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平安,天命军并没有夜袭,夜晚之中只是发生了短暂的不平静。
如果是在平原野战,夜袭会有奇效,但是夜里渡河本身就极凶险,裴芳伦这样的名将,不会再冒险。
第二天一早,天命军大营那边就号角连连,一队一队的天命军士兵开始在岸边集结。
昨夜里其实有一场小规模的激战,双方厮杀的时间并不久,各自退去。
夜里,夏侯琢安排队伍划小船过去想把天命军的浮桥一把火烧了,可是天命军重兵把守,没能成功。
昨天一场火攻,摧毁了一段浮桥,可大部分都还在,天命军自然会死命把守。
已经没有什么遮掩了,双方的实力都已经摆在了明面上,所以天命军的第二次进攻,没有任何特殊变化,如昨日一模一样。
他们重新铺造浮桥,渔船还是运载着士兵渡河,裴芳伦的底气就在于,他的兵力远远高于夏侯琢。
指挥集团军队作战的经验,他远比夏侯琢要丰富的多。
夏侯琢的底气在于,宁军的武器装备,天下无双。
再没有一个如李叱这样的主公,把所有的银子几乎都用来增加军队装备器械上,所以也就再没有一支这样的军队,装备多到可以放肆的用。
在李叱的想法里,不管消耗掉多少器械,都不必心疼,因为人命才最重要。
而这,也是宁军士兵对李叱无比忠诚的原因之一。
别的叛军首领,是想用人命换江山,他们才不在乎死多少人,士兵的生死在他们眼里就是蝼蚁,是草木灰。
有一个词语叫不计代价,在别人的军队里,一说到不计代价的战争,就是不管死多少人都要打。
而在李叱的宁军之中,说到不计代价,就是敞开了打,不要心疼物资补给。
所以当第二次进攻上来的天命军,看到宁军阵地前边推出来两排床子弩的时候,表情都是一样的。
他们睁大了眼睛,惊讶也恐惧。
这两排床子弩错落摆放,几乎可以对河道形成覆盖式的平扫。
每个人都知道,一旦进入射程之内会发生什么。
夏侯琢站在岸边,看着那两排床子弩,又看了看后队正在运上来的排弩,满眼都是羡慕。
“我在北疆的时候,如果有这些东西......啧啧,我觉得我能打到黑武红城。”
李叱听到后就笑了:“那时候咱们不是还比较穷么。”
夏侯琢道:“现在队伍里的装备,都这么奢侈?”
李叱道:“基本上都很多,老唐的队伍里尤其多。”
夏侯琢道:“回头我单独领一支队伍的时候,必须比老唐的东西还要多,必须,知道不?”
李叱道:“必须必须,你说必须就必须......”
夏侯琢哈哈大笑。
这次和昨天的防守不一样,夏侯琢决定一边用抛石车攻击,一边把敌人放进来打。
把敌人的纵深拉长,后队还在河道上,前队已经登陆,让敌人的优势兵力发挥不出来。
打仗不是儿戏,不是看几个故事,看两本兵书,或是听别人讲了些什么,就能觉得自己是领兵之才。
从没有过战争经验的人,真到了战场上,能不被尸山血海吓尿就算不错了。
抛石车把石头扔出去,已经调整好了方位,只管朝着浮桥砸,就看双方的速度了,是砸的更快还是补的更快。
天命军这边在赌宁军的抛石车损耗,赌抛石车还能砸多久,而宁军这边赌的是时间,是把时间的主动权攥在自己手里。
把天命军的时间打乱,让通过浮桥的士兵和乘船的士兵不能形成配合,那就是胜利。
石头在人群的头顶上飞过去,一块一块的飞向预订的位置上,可并不能保证每一块都砸的那么准。
哪怕已经校对了方向,可石头的大小形状不一样,飞出去的远近不一样。
河道上密密麻麻的都是人,朝着北岸靠近。
夏侯琢将长刀冲出来指向河道:“箭阵三轮抛射,然后就撤回到弩车后边。”
呼的一声,第一轮羽箭飞了出去。
从低处起到高处落,这该死的美妙的杀人抛物线。
一轮落下,船上就瞬间长出来一层白羽。
不久之后,第二轮落下,船上的羽箭密集到难以落脚。
船上的天命军士兵损失可想而知,被大渔船拉着在后边飘的天命军士兵,纷纷翻入水中,靠水阻止羽箭的杀伤。
三轮抛射之后,宁军的箭阵开始整体后撤,迅速的转移到了弩车阵地后边。
弩车的位置是经过计算的,射程就是刚刚上岸的距离。
“听我号令再放箭。”
夏侯琢走到沙地高坡上停下来,看向那个年轻的传令兵:“我喊你就吹角。”
那小伙子使劲儿点了点头,相比于昨天,他已经少了紧张,多了兴奋和期待。
渔船开始靠近岸边,每一艘船上的死尸都多的让人头皮发麻。
这些大的渔船上,都有数十名天命军士兵划桨,可是从出发到靠近北岸,就看不到一个最初划船的士兵活着,都至少已经在半路上换过一批人。
而被大渔船拉着的天命军士兵,差不多已经精疲力尽,他们挣扎着起身,互相帮忙把背后绑着的横刀解下来。
领兵的人已经在催促了,岸边的这一条线上,天命军士兵聚集的越来越多。
差不多够了形成冲锋阵列的人数,各营的将军们就开始呼喊着催促进攻。
湿漉漉的人群迈着沉重的步子往前冲,他们其实都知道,第一批冲上岸的人,可能一个都活不下来。
然而这就是战争,这就是士兵的命运。
他们会用自己的死,来为后续的队伍扩大占领的区域,如此就能让更多的队伍集结起来,组成更大规模的进攻。
当天命军以散乱阵型往前冲锋开始,夏侯琢的眼睛就微微眯了起来。
“吹角!”
夏侯琢一声令下,那年轻的号手随即把号角吹响。
嗡的一声!
错落摆放着的两排弩车同时发威,一大片黑影与地面平行着疾飞出去。
那种场面,若非亲眼所见,无法理解其壮观,无法理解其威力。
许多人小时候都玩过,拿着一根竹竿或者是木棍,跳进草丛中,或者是油菜花田里,一阵横扫,那些野草被齐刷刷的拦腰斩断。
有这样的经历,大概能想象出来一二分此时战场上的画面。
脑海里可以想象一下,把被齐刷刷拦腰斩断的草或者是油菜花,替换成人就行了。
齐刷刷的倒地。
那与地面平行着飞来的重弩,是无情的收割者。
所过之处,整个覆盖范围,没有一个人还站着,
倒在沙地上的尸体,没有一具称得上完整。
这就是让李叱痴迷的力量。
站在那,看着这一幕,李叱的内心之中格外的自豪。
把自己的士兵兄弟们武装到牙齿,在近身接触之前就对敌军造成大规模的杀伤,这是李叱一直都在追求的目标。
他甚至想过,在未来,一定会出现他心目中最完美的覆盖打击武器。
大楚府兵战斗力的强悍,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武器装备的先进。
可大楚府兵的武器装备那最多叫标配,而宁军的武器装备叫顶配。
这个世间可以装备上的武器和护具,宁军都有。
李叱就像是一个一门心思只想搞钱的老父亲,把自己搞来的钱,全都换成了自己一群儿子们身上无敌的装备。
李叱没有一息时间觉得自己不穷的,以前他和师父流浪的时候,口袋里能有一些碎银子都算是暴富。
现在,口袋里有个几百万两银子,李叱都觉得穷的受不了,因为他想造的东西太多,欲望太大。
昨夜里,他和夏侯琢在岸边架起火堆烤馒头吃,可是李叱的那群儿子们吃的比他俩可要好。
抠门在自己身上的李叱,对比着的就是他在宁军士兵们身上的付出。
一个穷苦小子出身的家伙,却打造出了这个世上最昂贵的军队。
一轮排射之后,天命军的胆气就破了半数。
后边的人,已经在犹豫,不敢再往前攻,他们眼前看到的不是死亡,是全部死亡。
然而这是战争,这不是儿戏,催命的号角声告诉他们,不进也是死。
这种威力的弩车,天命军士兵冲锋的时候,手持的步兵盾根本没有多大作用。
聊胜于无。
“阵型再散开一些。”
已经驾乘小船到了北岸的裴芳伦,嘶哑着呼喊。
随着他将长刀往北边一指,天命军的第二次冲锋上来了。
嗡!
宁军的弩车第二轮齐射也来了。
如刚才一模一样,如此密度的重型弩箭飞过去的地方,就是一片空白。
站着的人群变成了倒地的死尸,沙地上已经铺了一层。
夏侯琢和唐匹敌之前应战的时候选择差不多,放给敌人一片区域,其一是为了让宁军武器装备上的优势发挥出来,其二则是因为沙地柔软,敌军冲锋的速度显然会降低。
在最合适的地方,对敌人造成最大限度的屠杀,这是战争的真谛。
许多人会吹嘘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王道,可那不是战争的全部,甚至连一小部分都算不上,战争的百分之八十,是杀戮。
死亡,死亡,还是死亡。
重弩造成的伤口能让人头皮发麻,运气不好的士兵被两支重弩击中,身体都会被打裂开。
裴芳伦知道此时不能有丝毫的心软,必须一鼓作气冲上去形成近身战的局面,那样天命军才能有胜算。
后续的士兵还在登陆,可是他的浮桥一直都延伸不过来,兵力输送就难以为继。
那个叫夏侯琢的年轻人,把所有的优势都发挥到了极致,也把所有的计算,都算计到了极致。
相对于唐匹敌领兵的惊,奇,诡,而又大气磅礴,夏侯琢领兵就一个字。
稳!
而这一个字,就让天命军体会到了什么是绝望。
第一千零一章 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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