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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一落以阳 作者:方写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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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落以阳 作者:方写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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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落以阳 作者:方写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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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路杀掉了所有的小怪,最后胜利的打倒了大boss之后,他会用很轻松但不惊讶的语气对我说:“林一落,你这个游戏打的这么好。”

    我会很谦虚的笑笑,对他说,“好久没打了,这一关比较简单而已。”

    在说完这句话之后,我意识到自己彻底的改变了,我的性格,心态,或许还有些什么我没有意识到的东西,已经慢慢的发生了变化。

    我之所以会这样想是因为我想到了最初玩这个游戏的原因,当初玩这个不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赞美和夸奖,然后一个人默默的不分白天黑夜的苦练吗。听着别人说一句‘打的真好’,自己心里就乐的开了花,还在一边毫不谦虚的承受着别人打量的眼光。用‘不知天高地厚’这几个字来形容那个时候的自己,真是在贴切不过了。

    有一天打完游戏后方暮舟突然问我,“林一落,你有什么想做的,或者说有什么乐趣吗?”

    我在心里想了一下,没过多久就有了答案。

    有的,我的人生曾经有过很多的乐趣。而曾经我最大的乐趣就是跟邱以阳在一起,不过在失去他之后我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什么乐趣可言了。如果现在偶尔偷偷写自己编的小故事可以算作乐趣的话,那就是还有乐趣的。

    这些心理活动我一句都没说出来,只是笑着对他说:“有啊,我现在想做的就是活着啊。”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直盯着屏幕,或许是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睛说这样的话,所以没有看到他停在键盘上方的修长的手指。

    然后我笑着问他, “那你呢,除了打游戏以外,还有什么感兴趣的吗?”

    他看了我一眼,拿起手边的烟,点了一支,“以后应该会有别的,目前来看,就只有打游戏了。 ”

    出了网吧的门就是一条买小吃的街,各种街头小吃都可以在这里吃得到。所以我们总是会在回学校之前,在这里好好的大吃一番。

    ☆、1﹣2﹣0

    偶尔也会三个人一起去网吧,有时候我们仨会一起打游戏。竹小君虽然不是那种性子很静的姑娘,但她就是不是很喜欢打游戏,跟我们玩过几次后就找些电影或者电视剧看。有时候她也会拉着我一起去逛街,每当这个时候方暮舟就一个人待在网吧里与游戏作伴。

    跟她一起逛过几次之后就了解了她的风格和喜好,所以当她指着墙上的衣服笑盈盈的问我‘你觉得哪个颜色好看’的时候,我肯定会说那件粉色的很适合她。但如果是我自己买的话,我肯定会买黑色或者藏青色。虽然我一直觉得粉色更适合哪种温婉可爱的小女生,可是性格开朗的竹小君穿着也是很好看的,而且她确实很喜欢粉色的东西。

    我去过一次她的房间,只看第一眼就给人一种很温馨的感觉。她把自己买来的各种小玩意儿摆在房间里,那就是每个女孩子在少女时代梦寐以求的只属于自己的空间。

    方暮舟在看到买了粉色衣服的竹小君和买了黑色衣服的我之后,总是要不免打击损我一番,每当这个时候竹小君也总会附和着跟他一起说让我以后换点颜色。

    我总是笑笑不说话,不做多余的解释。

    他们又怎么会知道,曾经的我也是衣柜里面满满的都是像彩虹一样美丽的衣服呢。现在是性格改了,连着许多东西都发生了改变。

    我本以为,年轻时所经历的那段感情,让我丧失了所有爱与被爱的能力。现在看来并没有,或许我还算幸运,或许是老天的厚待让我遇见了方暮舟和竹小君。

    岁月翩跹,时间总是以我们不经意的方式流走。三年,与这漫长的人生相比并不算长,却也足以磨平我身上的棱角,令我脱胎换骨,甚至要变为另一个人开始一种新的人生,过上一种不一样的生活。

    当校长在例会上说,在十一月份会有一些志愿者来支教的时候,竹小君就在下面用笔戳我小声的说,终于要有新人来了,整天对着那些熟悉的面孔看的我都没有审美了。我低头回答她,是啊,说不定大家还能学会些新东西。

    我从未想过,我以后的生命轨迹会与这座小城脱轨,我会再次回到我曾生活的地方,那座有我曾深深爱过的人的城市。

    因为我一直觉得只要我不出这座小城,就一辈子都不会再遇到他们,就可以在这里安稳的一直苟活下去。可我没有想到,很快我就又见到了他们,而这一次相遇竟再一次改变了我的人生。

    十月份快要完了十一月初,在大家的盼望之中支教人员终于来了。

    那天我把有支教人员要来学校的消息告诉班上的同学时,他们也是很期待的样子,手臂叠放在课桌上,身体坐的笔直,一双双明亮的眼睛望着讲台竖着耳朵认真的听着这个消息。

    那天对支教人员的欢迎仪式我没有参加,不止我一个人,方暮舟也没有去。有一天吃午饭的时候方暮舟跟我说过几天带我去看一个地方,后来我问过他几次什么时候去,他跟我说十一月初的时候。

    所以那一天,就是我们出去的好时机。

    我们一人一辆单车路过了平坦的大陆,最后步行到了一个十分空旷的地方。我远远的一眼就看到了那些与庄稼地不相同的那一块。五颜六色的花朵竞相开放,很是吸引人的眼球,远看就像一片彩虹,走的近一些才发现原来是一种花的不同颜色。

    原谅我就是这么土气的一个人,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在我的记忆中除了牡丹和芍药是这么大一朵,玫瑰的颜色能够这么红之外,还没见过这么妖艳的花。

    我不禁咋舌,“方暮舟,怎么发现了一个这么好的地方?”

    他哈哈大笑,“这是我自己种的好么,你看这周边都是庄稼,怎么可能突然基因变异的长出花来。 ”

    我没有理会,只是问:“这花儿好漂亮,有没有名字啊? ”

    “有啊,它叫木槿”

    ‘木槿’,我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

    方暮舟没有告诉我它的另一个名字----扶桑,如果当时他告诉了我这个名字,想必我也不能真正理解这其中的意思吧。直到多年后我听了那个故事,才能明白这隐含其中的意义。

    “这名字也挺好听的。”然后我又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是不是不太好养? ”

    只是没想到他回答的那么平淡,就像是真的很好养似的。

    他说:“还好吧。 ”

    “还好吧?你能不能说点实话啊? ”

    我知道这个地方的庄稼都是很难存活的,何况是这样娇艳美丽的花朵。

    “确实没有那么好养,它们一般都生长在南方,北方的气候不是很适合它们的生长,之前还一直担心它们不会开花。不过现在看来,开的也挺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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