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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重生之渣攻 作者:笔乐戈聆

    分卷阅读20

    而已。

    ……

    项宁是个偏执的人,认定的事情从来不改变,骄傲不羁,就算是项家颇有威严的老爷子,也拿这个小孙子完全没有办法,读幼儿园的时候,项宁因为和班上的小男孩闹了矛盾,就坚决不上幼儿园,无论家里人威逼利诱,最后急了,这小破孩却是拿着老爷子藏在书房的枪指着头威胁:“你们再敢逼我去,我就开枪!”

    项宁是个高度的洁癖,虽然项家人或多或少有那么点洁癖,可是在项宁身上就简直扩大了无数倍,小时候某个亲戚看项宁可爱一不留神亲了他一口,结果完了,这小孩哭得要死要活,最后家人急了完全不知道为什么,结果小孩儿指指自己的脸和那亲戚的嘴,稚嫩的声音吐出口齿不清的——“脏……”,这小孩学会的第一个字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脏字,这简直就是让项家一家人都冷汗。长大了就更加严重,绝对不和别人有肢体接触,别人用过的东西总是嫌东嫌西。冷傲的少年有一段时间特别文艺,每天抱着某本什么精神类的书看来看去,然后感叹人世太污秽,吓得项父连给他请了好几个心理医生。

    项宁作为项家小少爷,空有某种运动天赋和拿枪的本事,结果某天训练的时候突然对着太阳感叹了一句“这都是莽夫做的事啊!”然后就再也不肯进训练场了,天天窝家里把自己养得白白净净瘦瘦弱弱的,这彻底绝了让项宁从政学商的可能性。

    项小少爷很聪明,从幼儿园开始跳级,然后就几乎都比班上的人小了两三岁,懒洋洋的,精致得像个小天使,每天上课看看书思考人生,成绩却是不错,每天鄙视着那些埋头苦读的小孩,这让旁人简直恨得咬牙。

    项宁高中的时候开始叛逆期,突然觉得读书无趣人生没有目标,整天逃学开始去各大娱乐场所体验人生,该玩的都玩了,该看的也看了,当然,除了一直在“守身如玉”外一切都很符合一个纨绔贵公子的范儿。

    项宁虽然玩得开,内心却是冲斥着小时候的文艺想法儿:我要的一切肯定都是最好的,至于另外一半,自然也是最好的,那些小姑娘还没我耐看,又磨磨唧唧傻傻蠢蠢的,还想和我在一起?糙汉子就更不用说了,一身汗味,整天在热火朝天下抢一个篮球,有什么意思?而且,她(他)用碰过别人的身体来碰我,想想就有心理阴影。要找啊,就一辈子找一个,属于彼此,那才是最完美的爱情啊!

    项宁要的人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直到席彻出现,项宁要找的人就有了标准。

    都说影视大学有美人,某天懒洋洋的项小少爷跑去京城最有名的大学看“美人”去了,还真给他看到一个。

    白衬衣休闲裤,一丝不苟的发型,冷漠而出尘的气质,那脸,那身材,那气质,那禁欲的样子——就他要的了。

    项宁的人生在遇到席彻的时候就彻底改变了——硬是从某个名牌的大学转去读什么艺术,然后向来把眼睛挂额头上看人的项小少爷开始“接地气”了,主动去找人套近乎——“你好,我叫项宁。”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向来觉得脸皮这东西不需要的项小少爷脸红了,那双从来不伸出来的手,就那么把荣幸的第一次握手给了席彻,席彻的手修长漂亮,白皙而冰冷,项小少爷却是第一次觉得自己迷上了一个人的肌肤,迷上了另外属于一个人的温度,贪恋而贪婪,明白了什么叫怦然心动,也明白了什么叫做万劫不复。

    当项宁明白什么叫心动时,也明白了什么叫温柔,喜欢一个人,总是想这把全世界捧到对方面前任其挑选,虽然席彻看起来油盐不进,甚至的确也是油盐不进的。

    项宁把这辈子的耐心和温柔全部用在了席彻身上,活脱脱像一个疯子——当然,这是被项老爸骂的。不过也没用,自从知道自己喜欢一个男人,不,或者说,自己喜欢的正好是一个男人之后,项宁完全不掩饰,直截了当地跑去问项老爷子要钱要关系——为了谁?哦,为了一个完美的男人。

    项宁出柜的时候,闹得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项宁是贪心的,他不仅要得到家人的同意,还要想得到家里的势力,去足够强大到给自己最爱的人最好的一切。后来,丢了半条命,连项宁不愿提起的亡母也搬出来,再买通自己的哥哥项齐,一切成了,项宁得到了项家在外一切财产的“代理权”,加上项家的关系势力,在这小少爷圈子里简直横着走。

    后来,实在追不到席彻,小公子急了,有人给他出了个损注意,干脆直接找席彻包.养起来算了——有钱有权哪个不养个小情儿啊。

    当然,项宁被席彻揍了个半死,这让某人简直又悲伤又自豪——不愧是我看中的人,不过,这样的话,我这辈子是没指望了,难道要看着自己认定的人跑去和别人在一起,这简直不敢想象!

    所以,当席彻某天突然跑来说答应他的时候,项宁简直一个激动完全犯傻了,不但没有去追究背后的原因,还被人狠狠的压了个半死还得在人走后哭着笑——一失足成千古受。项小少爷想得非常开:算了,我给他压就给他压,反正只给他一个人压,而且他也只压我一个人,更何况,在某个惨不忍睹的初夜,不,或者说在席彻这个技术渣之下,项小少爷简直就觉得被压的那个简直太惨又痛又爬不起床,算了,自己有时间休息,席彻可没有,自己可以靠着精神力量得到满足,席彻可不行,万一把人吓跑怎么办?于是,项宁和席彻少数的几次h,项小少爷就心甘情愿趟着了。

    项宁在爱情中,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平等,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事实上是“包.养”着席彻的金主,在他看来,自己对席彻好事应该的,甚至到后来完全忘记当初席彻为什么会答应与他在一起了。

    席彻忙,席彻冷淡,席彻甚至不体贴不温柔不喜欢他,项小少爷偶尔是想自己还是蛮贱的贴上去,可是,,项小少爷人生的信条是没有做不好的事情没有化不了的铁。

    就像是冥冥中奇妙的缘分,项宁爱上了一个人,这个骄傲的小少爷终究还是有了克星,温柔俯首,眼中尽是一辈子的爱情。

    一天,两天……一月,两月……一年,两年……

    十年,直到项小少爷的头发长出第一根白发,他突然有种圆满的错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几千年来人类精神的终究追求啊!爱的人在身边,互相拥有着彼此,做最亲密的事情,呼吸着同一片空气,然后,一不小心就满头白发,到那皱纹苍苍,然后就是一辈子。

    他特地订做了那一对戒指,自己设计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婚戒,上面刻着自己与爱人的名字,以及他们十年相识的纪念日——席彻&项宁2015.12.20。

    分卷阅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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