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飞与云飞 作者:金牛飞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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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飞与云飞 作者:金牛飞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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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云飞与云飞
作者:金牛飞蛇
【文案】
我们走在成长的道路上,偶尔犯错,偶尔难过,偶尔发痴,偶尔发疯。
不管是对是错,是爱是恨,总要为我们的自身行为买单。
我是欧阳云飞,我在以我的视角阐述我的经历与爱情。
他是凌云飞,我爱他,可,伤害无处不在。
太过年轻的爱情是否不能长久?
太过绝望的爱情是否不能长久?
我想要长久,我该怎么办?
我在我的爱情中沉沦,永远找不到出去的窗口。
我的爱情只要他,而他呢?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欧阳云飞,凌云飞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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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的家人
我,欧阳云飞,以前叫欧阳芸芸,在我九岁时,对“芸芸”这两个字有了很大的抵触,现在我对为什么会有抵触这个源头有点模糊了。
好象是因为觉得像“不知所云”和太女孩子气了吧。
想改名字的我,天天撒娇耍赖对着我的父亲闹,让他不得安宁清静,最后实在拿我没办法。
父亲同意带我去改户口簿上的名字。
我那时理想的名字是“欧阳飞天”,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有气势!
飞天!多好啊!那应该是每个孩子的梦想。想飞到天上去摘月亮拿星星,去到处看看有没有什么坏人,要惩奸除恶做英雄。
但到最后这都只能是我在梦中才能干的事情了,我连名字都未能够如愿。
妈妈听说我要把名字改成“飞天”时,她只给了我两个选择:第一,不改;第二,从新再想一个,里面一定要有“芸”这个音,因为她喜欢白云。
我那时的胳膊太细小,当然拧不过我妈的大腿,可我就要有个飞字,于是我的名字就成了欧阳云飞。
我爸爸叫欧阳圣,总是笑眯眯的,是当代好父亲的最佳典范,我们姐妹最听他的话,哦,对了,我还有个妹妹,她小我五岁。
爸爸每次在家喝了一小杯后,就会开始千篇一律的自夸,说他其实是当代的武林高手,只因淡泊名利,不愿去拿劳什子的全国武术冠军,就喜欢平平淡淡的和妈妈过幸福宁静的小生活,否则他早就踏出国际线,走向世界了!
对于这一点我从小就相信。
如果你也和我一样,被他从一岁开始就掰弄你的手脚指东打西,还让你一睁开眼睛,就必须把横在面前的木头推开才能起身的话,你也会无条件相信的。
我妈妈叫许巧心,心灵手巧,精明能干,勤快朴素爱干净,是个非常非常有主见的人。
她和爸爸一起开了家餐馆,说句实在话,妈妈烧菜的手艺很好,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从来没有吃到过比她做得还要可口的饭菜。
当小餐馆变成酒楼后,就都是请的大厨在主理了,那些老主顾没有口福后,我还常常听到他们可怜委屈的抱怨。
我妹妹叫欧阳云姣,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绝对是出自我妈妈的手笔,为此我以前常常笑话妹妹。
不过已经有很多年没再笑她了,因为她小的时候总会哭着找妈妈投诉告状,弄得我家鸡飞狗跳之后,我更是乐此不彼地继续笑话她。
后来随着她日渐长大,不再对哭泣着告状情有独钟,我也就逐渐失去了笑话她的兴趣。
还有就是,我也长大了。
我今年二十六岁,身高一米六五,体重五十一公斤。
妹妹比我小五岁,哦,这个我好像说过了。
妹妹很漂亮,皮肤白嫩细腻,那双大眼睛在又密又浓又长又翘的睫毛下,总是很迷人的忽闪,红润饱满的双唇在她还小的时候我就总是想去亲一下,可是到现在我都还没有如愿。
当然在她几岁时我可以办到,可是那么小的小孩子,我想不管是谁都不愿意去亲她们的嘴唇的(她们的父母除外),第一没有兴趣,第二当然是觉得脏了。
妹妹比我要高一公分,体重五十九公斤。现在在西南财大四年级三班混日子。
至于我,高中毕业后考了个五流大学(就是不入流),看了看通知书,一把把它撕成两半,再继续分尸后给扔进了垃圾桶,背起简单的行囊和父母妹妹打了声招呼,兜里揣了五百多块钱,开始了我漫漫人生寂寞路的第一趟旅程。
那年我十八岁。
中国的大部份城市我都去过,干过的工作不低于十种,有在餐馆里端盘子,这是我最擅长的。
有在工厂里做小部件的焊接,在咖啡厅里做服务员,在小公司里做打杂的小妹,在超市里做收银员,帮别人卖衣服等等等等。
我每次打工的时间都不长,一旦存折里有了点积蓄,我的心就开始不听话的要飞,她告诉我她要去她没有去过的地方看看逛逛。
心只有一颗,我当然不会连这点小小的要求都不满足她,何况我兜里有钱够路费了。
有一次我去了云南,被那里的蓝天白云风土人情彻底弄得迷失了,想在那美丽的山水里长久的呆下去,可是兜里的钱几乎都飞到别人的口袋里了。
实在不得已,便去弄了个假的导游资格证,做了一回云南观光的导游,不过也不到一年我就腻了。
因为那里的四季我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看到了。
偷偷告诉你们,我其实还做过一个五大三粗的老板的保镖!
只为想尝试一下当保镖的滋味。
父亲对我从小就开始的魔鬼般的训练,让我轻松的就得到了那个工作。
可是在两个月后,我差点成了保镖界的耻辱。
如果不是在最后关头我尽力忍住了的话,那个雇主差点就被他的保镖揍成了猪头——他在夜总会时,叫我去陪他生意上的伙伴喝酒,因为那个像猪一样的胖子对我有“兴趣”。
我是个很有原则的女孩子-----在极度的气愤恼怒中,我也没忘记要我那个月的工钱!
抓起我那雇主脖子上缠着的领带,一把拖得他趴在玻璃桌案上,有两只倒下的酒瓶屁股正对着他青肿的脸,冷冷地对他说:“马上把我的工钱付了,我不干了!”
我现在已经回到在成都的家快四个月了,眼看就要到我二十六岁的生日。
在这七年的打工岁月里,我每一份工作都没有超出过一年,但每一份工作我都尽心把它做好,虽然我没什么文化,但每次都是我炒老板鱿鱼。
我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
因为我的心不自由。
所以,我要让我的人自由,要不,我怕自己会在半夜时分被泪水淋湿淹死。
在这七年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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