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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

    青年路104号公寓 作者:五生

    分卷阅读39

    ,那时候的人多重主仆情义啊!签了卖身契那命都归你了!我爸这人啊,特重情义。别看和我妈感情不好,那是因为没遇对人,要是遇对人了,我爸那绝对是个好老公,疼不死你。他往这跑,无非就是想著那大少爷呗。」

    「……这样啊。」我愕然。

    小儿子耸耸肩:「哎,说起来也挺可怜。那少爷死的时候才二十多岁,被人乱棍打死的,被折磨的厉害。这些都是听我妈扯的,也不知道真的假的。我爸从来不说这些,有时喝醉酒了,自己回屋哭,也不知道哭什麽。那房里放著的箱子衣服什麽的,都是我爸埋的。」

    「埋?」

    「可不嘛,人说那个时候,家里有好东西的,都是埋地下,越好的埋的越深,有的都在家刨二十多米的坑。当时那个大户人家已经快被抄家了,我爸随便顺点东西,後来的日子也得好过不少。结果你猜怎麽著,人家把大少爷的家夥事儿全扛走了,照片啊书啊鞋子啊钢笔啊,还有他少爷喜欢的箱子乱七八糟的,你说都那个时候了,你不赶紧抢点东西跑,还干什麽啊!我爸连夜带著那少爷跑路,想在这安顿,还没住上一星期,就让人告发了。这次跑没跑成,我爸就把值点钱的东西全埋了,就埋那屋下面的,估计以为以後还能再回来。」

    「然,然後呢?」我磕磕巴巴问。

    「然後?」小儿子叹了口气,「俩人一个被打死,一个半死不活呗。我姥爷是负责扛死人的,发现我爸还剩一口气,就把人救了。听我姥爷说,这俩人当时被扔乱葬岗里,都那样了,还抱著那少爷不撒手。哎,要是那少爷还活著,估计和我爸也差不多大吧。」

    「我爸也够倒霉的,终於被人救了吧,结果救命恩人非要嫁女儿。听人说,我爸那时死活不愿意娶,也不知道我姥爷说了什麽,才答应的。」小儿子连连叹气,不住可惜自家父亲的不幸婚姻。

    再然後,吴老先生娶了救命恩人的女儿,生儿育女。浩劫过後,开始干活养家糊口。钱也有了孙子也有了,转眼,七十多了。

    如果那少爷还活著,也有这麽大了。

    埋东西时,以为还能再回来。

    可惜回来的只有一个人。作家的话:快要结束了。 最後一个故事 还会有一个尾声。谢谢喵的礼物

    旧梦「下」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这条街动工多次,老房基本都不见了,唯有这一栋一直在。老式五层房,与这条酒吧街风格迥异。这些都是吴老先生所为。

    自发家後,吴老先生一直在为这栋楼奔波。少爷曾经的公馆已经被充公了,这栋楼的这间房是吴老先生唯一还能尝试保住的东西。花大价钱找大关系,好在这麽久以来,那个房间,一直没变过。

    吴老先生来的时间并不固定,有时一个月都不见人,有时隔个两三天就来一趟。有时上午来下午走,有时连住个两三天。但凡打雷下雨、大雪时,那是必须来的。还有每年阴历三月初九。

    「是我家少爷生日。」吴老先生提著蛋糕,上面画著个兔子,「他属兔。买蛋糕的小丫头片子说,这个生日是白羊座。我个老头子,哪懂这些,就问那姑娘,白羊座是啥。那姑娘给我说了半天,嗨,我就说,这些洋东西不能信,我家少爷哪能是那性子。那小姑娘还和我急,你们这些小年轻,天天就迷信这!」

    慢慢熟识,吴老先生也会说些关於少爷的零星碎片。偶尔调笑的语调,还以为那个少爷就正原地等著他。他还在,时间没有流逝。这些年不过是南柯一梦,推开门,少爷还在那坐著。

    「嘿,这不和信鬼神一个样嘛。」我又忙道,「要不要酒?」

    吴老先生摆手道:「已经给他上过酒了。」

    我差点忘了,吴老先生是先去公墓了的。一式两份,公墓放一份,再拿一份来这吃。以前当地一直是各家找风水宝地下葬,吴老先生给少爷也找了个块好地方。这几年又时兴公墓,吴老先生怕自家少爷墓地以後不安全,特意又择了好日子换到了公墓,时不时去一趟。

    吴老先生也很有意思,不光带甜品店卖的蛋糕,冰淇淋也买,七七八八的零食什麽好吃买什麽,又是酸奶又是芥末花生,我还见他买过秀逗糖和大大泡泡卷。除却这些吃的还有正流行的东西,什麽苹果手机、电脑、电话、mp3(当然,都是纸扎的),还特意买了一厚本电脑教程,全都烧给了少爷。至於衣服鞋子什麽的就不用说了,都是年轻人时下最流行的款式,价格有些也不便宜,吴老先生都是实打实的买一件烧一件。

    「好在我家少爷年轻,能穿这些。反正我老头子是穿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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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来吴老先生也会对我说一些,那些过去的事。只是不提那些不好的事情罢了。

    譬如少爷姓白,祖上是正宗的八旗王爷,还有封地。譬如吴老先生是小乞丐,七八岁的时候被白家收留,专门伺候同样是七八岁的白少爷。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白家虽以没落,但凭著祖上留下来的各种宝贝,也足够往下几代人奢侈几辈子的。

    譬如小乞丐陪白少爷一同读书习字,白少爷学小提琴和英文时,小乞丐就站在一旁候著。也正是因为陪伴少爷学习的这些年,小乞丐潜移默化学到很多,才能成为多年後受人尊敬的吴老先生。

    譬如二人一同长到十七八岁,白少爷去了英国,小乞丐就在白家做事,每天把白少爷的房间打扫干干净净,想著兴许少爷明天就回来了。

    说到这些,吴老先生时而笑时而默然,也不管我是何种反应,自说自的。他也是寂寞。

    吴老先生身体硬朗,从来不把健康当回事,来来回回都是骑自行车。天天说自己身体好什麽都不怕,骑自行车才叫年轻。

    「我家少爷那洋车子骑得才叫好,身轻如燕!」吴老先生说,「我这车技都是少爷教的。你们这群小年轻,还说老头子不会开车。我当年在香港给少爷开汽车时,你们爹妈都没出生呢。」

    有一阵子天潮得厉害,吴老先生膝盖肿了碗大一个包,走路都走不了。在医院住了好些天,这下学乖了,不胡吃海塞了,不乱喝酒了,也不骑自行车了,骑著个蓝色小电瓶嘀嘀嘀,还嘀咕著「下次得烧个电瓶车过去」。

    见老爷子换了车,我调侃:「您可算知道给自己花钱了,终於知道自己一把年纪了啊。」

    「那可不。」吴老先生一本正经说,「我要是哪天死了,谁还能看著这。万一人把这楼推了怎麽办。」

    一贯三俗的猥琐房东彻底酸涩一把,差点没忍住泪奔。

    虽然并不理解为何非要对这麽一个并没住过几天的小房间这麽执著,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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