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叶娇杀人案,叶娇本人陈述如下:
当天我在宠物收容所做义工。每当心情不好时,我就会去和流浪猫狗做伴。和它们在一起,我会忘记烦恼。和南文恋爱这几年过的不容易,我来收容所的时间也大大增加。
下午两点左右,南文到了收容所。他告诉我,昨天晚上他当着父母面对琴儿,也就是父母极力推荐的abc很不礼貌。今天上午,琴儿父母拜访,想就两人的事做个了结,如果南文实在不愿意,他们也不勉强南文。父母于是给南文下了死命令,发生了争执,南文就离家到了收容所。
在我们两人恋爱中,南文如同一位霸道男朋友,他主导了几乎所有的事。他让我和她走,我和其他义工交接了工作,义工们都知道我们的事,安慰我。他可能有些不耐烦,拉着我的手走了。
我们上车后,汽车开到了森林公园。他一声不吭的朝山上走,脸色铁青。我和他说话他也不理,一直拉着我的手。到了我们约会的秘密地点,我们最喜欢的一处地方,他将几片药片投入到两瓶水中。
他使劲的摇晃瓶子,如同发泄愤怒一般。终于他冷静下来,开始抱怨。说自己从小到大没有任何选择权。玩什么玩具,和谁一起玩,上什么学校,学什么才艺,自己没有任何发言权,只有接受。
他说:别人认为我们富二代矫情,我也想做一个标准富二代。花天酒地,无人约束,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因为我有钱也有时间。但是我不能,我是傀儡,是父母为了完美自己人生制造出来的傀儡。希望我能成为南文家的奠基者。
他说这次是他第一次很坚定的否决父母提出的正式要求,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他知道自己斗不过自己的父母。但是,这次他必须胜利。
他对着夕阳,颇有感触道:朝闻道,夕可死。
然后他就看着我说,唯一能保证他胜利的只有死。他问我,愿意陪他一起去死吗?
我忘记自己当时说了什么,就是很震惊。我到现在也无法肯定自己是否答应和他殉情。我只记得他笑了,流着眼泪笑了。他面对夕阳说了最后一句话是:再见了,美丽的地球。他拿起水喝了下去,我急忙去抓瓶子。他的力气很大,一手抱住我,一手拿瓶子,将一瓶水全部喝掉。
很快他就倒下了,脸上是微笑,夕阳之下,如同一个喝醉的人一样。一瞬间我走神了,我回神过来后非常害怕,不知道怎么办。我第一时间想起了司徒老师,他是唯一一个在这场恋爱中支持我所有决定的人,虽然我从来没做过任何决定。
我报警,陪同已经是尸体的他一起去医院,我处理了我的那瓶水。处理过程很简单,扔到医院垃圾桶就好,没有人会怀疑。
警察调查了两天,做出了自杀的结论。他的父母都接受了这个结论,他们很自责。出事的第四天,是他出殡的日子,我在司徒老师陪同下去了葬礼。他母亲情绪很激动,冲上来打我,说就因为迷恋我这只狐狸精,所以才会自杀。他父亲阻止了她,他父亲说儿子不想看见我们这么对待他心爱的女人。
大约一个月后,他们就离开了东唐,移民去了新西兰。此后我们没有见过面,没有通过电话。
……
曹云带上鱼竿,不约超黑,也不在南湖。而是去了东郊镇小河垂钓,美名其曰:没有污染的鱼更好吃。
一钓就是三天,一起钓鱼的大叔受不了:“你就说有什么事吧。”
曹云惊叹:“被你看穿了?”
大叔:“你给我点烟时间都比看浮标时间长。”
这位大叔不是别人,正是当时侦办案件的警察,两个月前刚刚退休。
大叔一听说这案子现在被重提,并且归到故意杀人,特别的惊讶,也有几分愧意。旧案重提就代表自己当时办错案了。
大叔当时和一名探员办此案,拥有很多南文自杀的证据。
第一条:矿泉水瓶子上有南文和叶娇的指纹,但是只要指纹是南文的。以双方体力判断,叶娇是不可能强迫南文喝下水。
第二条:南文离家后,特意开车绕道去了自己公司对面一家餐厅。昨天他朋友在这里吃饭,他联系过老板他来买单,今天是来结账的。根据收银员证词,收银员表示不需要特意过来买单,下次来消费时候一起支付就可以。南文当时回答是没有下次。由于南文是餐厅常客,导致一边的领班误以为收银员得罪了南文,就此事还进行了了解:是不是餐厅员工催南文过来买单。
第三条:南文给自己公司的副总经理发了邮件,时间是南文离开家左右,邮件内容是:我不在后,公司经营权全权由你负责。副总经理以为南文意思是:我不在的时间。并不是:我不在世上后。
第四条:技术部门解析南文随身携带的平板电脑,最近一个星期,其搜索的网页很多内容是关于死亡。比如人的灵魂,死亡后的世界。
第五条:午饭中,南文在琴儿父母面落了南文父母的面子,南文母亲非常生气,南文的父亲因此打了南文一个耳光,南文离开了家。
第六条:南文父母内心虽然无法接受这个调查结果,但是认同这个调查结果,没有提出任何假设。
第七条:经过了解,出事前半个月,南文精神状态就很差,甚至可以说出现了问题。其在公司投资中好罐子破摔的激进投资,但是奇迹般的盈利了,公司高层对此还膜拜南文。但是南文对赚到的钱根本不在意,只是吩咐财务,这个月给公司每人多开一个月薪水。
为什么曹云要花费三天时间呢?假设直接找大叔,大叔会立刻和警方联系,了解情况,并且愿意提供证词和证言。他不会去理会曹云律师身份。一起钓鱼三天,每天带丰盛午饭,大叔也就把曹云当回事了。
有些事一旦失败后就失去了机会。不能学电视剧,失败之后,以真诚去感动他人。也许有鸟用,但最好办法就是不要失败。曹云未必会成功,但是他做的事让他提供了成功的机率,成功拿到案件主要资料。
接着曹云向法院提出申请,拿到了本案的旧卷宗复印件。
不是冤家不聚首,曹云本次的对手又是九尾。。
……
叶娇被捕,魏君暂时又转为曹云助理,陆一航虽然忙,但是不会错过曹云亲征的机会。高山杏纯属凑热闹。败家子云隐被曹云从家里救出来后,每天拍照自己在律师所努力工作的照片给云飞扬,表示自己已经改邪归正。
律师所的人都在会议室,这自然是因为律师所的人对叶娇很有好感,所以对案件比较关注。
陆一航出演的是检控官身份,在模拟之后,陆一航道:“第一个疑点,旧案重提,十有八九是因为叶娇进入高山律师所,有人特别注意曹律师你。”
曹云道:“没有人会承认调查我身边的人。否则就违反了x法。我不是犯罪嫌疑人,司法机构无权对我进行监视。”
陆一航:“现在不清楚检方持有什么证据,但是我发现旧卷宗中存在一个巨大的调查疏忽。”
曹云抢话:“云隐,请回答。”
云隐:“啊?疏忽?没有签字?”
曹云:“你还是滚回家去蹲马步。”
云隐:“别,曹哥哥,让我躲躲,实在受不了。”妈蛋,结婚后老子削死你。本本记下来。某年某月某日,他骂我。
曹云:“魏君?”
魏君:“是不是氰化钾的来源?”
陆一航点头:“没错,这是旧卷宗中一个致命伤,探员没有调查氰化钾的来源。旧卷宗内有法医和法证的报告,有各种技术数据。我不太理解,但是从技术数据上,是不是可以看出南文服用的是收容所的氰化钾?”
曹云翻到这一页,将技术数据投放到大屏幕上。他也不是很懂,不过他先发现问题,已经咨询过相关专业人员:“无法确定南文服用的是不是收容所的氰化钾。”
陆一航道:“这我就不明白了。叶娇拥有获得氰化钾的渠道,南文没有获得氰化钾的渠道,南文尸检报告无法证明服用的是叶娇能获得的氰化钾。检方凭什么现在指控叶娇杀人罪?”
曹云道:“本案有两个杀人罪。第一杀:叶娇将氰化钾放入水中,诱骗南文喝下。第二杀:叶娇和南文相约殉情,南文喝了,叶娇没喝。”
曹云道:“目前最大困境是叶娇证词很难办,我现在还下不了决心,没考虑清楚是否让叶娇完全说实话。一旦叶娇证词出现殉情,处理证物等说明,很可能会被九尾直接将死。诚然,第一杀和第二杀量刑上不一样,但我觉得对于叶娇来说,区别不大。”
陆一航道:“这件事还牵扯到司徒岩。”
曹云点头:“如果叶娇说实话,司徒岩会面临律师委员会的调查,不排除被起诉的可能。指使犯罪嫌疑人毁灭重要证据,半年起步,五年封顶。我将情况拆分几种,发现在不完全说实话情况下,一定会被九尾追击。我能选择只有两种策略,一是完全说实话,二是不说话。我现在不清楚控方手上的证据,不说话我没有赢的把握。全说实话,叶娇形象很好,容易取信陪审团,但仍旧不清楚控方手上有什么。同时叶娇说实话,司徒岩必然会被牵扯进去。”
陆一航想起自己的案子,自己有选择性的说实话,结果被九尾追杀的屁滚尿流。
魏君道:“假设以毁掉司徒岩清誉为代价,陪审团会更加倾向于相信叶娇吗?”她指的是叶娇完全说实话。
曹云:“我昨天晚上和司徒岩一起吃晚饭,没有直说,我大概领会了司徒岩的意思。他愿意出两百万的律师费也是有自私一面的考虑。但同时如果没有退路,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需要牺牲司徒岩,这案子不需要找我。可问题是,即使牺牲司徒岩,我也没有好的办法。”
陆一航道:“曹律师说没有好的办法,指的是对控方掌握的资料没底。”
曹云点头:“没错,本案知己不知彼。”
曹云知道控方认为叶娇杀死南文,但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判断呢?掌握了多少证据呢?不知道。警方提供材料:南文中毒死亡,瓶子上有南文和叶娇的指纹等等证据。怎么推理,怎么组合是你律师和检控官的事。警方不提供结论。警方肯定会根据物证推理过案发过程,但是这个推理过程是不会给律师的,只会给检控官。
正常情况下,曹云看卷宗就基本可以推理出警方凭什么断定嫌疑犯是杀人凶手,检方掌握有多少证据,什么是核心证据。但本案例外,曹云甚至不确定本案在四个多月后被重提的原因。对对手的情况曹云一无所知。
这种仗是没法打的。
陆一航:“我们必须知道检方掌握的材料。”
……
与此同时检察官们也在开会。
司马落说服了九尾,请越三尺协同帮助九尾处理叶娇杀人案。越三尺对调查案件有兴趣,对检控工作比较排斥,但九尾一个电话过去,越三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九尾对曹云,屡战屡败,已经违反了检控基本法则。大数据表明:提出公诉后,检方拥有最少85%的胜率。因为曹云,加上专案专办,九尾在东唐的成绩简直惨不忍睹。
按照目前东唐律师情况来看,令狐兰和欧阳逸已经赚够了钱,开始享受生活。南宫腾飞专门打商业官司。虽然曹云不太愿意接死人的刑事案,但他还是接了,所以将来曹云会频繁成为九尾的对手。
这次不能再输了,九尾输的都快怀疑人生。本次和曹云交锋想要取胜,就必须采取相对的战术和策略。而越三尺就是一位战略大师。
越三尺:“曹云思维很奔放,如果将其思维具体化,我认为他可以拿个奥运冠军。早先你不同意釜底抽薪灭了他……当我没说。我们要赢曹云就必须束其手,捆其脚,蒙其双眼。”
“本案曹云肯定缺乏资讯,他不知道为什么在四个月后,检方会对叶娇提出杀人罪的指控。所以他会想办法收集资料。”越三尺在小黑板上写:“他肯定会拜访办案的探员,我相信他已经拿到了需要的东西。但是他仍旧不知道叶娇为什么会被起诉。”
第四百七十六章 知己不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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