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庭审的轨迹出乎九尾的意料。按照九尾预测,辩方律师必然会抓住女同学大做文章。但事实是辩方律师只是不轻不重的问了两句。女同学经过警方审讯,警方未发现破绽,当九尾开始法庭询问时,女同学很慌张,词不达意,在一些细节上和自己的证词相违背。前说是她发现宫本,主动和宫本打招呼,后知道宫本职业后,请求宫本帮助。现在又说,是宫本主动和她打招呼,宫本主动提出帮助。
在这种情况下,九尾自然赶尽杀绝。更让九尾纳闷的是,作为有一定水准的辩护律师对自己很多追问问题不提出反对,选择缄默。不仅如此,在对失主进行质询时,辩护律师只问了三个小问题,丢了多少钱?钱都放在塑料袋吗?丢钱后第一时间报警吗?然后就没有了。
这案子侧面说明律师的重要性,本应该占据优势的被告宫本,最后因为律师的怠工被判罪名成立,当庭宣判入狱五年。这个结果让九尾非常不自在。她强烈怀疑律师被威胁或者被收买。
下庭时,九尾堵了宫本的律师。
“孙律师?你今天状态不好?”
孙律师答非所问:“我尽力维护雇主利益。”
九尾:“我没发现。”
孙律师:“我认为自己尽力就可以了。九尾小姐如果没事,我还要去见客户,麻烦让一让。”
回到自己办公室的九尾始终无法想通,这案子让她想起了上井案。上井案中,上井的辩护律师何英不作为的表现非常明显。今天孙律师表现的比何英好一些,但是也只是好一些,其水准和第一次上庭的实习律师差不多。
想到此,九尾拿车钥匙,驱车前往高山律师所。她相信,高山律师所的曹云可以解答自己的疑问。
……
律师所的曹云正在做一件很不寻常的事,那就是把妹。以前是废铜王小二,再努力也把不到妹。现在的曹云是钻石王老五,不需要努力也有妹子倒贴。曹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把妹这个词。
但今天例外,因为这妹子就是薛云的姐姐薛茗。薛云以曹云的办法试探了其男友后,终于和其男友分手,找自己姐姐哭去了。薛茗了解情况后找到曹云,一个原因是谢谢曹云,还有一个原因是薛云有一些照片在其男友手上,分手后不久,其男友就用照片威胁薛云。薛茗不希望把事情闹大,不打算报警。
曹云联系寒子,让她过来一趟。原本就这么回事,但是高山杏拉叶娇血拼去了,寒子过来的时间曹云只能陪客。一聊下来曹云对薛茗的观感极好。聊天过程很舒适是一个原因,魅力是第二个原因,漂亮身材是主要原因。修长的双腿和其修长的食指同样漂亮。
用文艺的方式来描述,可以取用一位著名的古巴比伦诗人的诗句。鉴于虾米和读者都看不懂巴比伦文字,这里就不详细描述。以曹云律师的方式来描述:神圣不可侵犯。以曹云方式来描述:卧槽!
薛茗是曹云生存这社会几十年来,见过集漂亮、优雅、温和、美丽等一大堆褒义词为一体的女生。最突出的是其典雅,一种曹云难以描述的典雅美。什么是典雅美?首先必须美,其次就是曹云难以描述,需要卧槽的部分。
曹云也理解了为什么云隐会追薛茗两年,这妹子值得云隐追两年。再说云隐追两年也就见过几次面,大部分时间是和别的女人腻歪在一起。但能惦记这么久,足可以说明薛茗的魅力。
“云隐是曹律师你的朋友?”薛茗有些惊讶。
惊讶:轻张口,微露齿,眼睁大。
曹云犹豫道:“是不是朋友,暂时我还没有决定。”
薛茗先是不解,而后轻笑,解释:“我听我妹妹说起过云隐,他是个好人,只不过言行举止比较有个性。”
拿不下来,曹云有些发挥失常,面对有些动心的女生,曹云会过于审视自己的言行。导致客套和拘谨,无法展现自我。薛茗这样的女生见过很多客套和拘谨的男生。曹云自认为有点姿色,但也只是有点。从任何方面来说,曹云都缺乏拿下薛茗的本钱。
偏偏薛茗这类女性,对你没有好感就不会给你机会,以免你误会。如果在这次见面中没有给薛茗留下足够的印象和好感,再约薛茗,薛茗推脱的可能性很大。
曹云读出这些信息,他相信如果把这些信息说出来,也许薛茗对自己会留下印象。但是怎么组合呢?又要表现自己,又要显得自然。
这时候九尾到了,九尾先看见了薛茗:“嗨。”
薛茗很惊讶:“幸子,你怎么在这里?”
“有事找某人。”
曹云也惊讶:“你们认识?”
九尾点头:“她是我表妹。”
曹云:“没听说。”有这么出色的表妹怎么不介绍认识一下呢?
九尾反问:“你为什么要听说?”自己和你很熟吗?自己有六个姑姑,五个阿姨。
曹云摊手:“坐,有事?”态度明显客气多了。
九尾落座:“宫本罪名成立。”
曹云大惊:“怎么会?”
面对曹云装模做样,九尾选择忍。打开手包,从里面拿出一张支票放在桌上。
曹云看九尾,伸手拿起支票看了眼:“外?”
九尾:“这案子明显有问题,是律师的问题对不对?律师被收买对不对?”
“也许吧。”曹云把支票放回桌子上,站起来,到吧台拿水:“九尾,没必要这么着急。日久见人心,过一段时间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曹云把水放在九尾面前:“但凡涉及到某些人和事,你不能一个案子,一个人单纯的分开来理解。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答案。你猜的没错,有人诬陷宫本。”
九尾:“宫本是知道走叉身份的人,越三尺或者烈焰?烈焰可以说不存在了,但是人还在,钱还在。烈焰老板从来没输过,更没有输的这么惨……”
曹云坐下:“别猜了。”
九尾看曹云,拿出一张空白支票签字放在曹云面前:“现在已经不是宫本案的原因了。无论问题出在哪个环节,背后都代表了一股势力。本案暗中关注的人很多,除了越三尺外,还有特搜部和检察长。”
曹云拿起空白支票:“最大单位是十万?没听说我的外号?曹百万,吸血鬼,无良律师……开个玩笑,别翻脸,上次已经打过一次了,下手真狠。”
这话说的九尾有些尴尬,对一边又惊讶的薛茗挤出点笑容,向曹云道:“对不起,上次是我不对。”
曹云道:“九尾,我很认真告诉你,这件事你管不了。”
九尾想说什么,电话响起,九尾到一边接电话:“前辈,你好……”
曹云看薛茗,摊手:“见笑,见笑。”
薛茗道:“幸子内心温和,偶尔有些冲动……”
“不,是我欠打。”曹云心中哀叹:把妹之事基本黄了。云隐最多是作风问题,在薛茗看来,九尾会打自己,那是原则问题了。
九尾挂断电话,走回来看曹云:“检察长和特搜部商议后,开出交易条件……你不惊讶?”
曹云:“当得知薛云是你表妹我已经惊讶。律师所有规定,每天我只能惊讶一次。”
一旦曹云开始胡扯,就代表他在掩饰。
九尾:“曹云,我很担心有人绑架司法。本案反常的地方有:宫本案存在很多疑点。宫本律师不作为。检察长很着急,竟然在我没参与情况下就开出交易书。”
曹云犹豫片刻,凑到九尾耳边,九尾附耳。
“矮油,几天没见,就这么亲密了。”寒子大跨步走进客厅,被薛茗吸引,多看了两眼:“这妹子好靓,你姘头?”
“你吃火药了?”
“一出门看见一个死小鬼在画我的车。”
曹云:“死小鬼还活着?”
寒子:“按照你的建议,我给了他一百块钱,对他说幸苦了。我走之前,他反正还是活的。”
“什么叫我的建议。”好容易有个看得上眼的美女,你们不要在她面前轮流黑我好不好?曹云转移话题,介绍道:“薛茗,寒子。寒子,薛茗这边有事需要你帮忙,你们先聊聊,去我办公室。”
“美女,请。”
曹云交代:“不要讲我坏话。”
寒子回头纳闷问:“为什么要讲你坏话?”
这个问题……曹云挥手让寒子别理自己。
九尾这边还等着:“怎么回事?”
曹云:“既然到了这一步……我先问你,你知道走叉是谁吗?”
九尾:“不知道。”
曹云道:“我之前只是猜测。根据越三尺和ca的合作,我推测越三尺可能拿到了一份重要的嫌疑人情报。在十人营培训期间,某人曾经前往美国fi农场受训三个月。我想越三尺已经知道他并非前往农场受训,而是前往十人营受训。”
九尾震惊:“你说李墨是走叉?”
曹云道:“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你非要我给你一个答案,那我就给你一个答案。但我不能向你解释我怎么会有这个答案。”
九尾是很想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个答案,但是又惦记检察长那边情况。九尾见曹云态度坚决,点点头走人,走到门口,回头问:“你喜欢我表妹?”
曹云一愣:“喜欢和不喜欢,这怎么说呢?所谓镜花水月,虽求之不得,但不求不知不可得……”
九尾简单明了:“死心吧,她喜欢艺术家和音乐家。”
曹云:“律师也是一门艺术。”习惯性的垂死挣扎。
九尾对此回答呲之以鼻,走人。
寒子和薛茗谈妥后出门,曹云挽留吃午饭。寒子作为曹云的哥们,哪不知道曹云动了花花肠子,于是以吃午饭名义说服薛茗,让薛茗在律师所逗留了两个小时。
这两个小时,薛茗态度始终温和有礼让曹云绝望,最终无奈放鱼离开。薛茗和曹云握手道别道:“曹律师,你是一位很优秀的男士,我相信会有很多女生喜欢你。感谢你的招待,再见。”
“再见。”曹云只能无奈送个笑脸,帮薛茗拉开车门。
……
宫本原本态度很强硬,在三名检察官连续两天的会谈之后,宫本终于松口。宫本表示,他可以告诉检方谁是走叉,但是鉴于走叉在东唐的势力,他需要一个海外身份,并且要求检方证人保护小组将其送出国境。
这个条件检察官是不答应的。宫本只有一句话,除了走叉,我还掌握了你们有兴趣的信息。
在交易被批准后,宫本招供了四个内容。
第一个内容:走叉就是李墨。
第二个内容:走叉化整为零之后,和越家达成联盟。
宫本告诉检察官,他原本在东唐是走叉的人。远征遇害前,他就已经盯上了远征的遗物。但可惜最终被烈焰抢先一步。宫本发现了一些情况,质问走叉,走叉承认自己和越家达成一定协议。走叉还解释越家的理想:加强司法机构调查权限和力度。这和鬣狗的理念基本一致。在烈焰大敌当前,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所以才和越家联盟。
宫本不愿意同流合污,在全面对越家进行了解后离开了走叉,他也获取了很多越家的情报。
宫本提供第三个内容,就是越家军。这是支持和拥护越传理念的一个民间小队,包含了因为越三尺案被曝光的广本。除此之外还有两名攻击型,潜入型的好手。三名法证和法医人员。窃听,跟踪人员。宫本知道身份的一共有八人。
宫本提供了第四个内容:给越家军提供资金支持的是越传的战友,银河集团大股东孙海的老伙计,薛氏地产的老板薛仁。薛仁的父亲晚上下班步行回家遭遇抢劫,不幸身亡。警方抓住了两名嫌疑人,但是检方认为警方的一份取证违规,以面虫法律理念否定了证据。最终两名嫌疑人无罪释放。
面虫法律理念是东唐混合海洋系的第一个海洋系法律理念。意思是:当发现一碗面条里面有一只虫,就不需要再翻看还有几只虫,会把面直接倒掉。很多人知道面虫律法理念应该是轰动美国的辛普森案。一名愚蠢的警察为了制造说服力,在原本已经掌握的证据上,再制造证据。结果制造出来的证据被律师识破。根据面虫理念,所有证据不被采纳,辛普森无罪释放。法学家们研究,扣除这项制造出来的证据,现有的证据足够给辛普森定罪。有人认为警察收了辛普森的好处,故意制造出假证据。
同样的,当时刚成为探员没多久的薛仁为了将涉嫌杀害自己父亲的两名嫌疑人定罪,制造了一份证据,结果被初出茅庐的高山杏父亲高山所识破。两名嫌疑人被释放,薛仁离开了警队成为一名商人。
这也是银河和高山律师所之前存在夙愿的最大原因。
第五百四十六章 谁是诬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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