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间是热腾腾的火锅,我和他面对面而坐,他随便点了几样东西,我粗略的看了看,都是我愿意吃的。
记性还不错嘛。我暗自偷笑。
“说吧,什么事。”他开门见山的问。
“头发,头发齐腰了。”我支吾着,我来这里的理由,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
“艾米,你这么聪明应该知道的,即使你头发长到脚后跟,我们也不可能了。”他抽出纸巾把盘子和碗擦了一遍,修长的手指还是那样好看。
“你过的好么?”我接过他递来的餐具,再看着他把另一份擦干净。
“你也看到了,还不错。”他淡淡的笑着,似乎在感情这件事上他比我要放的开。
也对,他没什么放不开的,因为原本就是他先放开的。
“工作了?”我喝口茶,有点烫。
我和志达都是b城一所普通大学的学生,和大多数大学生一样,每天过着混吃等死的生活。
刚上大学时,大家都觉得:在大学不爱一回,这大学就白念了。
于是从军训开始,女生楼下就不乏弹吉他、放烟花的男生。
一次宿醉,一句我爱你。
一首情歌,一句我们在一起。
一个拥抱,一句我不能没有你。
一次牵手,一句我许你未来。
我和志达的相遇,却是因为一本书。
只有在言情小说里出现的情节,就这样发生在我们身上。
小说里,男女主角同时把手伸向一本《泰戈尔诗集》,霎时间目光的交汇,指尖触而未及的羞涩。
这一切于我们,都太过于美好。
好吧,事实上我和志达的交汇是因为一本《金瓶梅》。
是的,是一本《金瓶梅》。
两个人都在那本书附近打转,想趁没人的时候取下来。
我必须要说,我绝对是本着猎奇的心理。
转了大约有十多分钟,我们似乎都揣测到了对方的目的。
相视而笑。
不是微笑,是大笑。
我忘了最后是谁拿走了那本书,只知道自那以后我和他便开始称兄道弟了。
后来我们发现周围的人似乎都有了男女朋友,就决定就地取材,取了楼台近水。
毕业后他留在了b城,而我则回了家乡。毕业就像一支棒槌,每年都会打散一大批鸳鸯。
“也就随便打点零工。”他夹了些羊肉进锅里。
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锅,监视着里面的水是否有一点沸腾的迹象。
“艾米,你一点都没变。”他笑了,笑的很坦然,我竟然在他的笑里寻到了一丝宠溺,兄妹间的那种宠溺。
“别说我了,说说你吧,这一年里都做了什么,找到工作了没?”他把脱掉的外套挂在椅背上,开始给我添蘸料。
“还没,这一年,我一直在等头发变长,然后来b城找一份工作。”锅里泛起小小的浪花,熟了。
“为什么要在b城找工作。”他夹了些油麦菜给我,我最喜欢吃油麦菜。
“因为你在这里。”这是我来这里唯一的原因。
“那现在呢?还要在这里麽?”他笑了,我看到他的胸前挂着一枚戒指,用银色的链子穿着,很是好看。
其实来这里之前我就知道,这段感情早就被判了死刑了,不管再怎么申诉,连死缓的余地都没有。
只是我还执拗着,固执的想看到尽头的样子。
“不知道,也许还是会留在这吧。”我低头吃东西,可我能感觉到他在看我。
“我说艾米,你真是一点都没变,只有吃的时候才这么认真。”他笑了,眼睛弯成好看的弧度,我向来对他的笑没有抵抗力。
瞧,我连这点都没变。
“我其他时候也很认真的。”我放下筷子,认真的看着他,他有些被我看愣了。
“哦?什么时候?”
“等你。”
肆.遇见,有时只是一种巧合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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