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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4

    【猪爪家族系列之一】偷来的爱情 作者:堂桂花

    分卷阅读94

    然比一般的护士要出色得多。

    而能住得起特护病房的达官贵人们,他们之间又似乎总是搭上得边,於是一来二去,“做护理的小周医生”的名声越来越大,指定找我的人越来越多,这自然影响到了其他人的财路。

    我很无奈,也很恼火。

    就象我无法拒绝不去伺候这些金主一般,我也无法拒绝同事们给我明里暗里下的各种绊子。

    或许是老天看我太可怜了,就在这时,来电话了。

    是我第一次伺候的那位病人,他问我愿不愿意出来做。

    他认得一位要员,家里急需一位高级护理。而因为我在医院里做出的名声,他只稍加推荐,那家人就同意了。

    我这时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些地方,薪水是可以按天算的。在心里默默把他报的数乘以三十,我咽了咽口水,才艰难的答应下来。

    不是紧张,而是太激动了!

    然後立即去办离职手续,当然是一路绿灯。

    看著那些幸灾乐祸的脸,我其实很想大吼一声,“不是老子怕了你们,是老子要去赚大钱了!”

    可我到底没吼。没办法,夹著尾巴,寄人篱下十几年,你可以笑我早失了血性,但我更愿意说自己低调。

    不过到底还是没有彻底低调下来。因为收拾好行李要去那户人家时,那家人挺客气的,专程派了辆保姆车来医院接我。

    一看那车,那车牌,当时医院里的人眼都绿了。再看向我时,那简直非羡慕妒忌恨可以形容。

    那时候,哥只想说一个字,爽!二个字,极爽!三个字,爽呆了!

    自从脱离了医院,单干的我做得越来越顺手。

    为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我还自学了许多护理知识,这让我的名气也越来越大。而薪水,自然也是水涨船高。至於房子,我早就买了。不是单房,而是一套两居室,我把一间装修成卧室,另一间还是卧室。

    记得跟设计师提要求时,颇有一种老子住一间,还要空一间的痛快。只是可惜,新房布置好了,我却基本上没什麽时间住。

    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住在雇主家里,而往往这家还没离开,那边又有人高价挖起了墙角。幸好我这人不贪心,总是跟原雇主商量好,才去新雇主家,所以我的名声越来越好。

    直到有一天,有个年轻人跟我打电话,出了三倍的薪水要请我去护理一个人。

    当我听到这数目时确实有些吃惊,因为我那时的薪水已经相当高了。就算是涨,一般也就加个百分之三十左右,可他一开口就是三倍,这到底是要护理什麽人?

    年轻人在电话那头停了好一会儿,才告诉我,“是我最重要的人。”

    直觉的,我感觉有些不对劲。等到我见到他们时,才明白是怎麽一回事。

    那个重伤的男人叫何海澄,当我看到名叫苏明的年轻雇主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他们是什麽关系了。

    说不清是一种什麽心理,我的心情变得无比复杂。

    那个何海澄实在是个太敏锐的男人了,他一眼就看了出来,然後指定我做他的贴身护理。

    护理的过程是艰辛的,但也是充满成就感的,尤其当你看著自己的病人逐渐康复,你的心情也会跟著好起来。

    可是,面对何海澄,我却从来也打不起喜悦的心情。

    因为每每护理完了他,再看向日渐憔悴的苏明,我总有种感觉,是那个年轻人在拿自己的命给何海澄续上。

    爱一个人,真的可以爱到这种地步吗?

    我不知道。

    等到何海澄终於康复的时候,苏明就象开到荼靡的花,悄然离开了。他是怕何海澄看到他凋零的样子,还是怕就算自己凋零了也换不来他的一眼回顾?

    不知道为什麽,我的心里酸得很。许多年都没有掉过的泪,竟似又要掉出来。

    终於忍不住,我对何海澄多说了句话。

    然後,当他找到我时,我又忍不住说了更多的话。

    明明没有喝酒,却象是醉了一般疯言疯语,苦苦隐藏了二十几年的刺终於对著一个不算熟悉的陌生人亮了出来。

    或许是报应吧,送走何海澄後,转过身,我看到了自己命中的劫。

    再一次大驾光临。

    作家的话:

    下一章,考虑炖点肉。不过别太指望有多肥哟,主要还是剧情为主,嘿嘿~~~~~~~

    谢谢ritayao的蛋糕,还有冰玥蓝影、小蛙、光蓝、小是、maggie758587、抹茶333、801、lkjklkjh的礼物,以及所有投票的亲们。

    那啥,小明的婚後生活会有滴,嘻嘻,还有会意外惊喜哦!

    ☆、偷心番外 2 小周(中)

    有句老话叫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而在我二十几年的前半生里,同样也有个姓萧的男人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说,他主宰了我的命运。

    有好的,也有坏的。

    他叫萧烽,不是那个义薄云天的丐帮帮主萧峰,而是烽火连天的烽。虽是一字之差,却是很好的写照。

    萧峰大仁大义,正如山峰般坚定沈稳,而我所认识的萧锋,却是一个比烈火还要狂暴、嚣张、肆虐又霸道的男人。

    可偏偏,我欠他的。

    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还有人情债。於是,这就决定了我无论赚多少钱,念多少书,只要在他的面前,就永远也抬不起头来。

    可我又时常觉得,我其实不欠他的。

    因为他从我身上夺走的,也是我最宝贵的东西。

    认识他的那年,我十六,正是升高中的最後一个学期。

    义务教育即将结束,爷爷明确的告诉我,家里不可能供我念高中上大学,我最现实的出路是读个技术类院校,不管是什麽赶紧学门手艺,三年之後就可以出来工作养活自己。

    那时我刚好也满了十八岁,他们也算是对得起我死去的爸爸了。

    可我不甘心。

    我成绩一向很好,虽然不说数一数二,但在年级排名前十不成问题。可在刚刚结束的摸底考试後,班主任几乎跟所有的家长都进行了谈话,做了考前动员,可唯独没有联系过我。

    我知道,其实他要说的,无非是给考生加强营养,创造好的学习条件,争取考出好成绩云云。但是,这种话永远用不著对我说。

    因为,每每在开学之初,新接手的班主任在进行学生家庭情况摸底时,都会无一例外从我家得到一样的答案。

    “这孩子我们把他养大就不错了,至於成绩好不好的,我们不关心,老师您也不用关心了。只要他平平安安的到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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