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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3

    盗墓笔记 作者:南派三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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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墓笔记 作者:南派三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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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父亲后来离开了上海,来到浙江省靠近上海的这一带活动,之后“文化大革命”开始,我父亲跟着铁道兵进大兴安岭支边,在建设兵团度过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我的母亲当时也是从南方去北方支边的青年之一。我的母亲非常漂亮,当时只有十六岁,和另外三个南方姑娘一起被称为大兴安岭的四朵金花,被担任事务长的父亲,用特供的白米饭追到了手。

    当时他们这一对,应该是相当光彩耀眼的一对。在建设兵团,人们都以地域划分派系,宁波、温州、丽水都有自己的小团体,期间冲突不断。我父亲从小就能打架,有一身混不吝的打架功夫。我母亲说,当时我父亲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地方时没有伤疤的。因为能打架而且讲义气,我父亲在所有团体中都有威信。只要有人打架,我父亲一出现,所有人都不再吭声。一直到回到南方以后,有一次我父亲押了一船西瓜,遇到乱民抢西瓜,父亲在船上用一根篙子把几十个乱民全部打落下水,虽然最后寡不敌众只能弃瓜而走,但是他当时的雄风,我想起来就觉得过瘾。加上我母亲是惊人地清秀美丽,两个人在当时还是相当被人嫉妒的。

    说到我母亲,他的家族更加有意思了。

    我外婆是我们老家一个叫做千窑之地的窑主。千窑有一千个窑口,是当时的核心产地。当时我外婆在当地拥有一个大窑,属于非常有地位的阶层。我外公是从国民党的壮丁中逃出来的。一直等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经人介绍两个人才成了一对。

    我外婆和外公的故事一定也有千千万万。当时我外公天生神力,一米八六的个子,在当时的社会简直犹如巨人一般。我外婆说之所以会嫁给我外公,是因为看到外公一个人抬起三人才能抬起的东西。当然,似乎这段婚姻之中也有很多插曲。我外公去世的时候,我隐约听到外婆在灵堂里伤感的和我母亲述说我外公以前的风流韵事。

    我看过我父母当年的照片,我的父亲英俊的让人无法直视,而我的母亲,现在看来都是出水芙蓉一般。他们是那么的美丽优秀,以至于我每次照镜子,都觉得世界是多么的不公平。那么多优良的基因,到了我这里,竟然表现得那么猥琐。

    我父母在大兴安岭确立了关系,之后调到了大庆油田,之后又回到了南方。我父亲当时是供销系统的副食品经理,可谓手握物资大权,所以我家算起来还算是不错的。之后,在一个啥特色也没有的夜晚,我就被生了下来。

    写到这里,很多人会觉得有意思,也有一部分人会觉得无聊,觉得这都是什么跟什么,说这些有意义么?

    其实是很有意义的。我是想告诉各位,我的奶奶,我的外婆外公、我的父亲母亲,都是极会讲故事的人。当我作为两个家族的第一个孩子诞生下来,在那个没有电视、没有电影、没有网络、没有小说的年代,我如何度过我的童年的呢?

    讲故事。

    我从小就是在一圈故事达人的看护下长大的。民间故事、战争故事、童话,我的童年充满着这些。有些故事,现在听起来都非常有感染力,好多我都直接用在了《盗墓笔记》中。

    我在那个时候已经确定们所有最初的乐趣,只能来源于故事。这也是后来我对故事着迷的最基础的与原因,因为我能百分之一百地享受到故事能够传达的乐趣。

    之后我的人生,穷极形容就是“无聊”二字,在各方面都失败,用现在的话说,可以被称呼为废柴。有人说,一个人生下来,上天总会给予一些特长让他可以帮助他人。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真的就觉得自己任何特长都没有。

    在我的朋友圈里,总有这样的现象:成绩好的学生,体育一般都不会太好;如果体育好的学生,成绩一般都不怎么样;成绩和体育都好的学生,一般都长得丑;成绩和体育都好,长得又不丑的同学,一般都会早恋然后被开除;成绩和体育都好,长得不丑,而且特别规矩不早恋的同学,后来都变成了gay了。

    我想说的是什么呢?

    我想说的是,我和上面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从来没有人关心一个体育和成绩都不好,而且长得丑且到处逃课不守纪律的孩子。

    很多时候午夜梦回,我都觉得上帝是那么不公平,我身边所有的人都有传奇的人生,为何我的人生是这个样子的?

    当时我身体不太好,自从小学时有一次考试晕倒在考场上之后,每次考试老师都对我重点盯防,会把我安排在通风且温度适宜的地方。这个地方一定是全考场的风水宝地,老师监考的时候,除了巡视之外,都一定会到那个地方休息,且经常顺便来问我的身体状况,生怕我死在考场上,所以作弊这一套也行不通了。而旅游啊,运动啊就更和我没缘分了。我天生长了一对渔民脚——脚趾很长,而且大脚趾最长,懒洋洋游泳的时候特别有用,可是一旦需要爆发力的时候就完全没用了。加上只要太阳稍稍大一点,就很容易忽然倒地口吐白沫,体育老师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了校长儿子一样,呵护备至。所以我的大部分体育课,都是在树荫下,穿着白衬衫手捧小说度过的。

    对于我自己来说,早期这样的生活还是相当惬意的,除了被球场上的帅哥踢出的香蕉球击中脑袋从楼梯上滚下来以外,我还是特别喜欢那些安静的、不出汗看书的日子。

    我想很多人都有我这样的经历,但是未必有我这样的绝对。那个时候,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看小说。我把图书馆掏空之后转向民营的小书店,从书架上的第一本看起。本本都是花钱借,很快钱就不够用了。对于毫无特长的我来说,赚取生活费这种事情简直是天方夜谭,我便开始赖在书店看书,但是通常是看三本借一本,因此老板也不好意思赶我走,因为我初期到底是个大客户,之后虽然借的少了,但频率高啊,总量还是不错的。我觉得我的情商就是在这个时候培养起来的。到初中结束,我已经再没有书可以看了,便开始自己写一些东西。虽然质量都不高,但是在完成一轮正规的小说阅读之后,我忽然有一种很强的欲望——我想自己写一篇小说。当时的这个想法和任何的梦想都没有关系,我压根不想成为一个作家,当时我只是觉得写出一个好看的故事,能让所有人在我背后抢着看,是一件多么拉风的事情啊。

    那一年,我开始真正动笔。从最开始的涂鸦写作,到自己去解析那些名家作品,缩写、重列提纲、寻找悬念的设置技巧、寻找小说的基本节奏,仅仅两个月的时间,我便慢慢地发现,我写出来的小说,越来越有样子了。

    分卷阅读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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