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龙骄雄 作者:读书之人
第四节 抵达
血龙骄雄 作者:读书之人
第四节 抵达
第四节抵达
格鲁尼的王城鹰隼城并不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乡村小说网
诚如每个读过历史的人都知道的,格鲁尼王国和其他六个国家有着很大不同。这个国家从真正建国不足百年,至今不过经历四个国王,距离“历史悠久”这个形容词还确实有一段距离。其实仅仅在一百年前,这片如今称为格鲁尼王国的土地还压根看不到任何统一的征兆,只有一个个小型的城邦国家互相割据,彼此征战不休。北方荒原的野蛮人不断入侵(当然,当年的强度远没有现在这么大),南方强邻提比略虎视眈眈。几乎没人会想到这地方还能统一成一个王国。
但是命运却就是那么不可捉摸。在这片土地上,有一个小小的国度——与其说是个国家不如说是个伯爵领地——的一位年轻国王,偶然之间遇到了一个改变了一切的人。一个名字叫做加鲁纳斯的男人,这个男人的出身、来历、家族等等一概不明,就算有也都是被正统历史学家嗤之以鼻的野史传说。但他却被后世称为“荒野贤者”。在今天,有很多诗歌、传奇故事、戏剧、舞蹈等等都出现类似这样的情节——贤明的君主遇到了天才的军师,构造出一个传奇的史诗。毫无疑问,这些故事正是以这个真实的历史事件为原型的。
在一代人的时间里,或者具体点说在大约二十年的时间内,加鲁纳斯向世界证明了究竟什么才叫做雄才大略。凭借加鲁纳斯那难以置信的才能,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国就迅速崛起,征服吞并了这片土地上的所有势力。格鲁尼向北粉碎了野蛮人一次次的入侵,并最终修建了著名的白堡,从此奠定了中央七国的北部领土范围。向南,打的提比略头破血流,使得原本虎视眈眈的提比略彻底的放弃了扩张的野心。
鹰隼城就是在格鲁尼刚刚建国的时候建起来的。之所以会新建一座王城,主要就是因为这片土地上并无一座合适的城市来作为这个新生国家的首都。最后,由加鲁纳斯亲自督工,在伦青河畔的土地上,修建了今天的鹰隼城。之所以叫做这个名字,一?,一方面是因为格鲁尼王族旗帜上那头白鹰,另外一方面是因为这座城市的整体形状很不规则,在高处往下看的时候,样子有几分像老鹰。
加鲁纳斯建城的设计思想至今已经无从追究。没人懂他为什么要修建一座形状古怪的城市。按照今天的普遍观点,他无疑是参考了精灵和矮人的建筑工艺,并充分利用了整个地形的走向。但是每个对这座城市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在这座城市建成至今的上百年时间里,鹰隼城尽管发展迅速,但却从未进行改建扩张。而这一点实在是有点不可思议。也因为这一点,虽然有人至今依然对加鲁纳斯的建城思路提出质疑,但是哪怕是最苛刻的批评者也承认,他的设计有一定的道理。
此时此刻,鹰隼城已经在望。
从远方看起来,这座城市显得有点灰暗不起眼。不过这和城市的建筑水平其实无关,关键在于建筑的石材。和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城市一样,鹰隼城的建材也是从附近挖的,是一种坚固的青石。这种石头建造城墙当然完全没有问题,但是颜色却是在是不起眼。再加上百年的岁月流逝,青石如今也已经变成了灰石。
艾修鲁法特看着前方,在心里反复的回味着这座城市的现状。几年前,白堡在野蛮人大军的攻击下沦陷,接着先王和王储一同战死(甚至连尸体都没找回来),面对这种急迫的局面,诸位贵族大臣们立刻拥戴先王唯一的血脉,一位叫做露维雅的公主登基,并由大臣摄政。正是这个处置暂时安定了整个国家。随即格鲁尼依靠同属星域诸神教团圈的援军支持,顺利的将这一次野蛮人的入侵打退。
单单在国家实力上,这一次失败虽然说伤筋动骨,但是还远谈不上生死危机。但是在政治上,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和人们预料的一样,年轻的女王完全没有控制国家的能力,而诸位贵族大臣在危机消除后立刻陷入了激烈的内讧之中,使得整个国家的政治舞台上一团混乱。
当然,这些和他没关系。艾修鲁法特要做的,就是按照玛丽姨妈的安排,简单的充当小女王一年卫兵——是贴身护卫的那一种。这样的职务自然是一只小得不能再小的虾米,随便上头怎么风云变幻也变幻不到他的头上去。他的职务就是阻挡刺客——虽然艾修鲁法特很怀疑会有刺客能做到这一点。
“我们到啦。”阿金同样用若有所思的目光打量着前方的城市。
马车很快驶进了人口稠密的区域。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大城市一样,鹰隼城的城郊也有依托主城存在的多个卫星城镇,甚至有几个城镇建立了独立的围墙。
“艾修鲁法特,我要先下车了。”阿金突然说道。
“啊,马车不是直接把我们送进鹰隼城内的吗?”艾修鲁法特倒没想到阿金会在这个地方下车。
“所谓做生意,第一步就得了解整个市场。这可是一切一起的基础,必须自己动手才能得到第一手资料,绝对不能委托他人。”阿金回答道。“别看这里是城郊,要说人口的话,其实大部分的人反而不是居住在王城内,而是生活在城郊的。城郊和城内可是区别巨大的不同市场呢。”
艾修鲁法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什么样的区别?”
“城内呢,一般都是贵族、富人……最低也是中产阶级的住所。将这个市场比作农田的话,那就是一块非常肥沃的土地。而城郊呢,虽然看上去人多,但是实际上却以没钱的平民、农民之类为主,只是一块贫瘠的土地。”
“按照逻辑,肥沃的土地不是更应该投入更多的关注和精力吗?”
“问题是,这块肥沃的土地上早就堆积了一大群人了啊。初来乍到想要在这块肥沃的土地上分一杯羹可不容易呢。相反,城郊的购买力虽然不高,但是却是一个没有太多人在意的市场。作为外来人,必须量力而行,城内的市场目前还不是我能够染指的地方,将城郊市场作为起步点和踏脚石才是务实的态度。再见啦,艾修鲁法特。”
说完这句话,阿金就下了车,然后从马车座位底下搬走了行礼。
“再见。”艾修鲁法特说道。这个时候,车夫从小窗里露出半张脸。“先生,您不觉得您应该检查一下自己的行李吗?”
“啊,为什么?”
“和一个旅途上结识的同伴分手的时候,检查一下行礼是必须的。特别是你们已经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了。”车夫好心的提醒。
艾修鲁法特付诸一笑。阿金这种人,如果有了机会将别人坑蒙拐骗一番,那他是绝对不会放过的。如果有天他们在商店相遇,那么阿金或许就会把原本只值三个银币的东西作价十个金奥利卖给他,对此艾修鲁法特毫不怀疑。但是如果要说偷,那对阿金而言简直就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
马车很快驶入了那灰色的城墙之内。左拐右拐之后,来到了一栋相当大的建筑门口。
“先生,我们到了。”车夫提醒。
艾修鲁法特带着自己的行李跳下了马车。抬眼看到的第一排排整齐的马厩,很多马儿在马厩里吃草饮水,时不时能听见一声嘶鸣。
“先生,如果你还没有落脚的地方,不如就在这里如何?我们这里不仅提供邮车服务,还提供住宿服务,而且……”
“不,谢谢。”艾修鲁法特回答道。这个选择完全归功于阿金这段时间对他进行的观念输灌——凡是下车就遇到的那种店,保证就是最黑的。因为它们是旅客的第一个选择,是没有任何其他对比的环境下的选择。人在这种情况下大都会进行这种选择,所以就会被宰得特别狠。
“先生,我们这里不仅有食宿,还有各种各样的服务……”对方还是不死心。
艾修鲁法特摇了摇手示意对方不必再说。他站在原地,开始打量整个四周的环境。在城外的时候,他只能看到一座灰色的庞然大物,但是站在城内观察的话,会觉得这座城市建设得很不错,有一种错落有致的紧凑感,但是却不会给人拥挤的感觉。不管这座城市的外形到底是什么样,至少他的内部非常的好。而且艾修鲁法特能够感觉得出来,假如有朝一日城内人口进一步增多,需要建设更多的建筑,也没有必要向外扩张。城市内部还有一定程度的扩张空间——如果能把旧房子拆了,那就更多了。
艾修鲁法特环顾四周,他现在能够肯定自己绝对是一次来这里。别的不说,在城外的时候,他对那巨大的灰色城墙就没有任何印象。现在进了城,对于整个城市的格局,或者说整体建筑的风格,他可以肯定是自己第一次看到。
终于到了吗?艾修鲁法特大踏步离开了邮车驿站。这也算是他第一次坐邮车了,倒也觉得这种旅行方式也不错。不过艾修鲁法特之所以会选择邮车倒不是因为这种方式又方便又省钱,而是因为玛丽姨妈在出发之前反复强调过让他低调。鹰隼城可不是布拉西安这样的太平地方,一只肥羊肯定会引起饿狼的觊觎。哪怕你不是肥羊,是头肥狮子,那么照样会有吸血的蚊子来光顾你。
他看了看时间,此时距离天黑还早得很。所以现在他有两个选项,第一个选择就是拿着姨妈的介绍信前往王宫,寻找一位叫做斯卡德拉的宫廷主管——这位斯卡德拉也正是格里芬家族的一个成员。第二个选择就是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养精蓄锐一番,明天再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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