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儿为妻_现代耽美_BL 作者:半夏已冬
哥儿为妻 第19节
哥儿为妻_现代耽美_BL 作者:半夏已冬
哥儿为妻 第19节
十一无辜眼,跟在身后的豆包看了他一眼,确认过眼神,都是同类人。
补了牙的豆沙捂着脸在蹲在院里中画圈圈诅咒医生,他可不敢诅咒爸爸,到时候不是爸爸打他,是大爸爸把他屁股打开花,柯基扭着小电tu,n奔过来,扔下飞碟朝他汪了一声,豆沙随手丢开飞碟,只听得啊了一声,柯基也跟着飞奔出去。
“豆沙你是活腻了。”
听见那声音,豆沙知道自己又闯祸了,飞碟砸中他爸了,要不要那么准。
被家里娃气到的相云决定要跟他家男人一起出差,暂时有个四五天可以眼不见为净,于是两个人背着小书包到隔壁阿一家住几天,相云还嘱咐阿一一定不能给豆沙吃零食,为了一视同仁,阿一决定三个小孩一起不准吃零食。
午睡醒来的豆沙肚子咕咕叫,他到处要找零食,可是没看见,楼下过道放着个快递箱,为了不让大人发现,经验老到的豆沙把箱子翻了个头,找来个剪刀把箱子狠扎了几下,露出一个小洞洞,看见里面银色包装一片片的,豆沙直觉这不是零食,就翻了个面把箱子摆回原样,再跑去别的地方觅食。
晚上回来的陆允刚进门就被齐刷刷的叫爸爸,差点还以为自己又多了几个孩子,十一自然是叫爸爸的,因为那本来就是他爸爸,豆沙是生气他老爸竟然要禁他零食,阿一叔叔也一样,所以他要连亲爸干爸都换了,陆叔叔是最好的,可以考虑当他爸,豆包是什么都不管,随大流,反正都是一句。
弄好儿童房里那几个小豆丁,阿一刚回房就被人扑倒,“阿一……”
几年夫夫阿一自然也知道陆允的想法,反手搂着他脖子,“今天快递送了一箱,那么多你用得完?”
陆允骄傲的扬了下头,“当然,一个月内。”
屋内再次春光旖旎。
三个月后陆允再次喜当爹,六个多月后陆家十二呱呱坠地,陆家老爹再次没出息的哭了好几回。
坚持了五六年的不二胎竟然败在豆沙要吃零食的执念下。
作者有话要说:
原谅我食言了,躺在床上养病太无聊了,我还是选择了码字,这章是完结章,谢谢大家陪了我那么久,给我各种支持与鼓励。
被suo害我改的文章面目全非
第29章 番外
从来没有相信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第一印象很差的人,他贪钱,庸俗,赖皮,这些每一项说出来对于以前的沈赞来说,都是匪夷所思。
那一夜很放纵,金钱带给他的是不需要顾及,所以他并不需要顾及身下人的感受,这是和他以往跟任何一个男性情人交往所没有过的,那一刻他兴起了包养的念头,而他也那么做了。
包养的小宠很敬业,大概也只能用敬业来形容他,沈赞在家的时候时候他绝对会在,早上起床必有早餐在桌,伺候穿衣打领带,还会附送香吻一枚,回家必定有热饭菜等着他,还有一起进食的那人。
久而久之就习惯了,习惯到他回家之后不需要思考任何事情,习惯到每天只要看到那人的存在,习惯那人的温度,那人的口味。
然而他却没有去了解过他,因为他不想改变现状,被以前的人和事。
“沈总,我们的医疗基金会会长打电话过来,说弄了聚会来给资助的病患打气,那天市长也会出席,记者也来不少。”
“那就准备一下。”
当天基金会主席沈赞上台代表基金会颁发支票给病患家属,这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他却没有料到接过的人中竟然会有ira,但那会他不叫ira,他叫宁扉,代表一个叫林思成的肾衰竭患者领的。
他很大方得体,笑着对他说些感恩戴德的话,仿佛就像是陌生人,从不认识。
“这位患者已经等到合适的□□,现在在隔离室,过几天就可以换肾了。”
回家之后,ira,不,应该叫他宁扉,已经煮好宵夜在等他,只因为他说了晚上不回来吃饭。
“你会走吗?”想来钻钱眼子里都是为了那个叫林思成的人,如今也快换肾了,他应该会走吧,走去照顾那个人。
“不会,我需要钱。”
沈赞冷笑,果然是很庸俗,庸俗到已经不需要掩饰。
那一夜整夜都在发泄,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被弄晕的人,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发泄什么。
生活就像从前那样,但是不一样的是宁扉的心态,就算他在他面前很自制,但依然控制不住由内心散发出来的高兴,日子一天天过,他就一天天的眼里充满了对生活的希冀,沈赞知道,那是因为那个叫林思成的男人换肾手术很成功,只等着度过适应期就可以出院。
只是他眼里的光亮在接到那个电话之后彻底坠落,“不会的,不可能,你骗我———”他大叫着,冲出了家门。
“宁扉,你去哪?”他连忙抓起衣服鞋子也跟着跑出去,开了车子没一会就看见那疯狂奔跑的人。
他那一刻感觉心脏有些疼,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拉住人,“上车我送你去!”
“对,去,去,去,他骗我的,他们都骗我,我要去看看,去看看……”
“你先穿上鞋子……”
“去看,去看,骗我的,骗我的……”
沈赞还停不稳车他就跳下车,头也不回的冲进医院,他根本不知道隔离室在哪里,但是他不需要问人他就知道怎么去,因为地上的血印子,都印着宁扉的方向。
那个盖着白布的推床旁边,宁扉已经被医生护士押在地上,状似癫狂。
“放开他。”沈赞把押着他的人拎开,他爬着扑过去,掀开白布,赤红的眼眸死死看着他,摇着再也不会醒来的人,“你骗我,起来,你起来——”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上山外山……
“你不准唱,不准再唱……”男孩捂住他的嘴,十岁的宁扉只愣愣的站着,看着眼前这个眼眶有些红的倔强大男孩,不知所以。
他被领养了,在爸爸妈妈离开这个世界的第九十一天,他认识了这个叫林思成的大男孩,他有了另一新的家。
新家里阿姨和叔叔都很忙,多数只有他和林思成,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睡觉,一起旅行,可是好景不长,宁扉十六岁那年,林家垮了,因为贪/污,大人都进局子了,只剩他们两个小的,树倒猕猴散,没有亲戚愿意接手热煎堆,他们被世界遗忘了,但是债主却不会,林思成带着宁扉东逃西躲,边赚钱边自学,一切都还好好的,直到林思成被查出肾衰竭,而宁扉也变成了ira。
“小宁,等我好了,有一件事情我想跟你说,你到时候一定要答应我。”
“好,你好起来我什么都答应你。”
“林思成你起来,你起来啊,你不是要告诉我你爱我,我答应和你在一起,你起来啊——”
“起来啊!你起来……”
沈赞木然的看着床上昏厥过去的人,脑子一片空白,恍恍惚惚,此刻他不知道该作出什么反应,因为心很痛,然而并不知道是为什么。
床上的人转醒过来,他才仿佛如破冰的春芽苏醒过来,握住他的手,“宁扉你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宁扉的目光并没有转向他,而是愣愣的看着上方,似乎是看向遥远的幻境,眼眸内虚空无物。
“宁扉,看看我,看看我,我是沈赞……”
他依然不应,看着遥远的虚空,干涩的嘴唇一张一合,沈赞听不清楚他说什么,凑近前去,听到他断断续续的在唱歌。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觚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
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
惟有别离多。
“我的生日愿望是想知道当年你为什么不准我唱……”
“因为你唱的让我很心疼……”
“那我以后不唱,你疼我好不好……”
“好,我疼你……”
“疼多久……”
“一辈子……”
将送别唱了一遍又一遍……
一遍又一遍……
沈赞心里难受得要命,“不要再唱了不要再唱了宁扉,求求你……”
宁扉看不到他似的,嘴唇边依然是那些破碎的音符……
他陷进自己的回忆里,外面任何事情都影响不到他,吃不下睡不着,当天晚上高烧不止,嘴里喃喃自语,
“起风了,我要走了……”
“啊,再见……”
“风来了,我要走了……”
“思成等等我……”
沈赞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折磨,最后只好让医生给他打针。
清晨微凉,冷风吹醒了沈赞,他起身给昏睡中的宁扉掖了掖被子,就去关窗,巡夜的护士看见他劝他去洗把脸。
镜子里倒影着个眼白赤红,胡子拉碴的男人,他不认识。
如果说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或许已经有了答案……
回到病房,人不见了,他忽的想起昨晚的起风了……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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