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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2

    草茉莉 作者:Ashitaka

    分卷阅读152

    株枇杷树下得了。

    “原先的老研究员,和我爸一伙退的,这几年去世的去世,搬走的搬走,住进来的都是二十大几的小年轻了,车可不就越来越多了。”

    人老多病,树大生虫。原先看着郑斯琦上学念书再成家立业的这叔那姨,三三两两地陆续凋零。收发室的讣告撕了又贴,贴了又撕,花圈多的让人心烦。难再碰到面孔熟悉的谁谁,值得逗留下步子微笑寒暄。

    “方便呗。”乔奉天只理解到后半截儿,“人懒,走哪儿开哪儿多方便。”

    “你怎么不想利南多堵呢?”

    郑斯琦偏过头冲他笑,“南二环那儿回回不都得堵二里路?搁别人一点就着的气性,早上去把前头磨磨蹭蹭挡道的给挨个儿端了。真等堵了车,跟电驴一比这就是台带窗的凉亭。”

    “打住吧郑老师。”乔奉天支着太阳穴,苦夏易乏,被吹得眼皮打架,一揉揉成了个三眼皮,“我这三十岁了想要还没有呢,跟我这儿还摆谱儿……”

    微调正了方向,郑斯琦手刹一拉,拔了钥匙熄了火。

    “你什么时候拿的本?”

    “……好像是前年吧,怎么了?”

    乔奉天手给郑斯琦捉了过去。郑斯琦握着他的腕子,把车钥匙往他手心里一按。

    “归你,想开哪儿开哪儿。”

    “归我?”乔奉天顺着他玩笑往下开,“没这玩意儿,您五点钟起床上班都不定来得及,还归我么?”

    “没事儿。”郑斯琦在他脑门上嘬了一口,“这年头哪个成功人士还自己开车,不都个配司机么。”

    乔奉天噗嗤一声破了功。“想得美”仨字还没吐个清楚,就给对方封住了嘴。回了神,伸手把人脖子一勾,没多用劲,就挺不分场合地点地双双拥着,仰倒在了暖融融的车里。

    转眼六月,日长人倦。树阴满地日当午,梦觉流莺时一声。

    彼时开了车门,拎了东西从车里下来,俩人都不大自在。

    乔奉天捂着火辣辣的嘴巴看郑斯琦姿势僵硬。脸一飘红,伸手把人长腰一揽,“你别急走。”乔奉天顿了顿,“你那什么,等、等你消了,你先冷静一下……”

    郑斯琦替他扯了扯压上了几道细褶的一摆,伸手又帮他梳了梳翘起一绺小黑毛的发顶,“你搂着我我冷静不了。”

    乔奉天胳膊往回一缩,把头一转冲着别处,“赶紧别看我,想想……想想你月初又得交一篇论文。”

    “行。”郑斯琦一顶眼镜,“你一句话唬我这会儿立马六根清净了。”

    郑寒翁住一楼,郑斯琦领着乔奉天从后门进,红砖水泥砌成的三堵镂空矮墙,圈出一只不大的私家小院儿。

    “带你瞅瞅老爷子的御花园儿。”郑斯琦伸手进铁门里,按开了没扣死的门锁,“跟你一样爱捯饬花草。”

    “撒、撒手啊。”乔奉天瞪着他,把手往回扯,“你别这么大义凛然的哎。”

    “人没在。”郑斯琦往里看了一眼,回头笑,“再牵五秒钟。”

    郑寒翁在院子东面植了两株高矮均匀,木叶茂盛的丹桂,花期不到,黄蕊长成了乌青的果子。丹桂边上是一溜排细杆儿毛竹,根根直挺,纤翠,列地齐齐整整。再往前那块儿,又伺了一大片的紫阳花,中国人叫绣球花,藕荷色的一小朵密密攒成完满一团在叶里。

    西面则给掘成个四方的菜地,种了四排莴笋,几朵菜心。正上的遮阳棚上挂了只手工的藤编鸟笼,里头豢养了只头顶上一抹红的小金丝雀,见来了人,叽叽喳喳的叫唤。

    郑寒翁捉着个铁锹,头戴个旅游团发的大红鸭舌帽,背心大裤衩,推了阳台纱门从里屋出来,见郑斯琦从后门没声没息地进来,吓了一大跳。

    “哎哟嘿。”郑寒翁一抬帽檐儿,撇嘴皱眉,嘴边的两道褶子舒展开来,“正门不走非走后门儿,我当进了个蟊贼呢。”

    “我这么大个儿当蟊贼像话么。”

    郑斯琦觉着乔奉天吓得比他老子还惨,方才还老老实实被自己紧紧握着的手,像条小鲤鱼似的倏然就猛抽走了。

    乔奉天措手不及,也还是一眼把郑斯琦的父亲打量了个大概齐全。他本以为一辈子搞学术的研究员,得是白衬衣黑西裤,始终一双干干净净的小皮鞋,鼻梁端架个细框镜,看着温文儒雅,和声细语,实则是进退有度的那种人。换句话说,肯定是和郑斯琦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郑寒翁可看着一点儿不讲究,说的不地道些,分明是个邋里邋遢的小糟老头。皮肉懈的不成样子,背也佝偻的挺厉害,倒是一双眼睛看起来像个年轻人似的通透明亮,不像有些人,,年纪大了,就蒙了层雾进去。

    “您还说呢,您就总记不得锁后门儿,姐跟您说了得有八百遍了吧?您就不听,迟早家就给人搬空了。”

    郑斯琦手背到后头比了个v,食指和中指又兔耳朵似的俏皮地弯了弯。乔奉天看了就没辙地在心里笑了——郑斯琦在逗他,安慰他,让他别怕,没事儿。

    “咱大院儿里哪儿真有贼啊。”

    “上月您那小电驴是自己长腿儿跑的是吧?”郑斯琦侧身让乔奉天从门外进来,顺手合了铁门,“现在人杂,也不知道是谁一天天儿说什么好好地侯爷府成了大杂院儿。”

    “你甭跟我抬——哟,谁啊这?”

    郑寒翁盯着眼生的乔奉天一怔。

    乔奉天本来就显小,今儿又特意穿了白t白鞋,搭一条天蓝色的水洗牛仔裤,学年轻人的时髦穿法,往上翻了一道裤脚,恰到好处地露了一截脚腕儿。相较之下看起来更小,二十不得了。

    “你学生啊?”

    郑斯琦听了想扶额,还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作者有话要说:

    不久大概就完结了吧大概,毕竟生活里的很多问题对我而言是永存的,不可能一次解决清楚的,给予一个迎阳的正确放向,我觉得就很够了。好与不好,每一个读者的评价我都认真接纳,并且自勉。提前感谢各位四五个月来的鼓励与陪伴。

    第111章

    郑寒翁风华正茂至垂老,从来没讲究过,没一点儿文化人看着该有的样子,横看竖看看不出他能写一手好软笔。在市博物馆研究的也是青铜器,专门玩儿锅玩儿鼎,手劲儿大,特符合他鲁直的急脾气。

    郑斯琦和他的关系难以定义,好与不好,都说不上。郑斯琦年轻的时候,郑寒翁膈应他不学无术;这几年人沉下来了了,郑寒翁又嫌他净端架子假正经。除却找了个铁饭碗又生了个好闺女以外,郑斯琦没做几件让郑寒翁称心顺意的事儿。

    典型中国式的亲情悖论,彼此牵着一根不咸不淡的沉默父子关系,玩笑偶尔也开,体己话却几乎不说。像有个顷刻就能崩裂的趋势预兆,可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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