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我不可置信的摇摇头,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再喝一口橙汁,润了润发紧的喉咙,“向宇哥,你是说,这对戒指,是方耀父母的遗物?”
“嗯。”他点点头,垂下眼睑,脸上漫出一抹淡淡的悲伤,只是随即的,他好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侧头,打量着我,眼眸里是毫不掩饰的迷惑,“你不知道?”
我茫然的摇摇头,我应该知道吗?梁方耀,他并没有告诉我,要我、、、如何知道?
“这对戒指,是方耀父母的结婚戒指,而他们的故事就像小说里写得那样,富小姐爱上了穷小子,方耀母亲家里自然不同意,于是,梁伯母与伯父私奔了,梁伯母家里宣布与她断绝关系,这件事在当时闹得十分厉害,若是你现在去问些老人,想必他们也一定记得这件事。”
“不能给梁伯母风光的婚礼和富足的生活,梁伯父十分自责,于是,他当掉传家宝,买来一对在当时看来相当不错的钻戒作为婚戒,梁伯母知道后,几次逼他退到戒指,赎回传家宝,梁伯父坚持不肯,他说,他现在能给她的,只有这一对戒指,但是,他要她相信,不久的将来,他能给她比这颗钻戒闪耀百倍的幸福生活。”
“梁伯父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当掉传家宝的钱,除了用来买戒指,他还留了一些做本金,与朋友合伙做些小买卖,短短两年,他的本金翻了十几倍,于是他开始放眼于更广阔的市场,说实话,伯父的成功并不是因为他是商业奇才,而是得益于他身上那股淡然的气质。正是他的超脱,让他从众多充满铜臭味,贪婪阴险的商人中脱颖而出,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名气也越来越响,只是,他依旧那样漠然,不染尘世半分。”
“之后,他看中了化妆美容的巨大前景,创办梁氏,自创国产品,赢得了一致好评,另一方面,梁伯母家里的产业,由她的哥哥继承,只是她的哥哥,不学无术,只知吃喝玩乐,赌博嫖妓,几年就将庞大家业败光,祖业面临破产,梁伯父不计前嫌,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不仅挽救了伯母家的祖业,更赢得了商界的尊重,而伯父伯母的爱情,在当时更被传为一段佳话,后来,虽然他们有钱了,这对戒指,他们却不曾换过,一直陪着他们,直至双双离开。”
“听方耀说,伯父伯母出事时,警车赶往现场,车已燃起熊熊大火,虽然救护车迅速赶来扑灭大火,伯父伯母却已经身亡了。令人吃惊的是,虽然身陷火海,他们依然紧牵双手,无法分开,最后下葬时,也是保持了这样的姿势合墓的。这对戒指,便是从他们未牵着的手上取下的,方耀说,他要带着父母的爱前行。于是,他设计了这个婚戒,戒指主体是由他父母的婚戒改造的,而那一对镶钻的翅膀,是重新打造连合的,方耀说,这对翅膀,就像天使的翅膀,他相信父母在天堂,会守护他和他的妻子。”
向宇哥的略显低沉的声音,还是那样的适合讲故事,在他极具渲染力的讲述下,我脑中渐渐构出一幅上海滩生死恋的画面,小说来源于生活,果真如此。
伯父伯母的故事是让我震惊的,而他们的爱更是让我唏嘘不已,只是,带给我最大震撼力的,莫过于梁方耀用父母的婚戒,重新设计打造成“守护”婚戒的事实,我低头,看着手指上的戒指,它在日光下,闪耀着淡淡的光芒,柔和,梦幻。
就是它,这枚对他如此重要的戒指,这枚具有非凡意义的戒指,这枚代表着永爱和守护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戒指。
可是,
为什么呢?
为什么把这枚戒指给我?
我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呵,
不是爱人,
不是妻子,
不是他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女人。
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对他一无所知。
是呢,他的家世是从报纸上看来的,他与若水的事情是听向宇哥讲的,他的才能是从老爹的称赞中得知的。
如果没有这些消息来源呢?
那么,我想,他在我面前,将会是一张白纸,除了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
他爱好些什么,喜欢吃什么,有怎样的习惯,喜欢听谁的歌,更喜欢看小说还是看电影,喜欢宅在家里还是到处游荡,有什么样的朋友,喜欢参与怎样的活动……
这一切的一切,我统统不知道,他从来不会跟我说,而我也没问过。
是呢,只见过四次面,就结婚了,我又能了解他什么呢?
我想,他对我也是一样,甚至于,他知道的更少吧,毕竟,他身边不会有我的朋友,对他讲述我的事情。
就这样,我们结婚了,以比闪婚更加闪的速度。
“在想什么?”
我惊觉发呆之后,对向宇哥笑笑,“头脑停转,大概是饿了,要知道为了做个美美的新娘,我连早饭都没吃。”
“这样啊,走,去吃点东西。”
我顺从的点点头,唇角扬起一个自嘲的弧度,刚刚,不过是在庸人自扰。我为什么要了解他呢?本就是一场契约,两年后,一切回到原点,他去找回心爱的人,我和他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互不相干,恐怕那时,手上这枚钻戒,也是要还给他的吧?
是呢,这本就是不属于我的东西,无论是戒指,还是他。
不过,庆幸的是,向宇哥并没有问我苏文睿的事情,睿智如他,一定看出了实情,不过,成熟如他,也一定不会提起别人的痛处。
远远的,就看见老爹冲我招手,我走过去,老爹假意责怪道,“你这丫头,半天不见人影,就放方耀一人在这应酬。”
我撇撇嘴没有说话,这老头,刚结婚,他就开始胳膊肘往外拐,那以后,我的日子,不是会很难过吗……
更让人恼火的是,老爹身边的梁方耀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离开,真是的,故作大度吗?这不是让我更加的没面子……
“丫头,你结婚了,不是小孩了,以后不可以再任性乱发脾气,要懂得体贴照顾老公……”老爹开始滔滔不绝的训教,而我本就饿得发憋的肚子,更是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眼前也冒出一颗颗金色的星星,原来,饿到极点,真的会眼冒金星啊……
星星越来越多,眼前几乎金色一片之时,那淡漠的身影却突破那片金,越来越清晰,手上突然传来一阵冰凉的触感,我下意识捧住了一个类似盘子的物品,而梁方耀磁性漠然的声音幽幽飘来,“吃吧。”
瞳灵喜欢坐在地上码字,这样感觉很随意,似乎也更容易有灵感,妈妈总是骂我说,地上凉,不可以坐。今天去逛街,路过地毯店,妈妈就马上带我进去说,选块地毯放在你床前,你再坐在地上就不会凉了。
so展开挑选行动,瞳灵选了一块长圆形,七色渐变的长毛地毯,主色调是紫色,夹杂着银丝,很漂亮,不过价格也是同样的漂亮,其他一色的比七色渐变的便宜一半还多,不过,瞳灵真的好喜欢这块,妈妈无奈,只好发挥强悍的还价功力,最后以一个很nice的价位,拿下这块什么什么韩国冰丝的地毯,售货员介绍滴,瞳灵对这些材质没研究,我只知道,看上去好漂亮^^
今天这章就是坐在毯子上写滴,对了,亲们小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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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原不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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