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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王彀胜脸上有一条长长的疤,从右额一直到左边嘴角,右眼已坏,鼻梁也被划出个豁口,怪吓人的。

    为了不让说话漏风,他鼻梁上总贴个铜钱大的膏药,军营附近的小孩见了,常被吓得哇哇大哭,边逃边喊:“烂脸狗剩来啦!”

    烂脸狗剩并不太在意自已的烂脸。

    他常想,如果阿兰还在,她的巧手给做个眼罩,缝个锦带什么的,戴在脸上肯定中看多了。可现在,阿兰坟头的桑树该有一抱粗了吧,那还收拾给谁看?

    烂脸狗剩不打仗的时候总是在烂醉。

    算命的说,王彀胜脸上被斩断了山根,破了气运,活不过四十岁,不然那可是当将军的命哩。

    呸!谁稀罕!

    整天打仗,兄弟们一茬接一茬地死,像急着去投胎,有几个活到四十岁了?

    今年,王彀胜三十八岁,是蜀军中的下级官佐。

    今年,曹贼死了,曹丕称帝。大家都眼巴巴等着皇叔变皇上,天下似乎将有很多大事发生。

    但对于王彀胜来说,这些都不重要了——为了一个念头,他已把所有家当抵给了军需官。

    说来也真怪,军需官不叫军需官,突然自己改了臭不可闻的名字“浑屁袭”。还说黄巾余孽搅乱了乾坤,很快历代英雄将破空而来,乱战天下。

    浑屁袭论罪妖言惑众,差点被军师斩了脑袋。

    王彀胜反倒希望他说的是真的——既然历代英雄能破空而来,那现在的人,八成也能回到过去。他真的很想回到十二年前,去救阿兰和二蛋。于是,他不顾禁令,偷偷找了浑屁袭。

    ……

    一阵眩晕后,他真的回来了,跨过了十二年的时空。

    王彀胜飞快取下背上的黄杨木弓,从满满的箭囊中,抽出一支大羽箭搭在弦上,警惕地向四周查看。

    周围是个树林,在一处小山坳里。此时正是深秋,林间灌木丛生,地上落满了厚厚的枯叶。最抢眼的,还是不远处那大片仍显得青翠的美人蕉。

    王彀胜没发现别的人影,长长出了口气,这地方再熟悉不过,他从小在王家村长大,这里是村东头的山林,那片美人蕉深处,有他很多难忘的回忆。

    刚和阿兰好那会儿,他常拉着她没羞没臊地往这林子里钻,后来阿兰肚子里就怀上了二蛋。

    十二年的艰苦征战,让王彀胜长出了花白的短须,三十八岁的人,衰老得像五十多岁,可无论如何都未曾磨灭对这里的怀念。

    此时他心里的滋味怪怪的,想起了那母子俩,粗大的手握紧了黄杨木弓。

    “阿兰,二蛋,俺这次一定不会再让你们有事!”

    救人如救火,王彀胜心中默念着,转身直奔王家村。

    村里空荡荡的,连只鸡犬也没留下。

    王彀胜急得一跺脚!想要早早拦住他们的打算落空了。

    除了手里的弓箭,他将所有家当全押给军需官,就是让他把过来的时间、位置都拿捏准,据说这很费“脓量”。位置倒没啥说的,可时辰上恐怕差到姥姥家去了!

    “浑屁袭,老子日你先人板板儿!”王彀胜用在蜀中学会的骂人话,狠狠地问候军需官。

    幸好十二年前他跟村里人一起走的,还记得路。

    王家村在新野城外十里。当年,王彀胜一家与村里人跟随刘皇叔从新野前往樊城,又辗转襄阳、当阳。

    在当阳长坂坡前,阿兰和八岁的二蛋被曹军杀死。想起这个,王彀胜的心就是一阵揪扯般的疼痛。

    这些年他常做噩梦,总在梦里听见阿兰的惨叫,看到二蛋那双水汪汪无助的眼睛。

    每次醒来,他都想和曹贼拼命!

    每次遇到曹军,他就真的不要命起来。

    必须尽快找到她娘俩!王彀胜循着道路健步如飞。

    樊城到新野两百多里,王彀胜虽是百战老兵,也要差不多三天时间。

    百姓散乱的脚印上,覆盖了很多马蹄的印记——曹军追过去了!这让王彀胜非常担心——来得太晚,不知跟随刘皇叔的乡亲们走到了哪里。

    王彀胜从扔在路边的破烂包裹里捡到几件麻衣,换下了身上的军服。又把木弓背在背上,除了脸上的伤疤过于狰狞,他现在完全是猎户打扮。幸亏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伤残人士并不少见。

    周围随时可能出现曹军,大路不能走了,只能沿着官道附近的山林前行。

    走了五六里,官道上有一骑远来。王彀胜伏在道边的山坡上,他的左眼立刻眯了起来,是虎豹骑!曹操麾下最精锐的骑兵!

    如果是当年的他,哪怕来个大头兵,也肯定扭头就跑。

    但现在,他不会了。

    他如今是经历大小数十战,杀敌上百的帐下督!更何况,他需要马,要快些追上阿兰他们。

    王彀胜取下黄杨木弓,抽出一支大羽箭,瞄准了三百步外的虎豹骑。

    自从失去阿兰和二蛋,王彀胜就投了刘皇叔。他和曹军作战勇猛,从普通小卒,不断升迁。在定军山时,奋不顾身,斩敌首二十余,右迁帐下督!

    彀者,张弓也。王彀胜本就擅使弓,黄忠老将军还亲自指点过他射术,并赐名“王彀胜”,替掉了他以前的本名。

    王彀胜趴在山坡上,飞奔的虎豹骑距离这里已接近两百步。

    王彀胜只有一只左眼,他喜欢瞄准敌人的眼睛。

    一百五十步。

    黄杨木弓咯吱吱地轻响,在王彀胜手中拉成满月。

    感觉着拂面的清风,估算着风速和奔马的速度,王彀胜把箭尖微微偏开一个角度。

    必须一箭毙命!王彀胜知道,如果不能一箭中的,面对满身甲胄又手底功夫硬朗的虎豹骑,仅凭这张弓,结果很难预料。

    距离不断地拉近,王彀胜还在快速地估算纠正着箭的仰角和偏斜的距离。

    一百步。

    八十步。

    五十步!

    “仙翁仙翁”,不知何时,王彀胜已经松开了牛筋弓弦。

    马儿还在奔跑,鞍上已经没有了骑士。

    ……

    夕阳西下。

    面前是滚滚东去的汉水,背后是口吐白沫的战马。

    虎豹骑胯下都是精挑细选的良马,王彀胜心急,一直快马加鞭,到了这里,已被活活累死。

    没有去樊城渡口,王彀胜找了个远离樊城的江滨。

    曹军已经占领樊城,刘备在襄阳城外被刘琮乱箭射走,奔江陵去了。虎豹骑怀里的战报上写得明明白白。

    王彀胜粗识文字,是婚后阿兰手把手教的,是真正的“手把手”。

    阿兰常握着他的大手,一起在竹片上写出漂亮的隶书。王彀胜忘记了都写过什么字,只记得她的手很软,还带着好闻的香味儿。

    写好一个字,阿兰就开始讲它的意思和用法。王彀胜觉得,春天的黄莺也没有阿兰的声音好听,他常常会听得入迷,心思跑到了美人蕉丛里,以至于天天习字听讲,却没学得几个字。

    “也许很快就可以看见阿兰了吧?”

    王彀胜有点悲欣交加,脑海里一会儿是含嗔娇羞的小脸儿,一会儿是血肉模糊的尸体。心里又是渴望,又是担心。

    用力甩了甩脑袋,甩掉那些纷乱的念头。王彀胜脱下了让他顺利通过数个关卡的甲胄,把环首刀挂在腰上,将长矛、铁弓和两根短戟用树藤缠住,背在背上。把一囊雕翎箭挂在大羽箭的旁边。

    这些是虎豹骑的标配,现在都成了他的战利品。

    庄稼人的毛病是捡到什么都舍不得扔。王彀胜虽然拿过刀枪,上过战场,还是没有改了庄稼人的秉性。

    可就是这些累赘,差点害死了他。

    “你是蜀军?”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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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没贴文了。俺惭愧之余,计划在这几天贴一下最近写的一个小故事,希望各位大能不吝指教。也不知道俺有木有写文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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