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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

    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分卷阅读131

    ”视觉欣赏也是欣赏,总而言之他没有说谎。

    见着青年一脸“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表情,闵琛难得地露出了一抹淡笑,很快又消失不见。他轻轻点头,无奈地道:“好吧……既然这样,喜欢几倍速?”

    这话让戚暮一下子愣住,他怔了一会儿,反射性地问道:“还有能几倍速?”

    闵琛淡定沉着地敛眸,漆黑的凤眸里全是笑意:“可以。你喜欢几倍速?”

    虽然不大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戚暮稍稍想了一会儿,问道:“两倍?”话音刚落,他立即想起来:“最快能是几倍?”

    闵琛挑眉:“五倍。”

    “那就五倍吧!”

    将肖邦的《第一练习曲》提升五倍速?

    戚暮可从来都没有见识过,但是既然对方都这么肯定的说了,那么……他也不介意提高些难度。

    但是,让戚暮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五倍速……竟然能够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

    肖邦的《第一练习曲》真的单纯地只是一首练习曲,连旋律都几乎是完完全全地重复了两分多钟。基本上左手的和弦都非常简单,但是右手的音域却不断地从低音域弹奏至高音域、再从高音域再弹奏回来。

    如果说一段正常速的《第一练习曲》是考验演奏者的指法和耐力,那么……五倍速的《第一练习曲》已经完全超出了戚暮能够想象的境界,彻彻底底地成为了恶魔领域!

    只见男人修长削瘦的手指飞快地在琴键上滑动着,那手指早已形成了虚影,让自认动态视力很好的戚暮都甘拜下风。不,已经不止是手指,连对方的手腕、小臂都快要成为虚影了好吗!

    戚暮也是尝到了自食苦果的滋味,如今他别说是想要亲眼欣赏对方漂亮的技巧了,他根本连对方的手指都看不清好吗!其实他早就该知道,既然闵琛敢说出“五倍”的这个数字,那他必然是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胜任。

    活生生地将这一首2分钟的曲子压缩到了二十多秒,戚暮还没从懊恼的情绪中回过神来,这首练习曲已经完全结束。

    清冷皎洁的月光下,闵琛薄唇微勾,低声问道:“喜欢吗?”

    戚暮:“……”

    良久,他低哼了一声:“我更喜欢《唐璜的回忆》。”说着,青年还十分认真诚恳地描述了一遍:“这首曲子的音律十分优美动人,节奏轻快简明,非常不错。”

    闵琛:“……”

    《唐璜的回忆》是炫技狂魔李斯特对莫扎特的歌剧《唐璜》进行改编,作出的一首短暂的钢琴曲。这首曲子光是技巧难度点便已经达到了22个之多,被称为全世界最难的钢琴曲之一,鲜少有人弹奏。

    这节奏哪只是轻快?已经到了快非人类的地步了吧?

    但是此时此刻,戚暮却一口咬定地说道:“这首《唐璜的回忆》我一向非常喜欢,可惜的是……市面上的专辑实在是太少,几乎没有人录制过这首曲子,连你也没有啊……”

    那语气悠长叹惋,似乎在说:没想到连你也无法录制这首曲子啊……

    闵琛:“……”

    闵琛到底有没有能力演奏《唐璜的回忆》?这个答案戚暮自然是知道的。

    早在闵琛十几岁的时候,这个男人便用李斯特的另一首炫技曲《诺玛的回忆》作为肖赛的参赛曲目之一,并且赢得了全场的喝彩与掌声。

    当时的主评委、英国钢琴大师罗森斯特便这样点评道:“你的《诺玛》已经超越了我的水平,我想……满分如果不属于你,那绝对不会属于任何人!”

    戚暮也从没想过用这么简单的激将法能够成功激到闵琛,他只是单纯地想要为“对方用五倍速捉弄了自己”这件事,而做出一点反击。

    但是……让戚暮没想到的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

    他就是这么幼稚!

    当一首难度极高的《唐璜的回忆》在琴房里响起时,戚暮还没意识到对方竟然被自己的一句话给激将着了。

    而等他回过神的时候,戚暮还没说话,这个幼稚的男人竟然又开口问道:“喜欢《死之舞》吗?”

    《死之舞》是李斯特的代表作品之一,其难度之高丝毫不亚于《唐璜的回忆》,是目前公认的世界最难的钢琴曲之一。用某些钢琴家的话来说就是:这首曲子的五段变奏是一个比一个的变态,李斯特真是要为难死后辈啊!

    听着闵琛的问题,戚暮正呆愣着还没回过神,他刚刚“嗯”了一声,一首精彩出色的《死之舞》再次在琴房里响起。

    戚暮:“……”

    一曲过后,闵琛低声问道:“喜欢《钟声大幻想曲》吗?”

    戚暮:“……你……”

    《钟声大幻想曲》响起。

    “喜欢《彼得鲁斯卡》吗?”

    “……诶我真的……”

    《彼得鲁斯卡》响起。

    “喜欢《伊斯拉美》吗?”

    “……”

    ……

    一首接着一首的高难度钢琴曲,让戚暮从自食苦果的滋味里,又体验到了什么叫“人不能作两次死”的感觉。

    等到对方似乎又要开始一首超高难度的钢琴曲时,戚暮一把拉住了男人那即将放到琴键上的手,用认真、诚恳、郑重、庄严的目光看向一旁这个“幼稚起来连一百头牛都拉不住”的男人,说道:“喜欢……非常喜欢!你演奏的每一首曲子我都非常喜欢!”

    戚暮突如其来的话让闵琛也是倏地一愣,当他意识到对方到底说的是什么后,感受着手背上传递过来的温度,这个被丹尼尔成为“厚脸皮的恶魔”的男人……竟然难得地红了耳根。

    闵琛轻轻地咳嗽了一声,问道:“……既然你都喜欢,那我再演奏一首?”

    戚暮:“……”

    就算他真的是非常喜欢,也不代表能够连续听上十几首、连口气都不让喘的啊!

    ……

    等到天色太黑、戚暮真的要离开的时候,他忍不住地垂着眸子,认真地看了对方的双手好几眼,最后还是不由自主地问道:“弹了这么多首……咳,比较有难度的曲子,你的手会觉得累吗?”

    “……不累。我每天都会练习很久。”

    每天至少练琴六小时以上的戚暮深有体会地点点头,最终还是说道:“但是像刚才那样大强度的练习,我觉得每天还是稍微少一点的比较好,对手指也是一种负担。”

    每天最多练习一小时、多一分钟都是奇迹的闵琛:“……嗯,好。”

    得到了对方肯定的回答后,戚暮笑着微微颔首。他刚留下一句“那我先走了,你不用再送了”后,还没再动作,只见闵琛忽然不知从哪儿变出了一张宽宽大大的正方形牛皮袋,塞到了他的手中。

    戚暮还正奇怪这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只听闵琛低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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