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呯!”
浑身是血的肖逸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一拳击碎了一名凶徒的喉结。
这是五名凶徒中的最后一名。
尔后两眼紧紧盯向京城方向,宛如一尊血色雕像。
良久不动…
时间不知流逝非几,眼中神光逐渐涣散,最终带着一丝不甘轰然倒下…
一代英雄,就此谢幕。
生如夏花!
……
夜深深,风啸啸。
就算是呼啸而过的狂风,也带不走无尽的闷热。
江汐府茅草丛生的乱葬岗,在惨白月光的映照下一片荒凉。除了枯草在冷风中瑟瑟发抖时所发出的“哗哗”声之外,再无任何声息。
阴森!
肃杀!
就连四处觅食的野狗,也不敢光顾这冷森森的乱葬岗。
突然…
一道“??嗦嗦”的声响从乱尸堆中传来。
那堆尸体是一个时辰前丢入,约有上百具。
尸源,来自江汐府两个为地盘火拼的小帮派。
……
“噫!我还活着?那么凶狠的两刀竟然都没捅死老子?这是在哪里?瞧这模样,应该是乱葬岗?!”
一道瘦小的身影,艰难地从尸山中爬出。
“嗯?我一米八五的大个,怎么变成一个小屁孩了?难道失血过多还会让身型变小不成?
不管了,狗命要紧!
目前尚未脱离危险,能苟下来再说其他。”
此人正是之前重伤而死的肖逸笑。
用烂布条简单包扎一下仍在流血的伤口后,他立即向乱葬岗深处密林缓缓挪去。
没有丝毫迟疑!
直到再也无力前进,肖逸笑方才在一处乱蓬蓬的长草丛中平躺下来。
就在此时,突然乌云翻滚,朦胧的月色消失不见,天地瞬间变得一片漆黑。未几,闷雷炸响,银电破空,豆大的雨点不要命的猛砸而下…
直到此时,肖逸笑方才长松一口气:“好一场及时雨!我刚才爬行的痕迹…嘿嘿,完美!”
想到这里,肖逸笑再也支撑不住,再次昏迷过去。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昏迷后,胸前那块神秘的玉佩开始发热,一股热流缓缓走遍身后,当即汇集于两道刀口旁,开始治疗血肉模糊的伤口。
……
两个时辰后。
肖逸笑再度醒来,感觉浑身舒坦。伤口不痛了,腿不麻了,腰也有力了,精神更是前所未有的饱满。
触摸一番已经结疤的伤口,他满脑子的疑惑。
伤口怎会自动痊愈?
难道这雨水是疗伤圣水?
别慌,稳住!
静下心来,将乱糟糟的思绪整理一番之后,肖逸笑方才长叹道:“唉,到底还是死了!网络小说中常见的魂穿,竟然实实在在地宠幸于我了!
原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凌九霄。
取帝临九霄、踏破苍穹之意!
名字倒是比我的肖逸笑来得霸气,可现实身份却是上不得台面的小混混一枚!
还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穷逼一个。
难怪身体如此瘦弱矮小。
执行完这次任务之后,咱原本要去相亲呢,据说对方还是教育系统的一枝花…
特么竟然牺牲了!
不过,咱好歹在牺牲之前拼死击杀了五名世界级凶犯,也算是不辱使命!虽然光荣了,但一命换五命,值了!”
……
“等等…魂穿?
凌九霄这小子也是出身孤儿院?
魂穿、孤儿…这不是网络小说主角的常规操作么?
网络小说主角的父母,果然是个高危职业!
如此说来,我岂非也会拥有强大的金手指?”
想到这里,忍不住低喝道:“哪个谁,赶紧出来…对,就是你!往哪里躲?早看见你了!”
独自一人像蛇精病似的呼喝了许久,却是毫无动静。
“没有金手指?就这副瘦弱的身子,还玩个毛啊!即使没有金手指,那也得活着。”
死过一次的凌九霄,不想再次离世。
一番国骂吐槽后,无奈接受了现实。
“魂穿就魂穿吧,至少还活着不是?咋也比魂飞魄散强!可身子骨变得如此瘦弱,这就有些不太科学了。”
……
“再等等!
这小子竟然是被自家兄弟给捅死的?
草,就因为平时不对付,就敢在乱战中对自己人背后下黑手?泥马有这样混江湖的么?
小凌同学,你安息吧!
咱既然接管了你的躯体,自然也会接管你的恩仇。
噫!
这里是有着数十万年历史的异世大陆?而且还是拳头为尊、妖兽横行的世界?
当地官府每日都会来乱葬岗焚尸一次?
还好醒的早,没被官府一把火烧成灰烬。”
……
肖逸笑,呃…现在应该叫凌九霄,能这么快接受现实,是因为他是一名自我控制力极强的成熟青年。
警察这个职业给他带来了无上荣耀和强大力量,同样也带来了无尽的危险。从穿上警服成为特警的那一刻起,他就做好了随时为国牺牲的心理准备。
况且,他这不是还没有死透吗?
只是换个世界,换种活法而已。
而且,还平白赚了十二年青春好时光。
……
“仇不隔夜!牛三,明日就是你的死期!
虽然你身强力壮,但不过一介莽夫而已。
我肖逸笑,好歹也是华夏警界省级散打冠军,弄死你当是不会太难!
老子生平最恨三种人:对父母不孝者,对配偶不忠者,对朋友不义者。
这个牛三为了常态化的口角之争,竟然在自己正与外敌激烈撕杀时暗中捅自家人刀子!
岂非不义之徒?
不斩杀之,意实难平!
既然两世为人,岂能窝窝囊囊地活着?
嗯,就拿这牛三当第一块垫脚石。
风起于微末。
我凌九霄,来了!”
……
江汐府。
大衍王朝江阳州附近的一座小镇,临近南蛮之地。
人口不足五十万,相对数百亿人口的异世大陆而言,江汐府实在小得有些微不足道。
老街,是江汐府郊外最大的一条主街。
自从官府搬迁至华林路后,众多商会也随之而去。昔日熙熙攘攘的老街,再不复往日之繁华。
同时离去的,还有实力较强的帮派。
至于‘黑虎帮’、‘斧头帮’这样的小帮会,则选择留在老街苟延残喘。
他们,没那个实力去华林路抢占地盘。
有地盘才会有人,有人才会有生意,有生意才会有银子,有银子才能过上好生活。仍然苟在老街的人,过的根本不能叫生活,只能勉强称为日子。
……
翌日响午,和熙的阳光晒得人浑身舒坦。
老街东街虽然脏乱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贫民窟。但此刻街道上却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隐藏在街头拐角处的凌九霄冷眼一扫,就知道是自家老大‘黑虎掏心’张老黑在摆庆功宴。
与宴之人,除了‘黑虎帮’的五千帮众外,还有老街东街所有大大小小的店铺老板。
按照凌九霄的经验,这些店铺老板就是出资筹办此次宴会的冤大头了。
大摆庆功宴,自然是为了庆功。
……
昨晚,东街的‘黑虎帮’,跟西街的‘斧头帮’为争夺小南街大打出手,双方都死了不少帮众。
死者,乱葬岗就是他们最后的归宿。
活着的人,理所当然应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谁特么知道下一个丢往乱葬岗的人里面,有没有自己?因此,每次帮派大战之后,无论输赢,各帮派都会大吃大喝一顿。
赢者庆功,为来之不易的胜利而欢庆。
输者庆幸,庆幸自己还实实在在地活着。
……
牛三,此刻已经晋升为‘黑虎帮’的小头目。
他临阵黑杀战友的行为,只有极少数人看到。
其中,既有与凌九霄关系不错的兄弟宁小峰、史无华,也有牛三的亲哥牛大、牛二。
不过,事后他们谁都没有透露出去。
宁小峰、史无华是因为被牛家三兄弟暗中威胁不敢说。一来凌九霄人死不能复生,二来他们两人刚不过牛家三兄弟,又何必为了义气冒险?
更关键的是,牛三还是一只成功的舔狗。
他的主子,就是帮主张老黑的三儿子张成才。
……
如愿当上小头目的牛三,先是态度恭敬地给自己的主子敬酒。尔后,依次给大头目和其他小头目敬酒,极尽奴颜婢膝之能事。
至于‘黑虎帮’帮主、副帮主和长老这些高层,他虽然很想扑上去抱着他们的粗腿大舔特舔,奈何苦无机会。
身份差距实在太大了!
敬完酒之后,他这才回到自己席位,大马金刀地享受普通帮众的奉承和碰杯。还不时故意刁难一番宁小峰、史无华等跟他不是一条‘道’之人,可谓意气风发。
‘媚上者必然欺下’。
这句话在牛三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
“嚓!嚓!嚓!”
单调的脚步声,竟然压过了猜拳行令的喧闹声。
来者,正是凌九霄。
凌九霄虽然身材瘦弱,但他此刻的脚步声,却显得异常沉重。
这副身板确实力羸弱,不过他前世引以为傲的擒拿格斗术并没有丢。
在庆功宴上甩翻牛高马大的牛三,无疑可以惊爆一地眼球,也更容易引起帮中大佬的关注。一旦有大佬愿意罩着自己,就能避免张成才、牛大、牛二等人的报复打击。
现在的他,实在太弱了。
经不起折腾啊!
……
“凌九霄?”
“他竟然没死?”
“那两刀明明刺中了要害,肿么可能活命?”
“脸色如此苍白,他究竟是人是鬼?”
这些声音,自然是由目击‘证人’宁小峰、史无华、牛大、牛二所发。
听到牛二所说的这最后一句,凌九霄差点没背过气去:废话!老子严重缺少营养不说,昨日还失血过多,脸色能不苍白么?果然是个铁憨憨!
……
凌九霄心中思付,动作却毫不迟疑。
他恭恭敬敬地向帮中大佬所在的主位席抱拳一礼:“小子凌九霄,冒昧打搅帮主、副帮主及各位长老酒兴,还请恕罪!昨日大战斧头帮时,牛三因为平时跟我不对付,趁乱背后捅了我两刀。今日此来,是想讨回一个公道,还请帮主和各位大佬成全!
不但吐词清楚,还有理有据有节。
眼角,隐隐有杀气滚动。
让一众大佬不由啧啧称奇:这小屁孩想杀人!
第1章 这小屁孩想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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