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与全世界为敌 作者:绿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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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与全世界为敌 作者:绿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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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怎么想,看你想要成为哪一种人。
大部分人都是第二种人,并且他们相当看不起第一种人。但是我希望,你要么做第一种人,要么做第三种人。毕竟第四种人的智商和情商,我自认为普通人没办法达到。
来说说我为什么不想做第二种人,因为他们最容易传播负能量,把自己搞得乌烟瘴气,还熏周围的人一身。他们觉得自己很惨,现在所拥有的,都配不上自己。
那时的你,就是第二种人。
我跟你说说拖延症究竟有多可怕吧。
你升入大学,准备出国,托福考试的有效期是两年,你觉得大三的时候准备差不多了,先考gre。别人都说gre难考,没关系,你有一整个大学的时间准备。你最开始每天背一百个单词,坚持了一星期,发现反正背了都要忘,那就放慢速度慢慢来吧,一天五十个,再慢慢的,一天看几个单词,就想着,明天再背吧,反正我一天可以背一百个。
一直拖到大二结束,一本单词书还没背完,怎么办呢?还得开始准备托福考试。那就大三结束再准备托福吧,反正别人都说gre考完托福就不是问题了。
结果一直拖到大三结束,你连gre都没考。那怎么办?明明咬咬牙,对自己狠心三个月还是可以拿下的,可是你觉得不行了,算了,不出国了。
那就保研吧。别人把证书材料准备得妥妥当当,你却天天坐在电脑前看电视剧,觉得这些材料都很简单,几分钟就能搞定,不急。结果是你错过了申请保研的时间,被视为自动放弃。
那也没什么,找工作吧。别人天天在网上投简历,你觉得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十月份才是秋招大举进攻的时间,等晃晃悠悠到了十月份,周围很多人都已经签约了,你才开始制作简历。等你终于伸个懒腰要投简历了,心仪的公司全都满员。那没关系,等明年春天也行,周围不是还有那么多没找到工作的人嘛。
第二年春天,你终于忙手忙脚地把简历投出去了,遇到个一份差强人意的工作,毫不犹豫就把自己“嫁”出去了。合约签好了,一家不知道什么时候投过的好公司给你递来橄榄枝,你欲哭无泪。
拖延症的副作用之一就是,做事毫无计划毫无章法,勉勉强强,得过且过。要知道,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要怎么才能戒掉它呢?
当你因为这个错误失去了重要的东西,它对你的吞噬让你痛不欲生的时候,你和它之间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地步,你就知道,要拔剑斩掉它了。
养成一个习惯,需要长期的积累,并不是人们口中所说的二十一天,可是要毁掉它,一朝一夕就够了。很不公平对不对?没关系啊,被毁掉了,再来一次就好了。
其实你本不必失去这么多的,但是没办法,谁叫你得的这个病叫拖延症呢,不拖到最后一刻,是不会醒悟的。
改掉它的过程真的很难,我把我大学入学通知书、第一份工作的合同书放在抽屉里,随时提醒自己,我曾经有过的梦想和我得到的现状。毕业以后的这三年里,我一直不停地在和它战斗,我想我没有办法彻底治愈它,但我一直保持警觉,不让它有丝毫翻身的机会。
明天我就要去新公司上班了,就是当年错过的那一家。晚了三年,不过没关系,我接下来的人生还有许多可能。我还这么年轻,身后没有了那摊烂泥,一定能跑得更快。
别再放纵任何一个不好的习惯,你知道,癌细胞是会扩散的。别再毁掉自己了。
第二十一封信&rained 自由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先冲进去。
寄信人:盈盈,十五岁,会背很多很多的诗词,但还是不会做诗填词
to 十年后的自己:
小的时候,在池塘里抓了蝌蚪,放在塑料瓶子里带回家,大人们告诉我要把它们放掉,放回水里,让它们重获自由。那时候我就在想,自由是什么。蝌蚪回到水里就是自由,鸟儿回到天空就是自由,羚羊回到草原就是自由,那我们呢?那对我们来说,究竟什么才叫自由?我觉得我的生活全部被大人们控制着,不能有一点点的差错、一点点超出范本的思想,他们禁锢了我的一切。每天有非常严格的门禁,晚自习放学必须半个小时内回家,有一次月考延长了考试时间,回家晚了,被念叨了一个星期。周末才可以看电视,每天只有一个小时,天知道广告就能占二十分钟!电脑是绝对不能碰的,别说玩游戏,就是逛逛贴吧和论坛都要被拔掉电源。每次上网就跟做贼一样,随时要把脚放在插线板附近,一听到风吹草动,就赶忙一脚踩下开关。路边摊绝对不能吃,因为不卫生不干净,可是我觉得那才是青春啊,三两个朋友坐在路边的大排档,聊天吹风,说说笑笑。冰激凌和零食也不可以,那些都是垃圾食品,一口都不行。不准和男生讲话,否则就是早恋的预兆。不准早恋,要是早恋就滚出家门。不准去同学家里玩,也不让同学来我家里玩。和朋友一起逛街买回家的衣服一定会被嫌弃说,丑得要命,质量差,又死贵。反正我做什么都是错的,没有他们同意的任何事都是错的。只穿一件衣服就非要我穿外套,可是我真的不冷啊。吃饭哪顿吃少了也要被念叨,可是我真的撑得要命了。如果我不照着妈妈的话去做,她就会一个人默默地哭,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我没有办法,就只能按照她说的去做。
现在想想,真不知道我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从小和我一个院子长大的落落,读完高一以后就辍学了,进了纺织厂工作,也不用再跟家里人一起住。我特别羡慕她,用的都是自己赚来的钱。
她的指甲油是淡淡的粉红色,她的头发也可以不必绑成马尾,她可以穿漂亮的裙子,她还有一双有白色碎花的凉鞋。
我不行。升入初中的时候,我得到了一台相机,是姑父送给我的。姑父有很多相机,经常听姑妈骂他,说他的钱都败在这上面了。我觉得姑父没有做错什么,赚来的钱,不就是应该花到让自己开心的地方吗?姑父不仅送了我相机,还教会了我摄影。在按下快门的那一刻,我觉得我抓住了一种永恒。我想拍下我眼中的世界,我想去见见更广阔的世界。可是他们不准。不准我带着相机出去,说那么贵的东西,摔坏了怎么办。只让我在家里,拍拍窗户外面的景色。他们根本不懂,相机就像我的背脊,我不会摔坏它的。
班上女生都喜欢看小说,看完就会聚在一起讨论,我忍不住也找她们借来,晚上偷偷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而且我已经很注意了,每天只看一点,不会影响睡觉,可还是被我爸爸抓住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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