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玉容听林志这么说,回身对着门口冷喝一声:“你还不滚进来。”
一个染着红发的少年走了进来,赤着膀子,右臂上文着一只鬼脸,嘴里叼着一根烟,墨镜遮住了半张脸,扭着肩膀晃着身子说:“老姐,什么鸟事,快说,我与几个哥们儿还要去泡吧撩妹呢,没时间闲扯。”他说完吐了一个烟圈儿,一副二百五的样子。
安玉容弯弯的眉毛皱了一下:“没大没小,你怎么说话呢?这位是林先生,他明天也要去燕京大学报道,以后有事可以让他多照顾一下。”她又对林志说:“他是我弟弟安玉龙。”
林志说:“自家人,不必客气。”
安玉龙哼了一声:“谁跟你是自家人,别以为治好了老太爷的病,就不把自己当外人。”
安玉容站起来就甩了他一个耳光:“混账东西!”
“你打我?”安玉龙一脸吃惊,老姐可是从没与自己动过手。
安玉容盯着弟弟:“道歉!”
林志说:“不用了,年轻人嘛,火气大一些是好事。”他运转了道诀,将神念放开,发出一道癫笑咒!这癫笑咒,会让人大笑发狂,笑的涕泗横***疲力尽而亡。当然,他只是略施小惩,让安玉龙知道些厉害,不会让他笑死的。
瞬间,安玉龙狂笑不已,捂着肚皮,在地上打起了滚,笑的眼泪哗哗直流……
“玉龙,你怎么了?”安玉容心说不会一巴掌打傻了吧。
“哈哈哈……我……控制不住自己……哈哈……想笑……哈哈哈……”
痛,可杀人。
笑,亦如是。
安玉容问林志:“林先生,这是……”
林志没说话,一脸的风轻云淡,慢慢品着茶。
他喝完一盏茶,这才默念道诀散去了癫笑咒,地上翻滚的安玉龙止了笑,满脸泪痕,肚皮都快笑抽筋了,如青蛙似的趴在地上,四肢无力,软趴趴的,哪还有之前的神气?林志问:“怎么样,若是不过瘾,再给你来个加时?”
安玉龙大口喘着气:“不要……不要啊……呜呜呜……”说着鼻涕眼泪都下来了,刚才的这一番折腾实在是太痛苦,太难受了,比刀割更加痛彻心扉。他抹着眼泪侧脸看了一眼林志,颤抖着说:“林……林大哥,我……服……服了,饶过我这一次吧!”他旅游刚回家不久,听下人说林志怎么怎么厉害,心里很是不乐意。不就是一个山里来的小道士,能有什么能耐?但他那想到林志还有这种整人的手段,这他娘简直惨绝人寰,真是弄死人不偿命啊。不服?不服都不行!
许久,他从地上爬了起来,对林志的态度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那还再敢耀武扬威。他平常可是整人小能手,但遇上林志这种凶人,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自己那点儿伎俩,就是小孩子过家家。
“志哥,以后我都听你的。”安玉龙行了一礼,那态度,毕恭毕敬的。其实他心里打着小算盘呢,想弄林志是不太可能,这家伙简直可以杀人于无形。不过,若是自己能从他身上学到一招半式,以后可以横着走了,还怕什么东城小霸王?
林志觉得好笑,不露声色说:“坐下吃吧。”
安玉龙哪敢违拗,若是惹怒了林志再发起狠了,自己的小命怕是要交代了。
他恭恭敬敬坐在了一边,勉力吃了几口菜,这才问:“志哥,你刚才是用的什么道术?”
林志见安玉容也看着自己,便说道:“不值一提,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癫笑咒而已。”
安玉龙暗骂一声,这还简单的癫笑咒,娘嘞!你要整一个复杂的,那我的肠子不都得笑断了?他给林志添了茶,试探说:“志哥,有时间,也教我一个呗。”林志喝着茶,瞥了他一眼:“道术,不可轻传,看你心志不坚,学了反而会招来祸患。”
“哎呀,怎么能让你轻传?你看我老姐多漂亮,燕京第一美人,只要你传我道术,我就让我老姐嫁给你。”安玉龙说完补充一句:“别看我平时不干正事,但胸中也有一颗正义之心,扶危济困,侠义心肠……”
安玉容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急忙拿起一个鸡腿塞住了安玉龙的嘴:“吃你的吧,别口无遮拦的胡说八道。”
“唔唔……”安玉龙急忙拿出嘴里的鸡腿,流着口水说:“老姐,你还不愿意?你看我志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相貌堂堂,乃是一个绝世天才,那点儿配不上你?咳,你都二十五了,也该是找个男朋友的时候了。志哥,你是十八岁吧?这俗话说的好,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七,笑嘻嘻……”
安玉容的心突突乱跳,脸就像红透了的苹果,偷看了一眼林志,心中暖流涌动。但她是一个女孩子,让自己的老弟这样说,难免害羞脸上有些挂不住了,端起一盘开胃的凉菜直接扣在了安玉龙的头上,假装生气娇叱一声:“你个没皮没脸的东西,赶紧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哎哟,老姐你怎么还发飙了?你不为了自己的幸福,也得为我的前途考虑一下嘛,牺牲一下也是应该的。”安玉龙顶着一头绿油油的凉菜蹦了起来,让安玉容给撵了出去,临走还不忘说一句:“志哥,明天学校见,我老姐就交给你了……”然后一溜烟不见了影儿。
安玉容胸口起伏,一脸的娇羞之态:“林先生,这小子没个正经,你不要放在心上。”
林志说:“要是我当真了呢?”
安玉容的脸刷的一下更红了,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这……这……”
林志笑道:“开个玩笑,别紧张。”
安玉容舒了一口气,一副‘吓死我了’的表情。
第二天,林志起的很早。
四点半,他已经起来修行了,这是他每天必做的功课,在脑海了反复观想《鬼谷天书》,不断领悟天书的深意。
天慢慢亮了,林志吐出一口浊气收了道力,洗了一把脸。
他看了一下时间,七点半了。
早晨的空气非常清新,林志在院落中活动舒展了一下筋骨,吃过早点便离开了安国府。
燕京大学位于海城区中心,距离安国府有三十多公里的路程,以白马的脚程,半个小时足以。不过,听说大一要上晚自习,那他是否住校就成了一个问题。虽然安二公已经让人打扫了道场,不日便能住人,但每天来回的跑,也着实的麻烦。
林志打算到了学校了解一下情况再说。
毕竟,他从小到大就没正经上过学,对一些制度也只是略有耳闻,并不怎么熟悉。
再说了,他从小在大青山生活,那是一种怎样的孤独生活?在他内心深处,也非常向往校园生活。这次能到燕京大学求学,也多亏了胡老道走关系,全靠自己的一位‘师叔’帮忙……
听胡老道说这位师叔大有来头,但具体身份林志并不清楚。
林志之前因为高胜男拦道,联系过这位神秘师叔,对方一句话,就让交通部部长给一个小交警队队长打电话,可见不是一般人。师叔说有事尽管联系,这燕京之地,还没有他不敢管的事儿。如此说来,这位师叔在燕京的地位,也是首屈一指。
当然,林志也从没想依靠别人。
以他现在的修为,除了官面不便插手的事儿,还没有能难倒他的!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燕京大学的门口。
林志下了马,牵着白马往校园内走去。
第一次步入大学校园,看着成排的法国梧桐,绿色的草地,还有一栋栋历经沧桑的教学楼,他感到非常新奇。古树参天,青石小道,三俩结伴而行的美丽女大学生,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与柔美。林志穿过一个地下通道,见到两排繁花盛开的紫玉兰花树,花香扑鼻,让人神清气爽。
绕过了一座假山,林志看到了一片清澈的湖水,荷花盛开,蛙鸣阵阵。
湖边有两个女生有说有笑,摘下花彼此扔花瓣,嬉闹着跑开了……
操场上有不少打太极拳的老爷爷老奶奶,也有踢毽子的,跑步的,足球场上几个学生正在踢球,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
林志牵着马,他依然穿着黑白格的百衲袍,背负古剑,斜跨帆布包,他的这副打扮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谁见谁知道。路人的反应,用《孔雀东南飞》里的一句诗形容,那就是“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大概就是这么个味道。
这时,迎面走来三个膀大腰圆的学生,手里拿着铅球铁饼等物,一看就是体育组的。
林志对各个系还是有一些了解的,体育系虽然人数不多,但一个个都是四肢发达,出了名的凶猛,在整个燕京大学是一股重要的力量。在院系的排名之中,排在最末,名声也不怎么好。但是体育系的人,那是有名的强横,谁惹得起?
不过,这三人与林志一样,也是新生。
他们看到林志的穿着眼前一亮,就像见到了神秘物种,见林志身体精瘦,皮肤黑黑的,眉清目秀一副文弱的样子,一看就是来自大山深处,这种人最好欺负了。他们上高中时,专门向这种无还手之力的人,‘借’一些烟酒钱。
“红哥,没想到这大清早,生意就上门儿了。”穿着星旗短袖的男生说。
红队服的强壮男生一瞪眼:“咳,宋星,你是不是傻了,我们现在是大学生,要文明!”
戴着绿护腕的学生说:“呵呵,还大学生,红哥,你可别当真了。”
“你看他,穿的土里土气的,一副穷酸样,能有几个钱,算了。”红队服的男生说。
宋星说:“这可不好说,他坐车都不舍得花钱,骑马而来,这种土包子,身上肯定有钱啊。这可是肥猪拱门儿,不要白不要啊!”他说完一笑,好像很光荣似的。
红队服男生说:“好,过去拦住他,‘借’了钱今晚去泡吧,听安老大说最近来了很嫩的雏儿。”
宋星说:“早就等你发话呢!”
红队服男生叫林红,另两个是他的发小宋星与刘兵,三人臭味相投,算是死党。
林红手里掂着铅球一歪嘴,宋星与刘兵会意,以三角之势朝着林志围了上去……
(本章完)
第16章 肥猪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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