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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初闻

    魔傀 作者:新兵扛老枪

    第二十七章:初闻

    “没听过。”搜索记忆的同时,方笑云回答极为干脆。

    “听没听过天地无量夺命神宫?”老神仙追问道。

    “什么宫?”这次真没听过,方笑云甚至没能记住那个很长、很玄的名字。

    “知不知道夺舍?”老神仙再次追问。

    “知道。修行者为了延续生命占据别人的身体......”

    方笑云想多讲点,被老神仙开口打断。

    “知不知道落葬?”

    “圣人法器当然知道。”方笑云既困惑又有不满,“您忘了,好歹我也是修行者......”

    “你对蛮巫了解多少?”老神仙再次追问。

    “正要向您请教。”方笑云很不喜欢这种对话方式,说完马上接着道:“我是不是闯了什么大祸?”

    “大祸?不不不,不是大祸,何止是大祸。”

    老神仙的话颠三倒四,前后矛盾。如果不是有求于他,方笑云直接拍屁股走人。

    回头看这件事,他的确委屈。鬼知道蛮巫死后比活着的时候更恐怖。这能怪我吗?肯定不。那应该怪谁?总不至于怪浮屠。

    怎么又想到这个鬼东西?

    正在胡思乱想,忽听老神仙深深长叹。

    “天意,都是天意。”

    ......

    ......

    茫茫群山中无数隐秘,神宫是其中之一。它的全称是天地无量玄命神宫,外界将玄字改为夺,以此表明看法与态度。

    “名字好长。”方笑云惊叹道。

    神宫的主体是蛮巫、和一些不为正道所容的邪修,他们以群山为掩护,利用愚昧的蛮人和别的种族,以血腥诡异的方式修行。其中最为人熟知且谈之色变的是一种邪恶功法:天地无量分身夺造,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

    “这个更长!”

    方笑云惊诧莫名,心里想名字这么长,肯定很厉害。

    ......

    ......

    那么长的名字只有神宫的人喜欢,外人称其为分神夺命术。修行界十大禁术当中,这门功法位列第四,排名相当靠前。

    “此人当属神宫门下。”老神仙指指地上的骷髅。

    “蛮兵管他叫大神官。”方笑云提醒一句。

    “那就更没错了。”老神仙点头。“歹毒之术必遭天谴,此人实力强大却落到如此下场,报应不爽。”

    “是我捅死的。用这个。”方笑云伸手抢回铁锥,高高举起。

    “对对对,你是盖世英雄。”老神仙戏谑的眼神:“蛮巫的战力不太好衡量,境地仍是固定的。通常认为,神官与通玄同一级别,大神官与闻道境相当。”

    方笑云目瞪口呆。

    ......

    ......

    关于分神夺命术,老神仙道出三点关键。

    其一,夺命之术必须做种。施术者找来合适的女人,令其成孕的同时将自己的一缕分神送入。成功之后,这个女人就是炉鼎,肚子里的婴儿不断成长,施法者的分神也会壮大,逐步占据主导。

    其二,做种之后的胎儿会掠夺炉鼎生机,吸收其生命,直到发育成熟。在此期间,施术者会对炉鼎“精心照顾”,以珍贵灵药为其进补,并有一系列施术环节。其目的当然不是为了保护炉鼎健康,而是为了让胎儿更加强大。等到降世的那天,炉鼎的使命宣告结束,生命也到了尽头。

    出生即杀亲母,这样的胎儿被称为魔胎。他有施术者的记忆,但却具有独立生命。某种角度讲,施术者等于在活着的时候投胎转世,得到二次生命。如其具有很高天赋,大可重新修行,必要时还能通过秘术收回分神,连带魔胎的生命与修为化为己有。

    “卑鄙,太卑鄙了。邪恶,太邪恶了。”方笑云极为愤慨。

    “邪法必有诱人之处,否则不会有人甘愿冒着世人不容的风险修习。”

    老神仙审视的目光看过来:“想不想试试?”

    “绝对没有。”回答坚定,斩钉截铁。

    “为何?”

    “咱是正派人,不干缺德事。”方笑云大义凛然。

    “呃......”老神仙反倒不知该说什么好。

    “真心话,人品担保。”方笑云抢着说。

    “就你还人品?”老神仙觉得这货太不要脸。“我老人家还差不多。”

    “彼此彼此。”方笑云大声赞美,心里暗骂老家伙好不要脸。

    “不学是对的。”老神仙收敛神情,严肃说道。“修习此法既有大祸,还有大患。”

    表面看,分神夺命似乎比夺舍更好,但要注意第三处关键,此功法有三难、三患。

    三难之第一难,做种的炉鼎难找。要求是女性,修行者身份,资质要好,境界越高越好,还要求是处子。这几条分开都不算难,合而为一后相当麻烦。第二难,做种只有一次机会,做种成功并不一定就能养成魔胎,中途失败,送出去的分神无法收回。第三难,魔胎养成极为不易,代价高昂,一般人养不起,养不活。

    除此三难还有三患,第一患,送出分神不是没有代价,为确保分神顺利成长,夺命术送出的分神包含有本体灵魂之力。不用想也知道,撕裂灵魂会对本体造成损害,可能伤及根本。第二患,魔胎拥有本体记忆,但它毕竟是独立生命,成长壮大到一定程度会诞生独立人格,生出背叛的念头。为避免发生此种状况,本体多半会将魔胎禁锢起来,只令其修行,不与外界有任何接触。

    不仅如此,本体还需要时常以秘法与之同化,巩固主、从关系。即便这些全部做到,而且都成功,魔胎对本体的实际意义依旧不是太大。

    不妨假设魔胎天赋出众,修行也一直顺利,进展很快,三十岁之前完成通玄......这种成就不算卓越,但可称得上优秀。之后的问题在于,通玄之上需要突破心劫考验才有机会更进一步,一个自始至终在封闭环境下修行、从不与外界有过接触的人如何渡过心劫?

    或者应该这样问,如此单调的生命历程,怎会有心劫?

    最后结论是,闻道境、及以上修行者,冒巨大风险、耗费无穷精力修习夺命之法,只得到一具通玄分身,当本体遇到重大危机时,可以通过收回分神增加一些生命与力量。

    “你觉得值不值?”老神仙忽然问。

    “傻瓜才这样做。”方笑云挥舞着拳头。

    ......

    ......

    事实上,关于值不值的问题,回答起来真的很难。老神仙讲了那么多限制、危害,都改变不了一个基本事实:夺命术让施法者多出一条命!为此目标,纵有再多的缺陷也有人愿意。另外,谁规定魔胎只能成长到通玄、或与之相当的境界?修行路上那么多神奇,难保没有法子克服困难,使之像本体一样不断成长。

    再有,夺命术并非只能施展一次,施法者可以不断尝试,直到培养出足够满意的魔胎,以之为主又有何妨?

    以上都是好处,值得人为之冒巨大风险。方笑云并非不懂得其中未尽之意,但他修行之路已绝,根本达不到分神分魂的地步。担心老神仙试探自己,他在回答的时候格外果断,力求坚决。

    “神宫是修行界的耻辱,神官是人族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说的好。”

    老神仙赞赏的目光看过来,“孩子,你有一颗纯洁的心,只是把正义与善良隐藏太深。”

    “......是吗......”

    方笑云有些飘飘然,忙在心里警告自己要谨慎,别轻易上了老家伙的当。

    你是尘世间的一只蚂蚁,别为了一颗糖豆卖命,况且那只是颗空心糖。

    “我的目标是自由自在,混吃等死。”

    “老气横秋,不像年轻人的想法。”老神仙频频摇头:“老夫认为你在说瞎话。”

    “再这样我翻脸了。”三番五次被戏弄,方笑云恼羞成怒。

    “翻脸之后如何?”老神仙有些好奇。

    “拿它砸你。”方笑云指着蛮巫的尸骨。

    老神仙愕然无语。

    ......

    ......

    短暂冲突没影响到两人之间的交流,或者应该叫传授,老神仙很快调整好心情,接着前面的内容往下讲。

    “夺命术真正可怕的是第三患。害人害己害世界,为祸天下。”

    做种首先需要炉鼎,此为害人。施法者做种时比平日脆弱,并有很多施法禁忌,遇到强敌易遭不测,此为害己。此外,夺命之术求的是魔胎,施术者心中必存魔念,二者相加,会有一定几率吸引来真正的魔头,与施法者融合。

    引魔入界,为祸天下。

    “扔把破锥子就把大神官干掉,你的运气很好。”

    每次提到大神官的死,老神仙便禁不住要感慨。

    “可能是你的运气太好,好过了头。”

    魔头到来时恰好施术者身亡,由于没有本界活物寄生并作掩护,魔头入体的瞬间被星空法则灭杀,但它具有真魔特性,死而不灭,凭一口怨气化为怨魔。

    真魔转怨魔,好比真仙变成鬼灵,几率不是万里挑一,而是亿万万中无一。

    这是最最极端的情形,恰好被方笑云遇到。

    “就是刚才那股烟?”方笑云忘了恐惧,只剩下好奇。

    ......

    ......

    第二十七章:初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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