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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我在豪门养熊猫[穿书] 作者:雀鸣

    分卷阅读141

    恩。”苏筠筠点了点头。

    虽然没有鲜花,没有戒指,苏筠筠还是觉得她家灏哥实在好温柔啊。

    现在,伤也治得差不多了,她脚也不疼了。是不是应该进行到下一步了?苏筠筠暗搓搓地想着。

    此时,她的脚仍是踩在白锦灏的腿上。一时间,苏筠筠只觉得自己脚上的皮肤都在发热。

    就在苏筠筠考虑着,是不是该自己主动些,用脚勾住她灏哥的细腰的时候,白锦灏小心翼翼地帮她穿上了袜子和鞋。

    然后,提着药箱站起身来说道。“那我也该去换一下衣服去了。”

    “……”苏筠筠整个人都要傻掉了。他们不是要一起跨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了吗?

    还穿什么衣服?等一下还要脱,那岂不是很麻烦?

    或许是苏筠筠的目光太过明显了,白锦灏甚至觉得那只幼崽是在明目张胆地用眼神,舔舐着他的全身上下。

    一时间,白锦灏的身体也开始不由自主地发热。

    他不是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的小熊,自然也对女朋友的身体充满了向往。

    只不过苏筠筠还是只幼崽,身体尚未发育完全,甚至都没有化形。

    倘若这种时候,提前吃了禁果,苏筠筠说不定会直接停止生长。这对于类兽人来说,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白锦灏就算是只流|氓小熊,就算他再怎么禽兽,也绝对不可能像幼崽下手。否则,干脆就被雷劈死算了。

    由于电早就停了,房间里的温度也在不断地降低。

    很快,空气中似乎有寒流吹过,刚好吹到白锦灏那赤|裸的脊背上,使得他的皮肤上生出了一个个的小鸡皮疙瘩。

    倘若他还是幼崽兽形的话,一身黑白毛遮挡着,根本就没有任何羞耻感可言。他甚至可以在苏筠筠的面前,恣意地撒娇、胡闹、捣乱,没羞没躁地,干着各种各样没有下限的事儿。

    可是,当他变回人形的时候,单单只是赤着上身,站在筠筠的面前,在那种不加遮掩的注视下,他的身体就会变得炙热无比。

    那种羞耻感不但回来了,反而开始侵蚀他身体上的每个细胞。

    一时间,白锦灏害羞得全身通红,甚至不敢去看苏筠筠那双眼睛里燃烧的东西。

    他只得硬着头皮说道。“我先上去换一套衣服,再下来。”

    过了好一会儿,苏筠筠点了点头,却并没有说话。

    白锦灏赤着脚,踩在地毯,三两步很快就上了楼梯。

    苏筠筠坐在沙发上,忍不住紧紧地攥着拳头。

    她甚至想说,“衣服都脱了,你居然给我看这个?”

    简直就是枉费了深山小木屋,又是停电,又是地震造成的天然好条件。

    一时间,苏筠筠又想起了陈冲冲给的那些资源。她都想拿根大棒子,三棍子把灏哥这小妖精活活打死算了?!!

    哪有这样办事的?她家灏哥到底在想什么呢?

    他是不是根本就没有那么喜欢她?还是说,他只是单纯地喜欢她,却对她没有那方面的感觉?

    不对呀,刚刚她明明都感觉到灏哥的皮肤变得灼热起来了。他那双耳朵也变红了。甚至在他离开的时候,走路的姿势都有些狼狈。

    看起来,也不像是完全对她不感兴趣的样子。

    难不成灏哥这个山里人,在那方面思想比较保守,非要等到结婚之后?

    被留在客厅里的苏筠筠胡思乱想着,想来想去,渐渐就冷静了下来。理智也开始回笼。

    不对,这里是半山别墅,是她当私厨打工的地方。

    下午的时候,苏筠筠本来是想回家的,却因为小团子睡得那样香甜,她也忍不住留下来陪小团子休息一下。

    却没想到,这一睡睡得这么沉,天都黑了,还发生了一次地震?

    苏筠筠摸出手机看了一下,已经晚上7点多了。

    这些也就都算了,可灏哥怎么突然湿淋淋的出现在这座别墅里了?又像是洗澡洗了一半儿的样子。

    这一切实在太不对劲了。

    而且,刚刚灏哥在黑暗中找应急灯,第一时间找到药箱,后来又爬上楼去换衣服。他对这里实在太熟悉了,就好像这里是他的家一样?!!

    一时间,苏筠筠终于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很多以前她曾经怀疑过的事,到了现在,似乎终于穿在一起了。

    苏筠筠曾经推测过,这座半山别墅是熊俊青亲友的房子。

    而且,白锦灏就是熊俊青的朋友。

    上次,白锦灏带着她去三熊百货购物。那位老总直接就给了他们很低的折扣。

    那位老先生看起来跟白锦灏很亲,带他如同子侄。

    这么想来,白锦灏其实也是熊俊青的亲戚吧?

    莫非,就连这座半山别墅……实际上也是豪哥的?!!

    想到这里,苏筠筠心中的那边火热瞬间就开始降温。她呆呆地坐在沙发上,良久没有言语?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至少要两个人彼此相认吧?

    倘若有一方从一开始就欺骗隐瞒的话,那还算是爱情么?

    *

    另一边,白锦灏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很快就翻出了一套跟苏筠筠一起买的运动服,蓝色男款。又急匆匆地找出一双拖鞋,套在脚上。

    这时候,白锦灏也知道自己大概是掉马甲了。勤奋上进,大好乡村青年的人设恐怕也维持不下去了。

    倘若不能想个完美的解释出来,恐怕筠筠不会轻易原谅他的。

    苏筠筠这姑娘本来就跟其他女孩子不太一样。

    她根本就不图白锦灏的钱,而是因为喜欢他这个人,才会答应跟他交往的。而且,苏筠筠很有骨气,她习惯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养活自己。

    说白了,苏筠筠根本就不会依靠他。

    一旦,这个误会解不开。以苏筠筠那种决绝的性格,说不定马上就会跟他一刀两断。

    想到这里,白锦灏整头熊都不好了。

    换衣服的过程中,他绞尽脑汁地想着小本本里面记着的,男猪脚们如何对女朋友们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套路。

    比如,一边分享着烛光晚餐,一边笑眯眯地对妹子说。

    “虽然我家在山里,可是我的亲生父母却出身于豪门。在我十八岁那年,正打算带着我们乡镇企业争创新的辉煌的时候。我的豪门父母找到了我,非要把我带到b城。他们对我充满有愧,就把这套房子和翡翠大厦送给了我。”

    也不知道,这个豪门阴错阳差丢了小孩,18岁之后又找回来的段子,筠筠她能不能接受?

    倘若要使用这个段子的话,最好是突出一下他小时候的艰苦生活和悲惨童年,争取博得女方的同情心。一旦女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他便成功了一半。

    只可惜,白锦灏小时候抓猪赶猴的,基本上在山里都把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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