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女配 作者:本宫微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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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咽咽的哭,说他什么都会什么都愿意学,只求能得到她的青眼。
眼瞅着自家女儿竟然被那样的男宠迷惑的神魂颠倒连是非都分不清了,宿主更加有了要杀了凌霄的心思。
第1736章 女皇的私宠
邻国敢公然娶宿主的男宠并这般羞辱她,她自然是咽不下这口气,亲自带兵势要踏平邻国。
战争打了一年多的时候,凌霄领兵对上宿主。
这个男人竟然敢来战场上?
宿主这一次一定要取了这男人的首级。
可事与愿违,她的女儿在朝监国,不仅不派人往边关送她粮草,还要求她速速归朝。愤怒的宿主想着速战速决,结果没想到她自己中了凌霄的奸计被凌霄活捉。
凌霄在两军之前在马车里与她成就好事,深情款款的说着他一直放不下她喜欢她之类的话,而后又将她放走。
宿主把这事势视为奇耻之辱,等她领兵回朝便一病不起。
朝政大权全部都由她的女儿掌握。
在外人看来,她的女儿有能力有本事,十分孝顺,可宿主自己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她这个女儿算是把她软禁了。
若是为了朝堂权利将她软禁也就罢了,这女儿分明是为了那个男人,每次来她这里更是讽刺着说她得到了凌霄的爱也不好好珍惜凌霄之类的话。
而且宿主还发觉,凌霄已经从邻国归来,在大宛朝上当了护国公,和自家女儿不仅在后宫玩乐,有时候还喊几个朝堂上的女官们一起玩乐。
整个朝堂乌烟瘴气,这样下去大宛迟早都的衰败。
最重要的是凌霄那男人偶尔还来她院落里将她强上。
宿主要气死了,可是又死不瞑目啊。
有一次凌霄与自家女儿携手进了她的院落,吃酒之际,竟然要和她一起玩双凤戏珠的戏码。
宿主终于忍不了,撞柱自杀了!
明歌融合完宿主的记忆,只觉得满身满心都是憋屈啊。
宿主的后半生可真是憋屈,憋屈得要死。
凌霄这个男人通俗一点讲就是红颜祸水。
明歌融合完宿主的记忆,干脆又把主位面的剧情也接收了。
接收完主位面剧情,她对宿主瞬间深表同情。
这是一个男主向文,也就是个种/马男主身死魂穿后进入了女尊世界,从一个男宠身份一步步的收罗美女、掌控权利、称霸天下的泡妞爽文。
主位面里的男主自认为自己虽然红颜三千,可是心底的那颗朱砂痣一直都是宿主,也因此一直把宿主的女儿当了宿主的替代品。
因为宿主的死,男主为此悲伤了一段时间,然后幡然醒悟觉得溺水三千取不尽,人生得几红颜便该知足,然后他带着自己最喜欢的几个红颜隐退了。宿主的女儿只能和他江湖与朝堂相望不想见。
这一次的位面里女主很多,因为这是种/马文,所以没有明确的一个女主,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宿主绝对是个炮灰。
她虽然是男主心目中的朱砂痣白月光,可也没法遮掩她是个炮灰的事情。
幸好这一回明歌进入宿主身体的时间点也不错,如今宿主的男宠,也就是凌霄刚进王府三年多。
宿主已经娶了皇夫,也已经生了女儿宗政新月,不过宿主还没有成为女皇,这个时候因为朝堂上的事都不需要她操心,所以她日子很清闲,但就算如此,她和皇夫在一起的时间甚少,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她自己的院子里教男宠凌霄写字画画,弹琴吹箫,和养儿子一样的好不快活。
明歌觉得,宿主其实也挺悲催,不过宿主的那个皇夫更悲催。
这个女尊的世界和明歌印象里的女尊世界略有区别,这个世界里男人是主要的劳动力,比如战场打仗,小兵们都是男人,女人虽然算是弱者,可她们因为稀少而地位崇高,同样读书,男人们学的是力气活,可女人们学的是智谋,她们可以当官,也可以当家,家庭的却决策权都是女人。
很多家里娶好几个男人就是为了让这些男人可以下地干活。
凌霄那时候就是因为被家人卖给了一个家里养了无数男人的女人,所以小小年纪从家里跑出来,跑到宿主的驾前求宿主收留,宿主放弃了自己那么多的男宠选秀把这个白眼狼带回了家。
这一次的宿主的愿望挺简单的,她希望自己做一个百姓爱戴的好女皇,而不是一个被众人说的为了一个男宠不顾天下黎明百姓的荒淫无道的王者。
她希望自己的女儿不要被凌霄迷惑,希望自己的皇夫能够平安,希望凌霄这个男人做好一个男宠的本分。
一个上位者,说话也是很有技巧的,宿主的话语看似不是对凌霄报复,可她让凌霄做好男宠本分,也算是要变相的对凌霄进行折磨。
明歌接收完主位面剧情之后,大脑有点乏累,她干脆闭眼开始修炼光明咒。
光明咒在体内修炼了一周天后,天大亮了。
这也意味着宿主的新生活要开始了。
十岁的凌霄早已经起床,他垂头站在门外的台阶处等着明歌的传唤。
明歌任着近侍帮她将衣服穿好,净面之后这才走出门,一抬眼看到站在台阶处的凌霄,她眉头皱了皱,随即大步朝宿主练武的后花园走去。
女人们虽然天生娇弱,但她们并没有忽略自己的这个弱项,但凡有点家底的人家,都会从小就请武师父教导女儿,宿主是个皇女,自然也不例外,她已经养成了每天早上都要去练武的习惯,十年如一日从不曾间断。
明歌在武场练了一会,又和武师父交手了两场并骑马在院子里跑了几圈,这才满脸是汗的下了马。
凌霄在一侧拿了毛巾,见明歌下马走来,他忙小跑步的上去,踮起脚为明歌递毛巾,“皇女骑马的样子真是威武。”
凌霄是这个位面的男主,长相自然是不会差的,才十岁的孩子,眼睛忽闪忽闪水汪汪的就像是在放电一般。
明歌严肃着脸没搭理他,接过毛巾擦了脸,然后大步朝外走去,“随本王去皇夫那里。”
明歌是大人,步伐快,可凌霄却是个十岁的孩子,明歌大步走路的时候,他必须得小跑着才能跟上明歌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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