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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74

    快穿炮灰女配 作者:本宫微胖

    分卷阅读974

    什么两样啊。

    刘翼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勉强女人的男人了。

    郑玉珠这种勉强哄骗女人的女人更让刘翼没法接受。

    前段时间他和郑玉珠两人琴瑟和鸣颇为得趣,他一度为了自己这个妻子有种想要一辈子抱着这么一个女人过活的打算。

    如今再回想自己当初那想法,刘翼只觉得脊背发寒,他差点就被郑玉珠勾的失了心啊,想想那日子他就觉得恐怖。

    刘翼现下对明歌,就是一种补偿内疚的心理,自己的妻子把人家黄花大闺女的身体给污了,想想就觉得实在太对不起明歌了。

    当然,这男人也是打着一种补偿的旗号来靠近明歌!

    忐忐忑忑的刘翼一直等啊等,却没等到明歌婀娜的身影。

    小厮回话说明歌病了,最近一直在家养病,连炕都下不了,所以没法出门!

    妹妹病了,他理当要去探望。

    刘翼立刻就坐了马车去了宋家。

    可接待他的是宋掌柜。

    没办法,明歌病了没法见他啊,而且像他这样的大人物,宋家肯定不会让明歌一个丫头来招呼他,就是宋家最有威望的宋掌柜见了他,也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

    刘翼无趣,将礼放下连茶水都没喝就走了。

    明歌怎么嫁给这么一家子木头人啊,简直是暴敛天物。

    刘翼第无数次的后悔懊恼着。

    宋小壮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八月十五了。

    回来在吴城也没有过多的停留,把自己的货物在自己的店里铺了一些,就带着其他货物去了别的城市,这一次明歌的炼器营已经上了正轨,完全用不着她再盯着,所以她和宋小壮一起离开了吴城。

    宋小壮在经商上面算是遗传了他爹宋掌柜,每到一个城市,他在铺货之余,也会把这个城市的东西再储存一些带着去下一个城市。

    从一开始他自己单枪匹马的做,到最后他手下渐渐就招募了人,也在各地租了铺子,等再回到吴城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以后的事了。

    宋小壮也从一开始的瘦猴子长成了翩翩佳公子。

    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啊,宋小壮和明歌又去了一次克洛城,这一次回来之后,明歌遇到了又来到了吴城的刘曦。

    因为自己的暗卫一直跟着明歌,宋小壮一穷二白到最后的富甲天下,刘曦都在第一时间得知了消息。

    不过是短短三年,再看到宋小壮和明歌,刘曦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对金童玉女是当年那个土不拉几的穷小子和当年那个清淡寡面的小丫头。

    他的目光在明歌的脸上顿了顿,随即望向了宋小壮。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让他意外,宋小壮更像是明歌给他的另外一个惊喜,这么个有经商天赋的人才,他不用实在太可惜了。

    明歌丝毫不知道刘翼把主意打到了宋小壮的身上,她如今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困在刘府的小丫头,京城里的局势紧张风云变幻,她多少也是有些耳闻的,这个当口刘曦竟然还敢千里奔赴着来吴城,也真是胆大啊。

    刘曦和明歌先是商讨了一番自己关于武器的要求见解,想给明歌点灵感让明歌再研发新武器,然后他把明歌一人丢在了书房,与宋小壮去院子里溜达去了。

    两个男人逛园子,这画风还真是有点怪。

    等晚上被自家汉子搂在怀里的时候,明歌才知道,刘曦这家伙把自家汉子个收罗了!

    这傻汉子哟,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和皇家人那是那么容易能合作的事吗?

    宋小壮一点都不敢反驳自家的媳妇,只能靠自己的身体来消灭媳妇的怒火。

    感觉媳妇身体软绵绵成一滩水了,宋小壮这才委屈的开口,“媳妇,其实能给成王办事,对咱们来说只又好处,成王能找上我,也是因为媳妇你的缘故!”

    第1024章 通房丫头

    明歌鼻子喷气,“说的好像我是个拉皮条的一样。”

    眼瞅着媳妇的怒火又有复燃趋势,宋小壮埋头叼住媳妇的一颗豆子,等媳妇声音软绵了,这才含糊着说,“媳妇是仙女,谁见了媳妇都喜欢,不过媳妇只是我一个人的,谁也抢不走。”

    这孩纸时时刻刻都在惦记刘翼着呢。

    明歌双手揪住他的头发,“慢点。”

    “好,一定慢慢的,媳妇还有啥指示?”

    “唔!”明歌抬脚去踹这家伙。

    宋小壮嘿嘿笑着将明歌的脚抓住/架起,“媳妇,你真的特好,哪里都香喷喷的,不仅心灵手巧身体妙,眼光更是好得不得了!”

    这家伙要弄就弄,不弄拉倒,磨蹭个什么呀,明歌身上被他撩拨着一股股的邪火乱窜,“我眼光好什么?”

    “媳妇当初选了我,足以说明媳妇的眼光独到!”

    敢情这家伙是在给自己的脸上贴金啊,明歌刚欲反驳,这家伙一捅/到底,随即将她的身体抱了住,“媳妇,你真的是我的宝贝疙瘩。”

    回应宋小壮的是明歌一脚将人给踹了开,“滚你!”。

    到嘴的肉,宋小壮哪能让人跑了呀,双手揽住明歌的腰身,再次一压到底。

    明歌哼了一声,宋小壮双手在明歌的身上走着,明歌连半点反抗的力道都没了。

    第二日一早,桌前坐着的宋母宋掌柜一脸的喜色,原来是宋家大嫂嫂怀孕了。

    宋家嫂嫂如今这是第三胎了,宋家以后的人丁全都是宋家嫂嫂的功劳。

    明歌为宋家嫂嫂道了喜,话题就扯到了她的肚子上面。

    算起来,明歌嫁进宋家都快五年的时间了,这肚子还没一点动静。

    如今宋家小房子换大房子换了一次又一次的,宋家的丫鬟小厮也从一个变成了无数个。

    宋母这日子过的越来越滋润,可这心事却越来越重,无他,他家的老二还连个孩子都没有呢。

    哪怕家财万贯,可没个子孙后代又有什么用。

    以前宋小壮和明歌到处跑,宋母没法抓住人,如今好不容易有了机会,自然得天天念叨。

    光这事一天不得念叨多少次,如今有了宋家大嫂嫂做对比,宋母念叨的更厉害。

    明歌一直低着头默默的吃着菜。

    宋母瞅着明歌这样就来气,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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