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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青年路104号公寓 作者:五生

    分卷阅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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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这种东西,哪怕房东先生看惯了无数次相爱背叛与分离,都无法抵挡那份新奇。比喻手法是小学必修课,若拿爱情做比喻,造出的句子一定是最多的。爱是蜜糖,爱是风筝,爱是飞鸟,爱是春天,爱是阳光,爱是灯塔,爱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爱令人欣喜幸福,爱令人如置身浩瀚宇宙星河,爱令人飞翔,俯瞰大地。

    爱也是自残。给了对方一把刀,敞开胸怀对他说,没关系,捅吧。

    谁让我爱你呢。

    「所以呢,犯贱。」lucky冷笑。-----------------------

    大多会所对旗下公主少爷有著严格管理手段,得罪後台,代价可谓不小。暴力压制,种毒,应有尽有。lucky没有继续在会所工作,虽说是单方面毁约,却没有被打击报复,没有高额赔款,也没有被划脸或虐待。

    「扯平了。我救他一命,他放我一马。」

    继续生活的lucky像从前一样游走在各个酒吧。接客,蒙头睡觉,吃饭,如此三件事来去重复的生活。被客人弄伤的事情时不时发生,依旧有条不紊对房东先生讲述被虐待的过程,路过计生用品店会被小孩骂──日复一日,没任何改变。

    很多时候我会想象lucky的未来。总不能卖一辈子,如果能自己去做点小生意,或者学个技术也不错,最好是找个相爱的男人或女人,相互扶持一生。而这些不过幻想罢了,至少现在,这人是看不到未来的。

    日子一天天的过,距离救助男人那天已经过了很久,久至那些时日仿佛虚构一般。人间太平。直到有一天,lucky在公寓犯了毒瘾。

    那日三更,lucky正和我一起看电视,我忍著不吸烟,只得一直嚼烟屁股。在lucky身边,我从来不抽烟。他说自己和泰国人妖差不多,撑死活到四十,趁著年轻多赚点钱,烟啊酒啊这些令人衰老的东西一律不沾,连带著拒绝我的二手烟。

    二人正闲散散说著电视里当红男星的丑闻八卦,lucky在连续忽略我多个问题後,忍无可忍的房东先生掰过lucky的脸──打哈欠、流鼻涕、神志不清、轻微抽搐,妈的老子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他妈就是毒瘾起来了!

    lucky挣开我,踉跄著跑回房,从床头柜翻出一堆东西。

    这时我才知道,lucky不是简单的走板或者飞叶子,而是开天窗。两股间两个大凹,再这样下去,离死不远了。

    注射结束的lucky长舒一口气,似闭非闭的眼睛与愉悦的表情,一副神经质模样。

    「你……什麽时候开始的?」我干涩道。

    「很久之前了。」lucky半眯著眼说,「听人说,这是个好东西。的确很好。」

    「去戒,」我拉住lucky,把人往门外推搡,「我陪你,咱们去戒,一定能给戒成功──走走走,妈的快去戒!!林修安你想死麽!!!」这个名字喊出口,我自己都愣了片刻,哦,原来他并不叫lucky,他是有自己的名字的。

    「好啊。」lucky笑道。------------------

    lucky当然没有去戒毒。第二天清晨,lucky说去买早点,然後再没回来。

    衣物、行李、存折什麽都没带,留下的纸条上只写了账户密码,如此一去不复返。我把302给他留了很久,或许哪天lucky又回来这里,如同当年一样。

    或许这人被好人家收留,或许去哪个正经地方工作,或许被曾经那个有过救命之恩的男人看到,收入後宫,或许直接死了。

    想了很久,死这个选项,最符合实际吧。--------------------

    後来有一天,有相熟的嫖客来店里问,lucky是不是去其他地方做了。

    我想了想,道:「他回老家了。不干这个了。」

    那嫖客一副遗憾表情,不住哀叹,真是可惜。--------------------

    我曾问过lucky,我说,为什麽偏偏要救那个男人?难不成真是老相识,你第一个男人,或许过去有什麽过节?

    lucky静默片刻,木无表情淡然。

    没有,你想多了。後来他说。作家的话:感谢【ryss0509】的礼物阿 开心【哈哈哈哈哈哈房东先生这个老男人的故事阿房东先生【扶额: 自爆受史这麽羞耻的事我还要酝酿很久才能说出口阿鞠躬

    伪娘「上」

    本公寓有两个企业家。501的奸商小老板和303的恶趣味富二代少爷。先讲讲303的恶趣味富二代。

    家里几代从商,称之为富二代一点都不含蓄。恶趣味的卤味少爷英国留学七八年,归国之後没有回家子承父业,而是开了一家卤味店。

    对,没错,卤味店,卖鸭脖子藕片面筋海带的卤味店。

    卤味少爷身高一米八,典型高富帅。开著一辆迷你smart,车面贴著各种卡通贴纸,车里挂著毛绒玩具,房间里堆著各种玩偶手办,养了一只名叫镇国司马骠骑大元帅的棕色折耳萌猫,只要歇夜回家,就是抱著镇国司马骠骑大元帅在公寓里遛猫。

    「你难道不觉得麽,反差是最有意思的事情。」卤味少爷兴致勃勃道,「我以前养过一只茶杯犬,名字叫大黑,我们家的藏獒,我叫它小白,每次叫它们名字时,别人的表情都很有意思。再比如,我穿著地摊货去高档商场,每每刷卡时,售货小姐的表情也很奇妙。再或者,我有时开桑塔纳去酒店门口泊车,或者别人看见我车里贴著的kitty猫,真是有意思啊!」

    「真是……恶趣味啊……」

    卤味少爷的店面在附近医院对门,生意很好,通常中午十二点之前所有东西就会卖完。店里的卤菜都是卤味少爷亲手调制的(据说是独家配方),通常下午休班,就在店里准备食材,有时忙到半夜,第二天一早又要开门,很是辛苦。对於卤味少爷为何放弃家大业大,该少爷的回答是:「我在国外这麽多年,最想念的就是火锅和卤味。现在的火锅店已经开到极致了,但卤味的发展空间还很大。这也是一条创业致富的捷径之路啊!」

    「所以……你就这样说服了你爸妈?来开卤味店?」我有些汗颜。

    「我爸妈也喜欢吃卤味啊。而且,我家旗下已经有好几家火锅店了,如果能把卤味店开好,那就再好不过了。」卤味少爷认真道,「当然,别人知道我开卤味店,这种心理反差也很有趣嘛。」

    果然,这是世界是吃货和恶趣味的。-----------------------

    分卷阅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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