外,本来就不指望吃什么好东西,而且我们神秘学家都是为技艺和知识献身了,世俗的享受本来就不应该成为我们的追求,我一心想着炼出贤者之石,也没把伙食问题放在心上。
    毕竟回到北京之后,我有正儿八经的赛里斯宫廷工作餐可以享用,苦点就苦点吧。
    啊,便宜坊,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为何我口中总是饱含着口水,因为我对面饼和葱丝爱得深沉。
    蒙古人滩羊固然好吃,但太贵了,还江浙湖汉北是鸭子便宜。
    于是当我在蒙古包中醒过来,一边吹着白毛风,一边和侍从们啃生羊肉的时候,我彻底傻了。
    整个童年和青春的噩梦,我半辈子都在尝试规避的命运,终究还是落到了自己头上。
    毡包并不大,只够五六个人围着中间的火炉取暖,从中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臭味——因为炉子的燃料是牛粪,而且不是干牛粪,闻着有些上头,不过我刚把上半身从炉火边挪开些许,背脊靠近身后覆着毛毡的编制壁,刺骨的冰寒就透过棉衣渗入骨髓。
    火苗是寒冷冬夜中唯一的光热,哪怕有些味道,也比到外面直面寒风要来的舒服得多。
    我听到外面有蒙古人在呼喊,但风雪太大,又隔着毛毡,完全听不清究竟在喊什么,不过大猪蹄子耳朵很灵,只要竖起耳朵,十步之内就是别人的心跳声都能听见。
    于是我默默听了一阵,发现自己听不懂。想想也是,毕竟毛毡外的呜呜风声是如此恐怖,比突厥人的攻势还要骇人,即使我没有手贱,撩起被石头压住的门帘,也能想象到外面究竟是什么状况。
    就在一墙之隔的蒙古包外面,一种赛里斯穷人常常食用的传统美食正在无限量派发,这种美食就是所谓的西北风,而且塞外的白毛风不同于孱弱的农耕民族饮用的常温去冰版本,都是狂风夹杂着雪泡子,劈头盖脸砸下来,哪怕脸还没被冻木,只要一开口,就会被冬神塞上一嘴的雪。
    这种环境下没人能说话不含糊。
    不过一些词汇模模糊糊还是能听清,诸如牛羊,牲口,雪墙之类,应该是蒙古人在外头收拢牧群。
    我抬起头,打量着炉火边的几个锦衣卫,因为天气太冷了,这些内卫已经顾不上身份尊卑,全都挤成一团,有个年纪大的百户蹲坐在马扎上,手拢在袖子里,脑袋靠在身边的旗兵肩膀上打盹。
    如果是彼时,见到坚毅英俊的年长军官和清秀的属下如此亲近,我会相当兴奋,然而这天气太冷了,且不说我这皇帝冻得够呛,太子都在裤裆里缩成了一团,哪里还顾得上这?
    锦衣卫们即使在烤火休息,腰间的雁翎刀也没有解下,可见我并不是被蒙古人掳了,倒是松了口气——我也想象不出能活捉大猪蹄子的蒙古人会是什么样,估计成吉思汗亲临,也就和这朱皇帝五五开吧。
    我没能回到二十四小时开启地暖和提供热水的赛里斯大皇宫,心情非常失落,就连锦衣卫递给我的羊肉都食之无味,因为牛粪不多,而风雪不知何时才能过去,只能用文火慢慢熏,即使把羊肉放到火上烤,也很难烤熟,如果慢慢热上半天,肉可能会稍微熟一点,但是会染上牛粪味。
    羊肉又骚又韧,已经很难下咽了,即使鼻子被冻木了,依然能尝出膻味来,要是再和牛粪同食,恐怕再怎么勇猛都咽不下去。
    委屈,心疼,我为自己多年感到不值,难道我寒窗苦读,一遍遍练习拉丁语,学习历史和文法,钻研古文献,在君士坦丁堡大学精修学术造假,最后居然落到如此田地?
    难道我付出了这么多,不应该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吗?
    他凭什么,不找我商量,就独走到塞外来,这姓朱的以为这具肉身是他一个人的吗?
    妈的这身体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我等二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本以为相处这么久了,对这种事早就有了默契,起码在冲阵的时候他已经自觉披了三层甲,不至于我一觉醒来身在天堂,然而这北地苦寒,冰冷刺骨,还不如直接去天堂排队呢。
    忍着寒风钻入脖子,我从贴身内袋取出札记,让我瞅瞅他对此有什么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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