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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6

    青涩时光 作者:西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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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的本事了,一时半会儿我还没有办法搞定,就暂时搁浅了。

    但我也掌握了几个重要人物,在欧美这一块也算是举足轻重。我觉得差不多了,就又回了魔都,准备看看秦家以及秦漠飞这边如何了。

    秦漠飞这小子,确实超乎我想象的睿智。他很会用人,并且用人不疑。他手里有两个十分能干的人物,一个是斯蒂芬,一个是费麒,都是正道上风生水起的人物。

    我曾试图从他们俩身上下手挖到我身边,然而找不到软肋,这两个家伙都是软硬不吃的主,对秦漠飞忠心耿耿。他们俩一个掌管北美片区的生意,一个掌管亚太区的生意,做得游刃有余。

    秦漠飞并没有把精力局限在成业集团上面,他自己就开有一家大公司,规模并不比我的公司小。就在纽约那边,是由斯蒂芬和秦语坐镇。

    我隐约发现,他身边有不少政府那边的人,这令我感到十分蹊跷,所以迟迟没有对成业集团下手。我是记得秦家追溯到上个世纪就有政府的人看管着,本不足为奇。

    然而这次的人不一样,老a告诉我,阿飞身边的人全都是特种兵,身手都不弱。所以我怀疑警方可能嗅到一点儿关于我的风声了,我暂时不能轻举妄动。

    于是我大力在魔都投资,把matthiola公司董事长的身份露了出来,也逐步出现在了公众的视线中。关于黑三角的事情,我就都让老a和索菲娅负责,就连毒资我都开始让程婉卿负责了。

    原本我不想把程婉卿拖下水,她是我身边最忠心又能力最强的人。但又一次我交易的记录被她看到了,她很淡定地跟我说早就知道我还有令我一个身份。

    于是我就没有再隐瞒她了,把所有毒资都让她去处理,她是个十分聪明的人,能够从投资渠道把这个账目做平。所以我能在世界各地做慈善,还是个光环十足的慈善大使,这对我来说有点儿像是一种讽刺,毕竟我是那么渣的一个混蛋。

    我暂时没有回美国了,就住在魔都,看看本土风情,想想心里头舍不得忘怀的人儿。

    第519章 番外.欢颜

    我三十五了,忽然间觉得看透了很多。不在那么急于把秦家摧毁,而是热衷于跟秦漠飞明争暗斗。很刺激。我发现,人生中有个势均力敌的对手,会精彩很多。

    我也习惯了当一个甩手掌柜,公司的事情除了要求我出席的。一般情况下我都不会去,全权交给了程婉卿。

    而黑三角那边的生意我则交给了索菲娅。可能是她从小耳闻目染的东西都很黑暗,她整个人也变得凶残狠毒。是我见过的最残忍的一个女人。

    不过她在我面前却很乖巧,她很喜欢我。只是我对她没有什么兴趣,一直当她是妹妹。

    可能是年龄越大,阅历越多,我不再把自己捯饬得那么高贵,而是更热衷于休闲的装扮,亚麻风的衣服成为了我的最爱。为了掩饰我身上一些见不得光的戾气,我又戴了副平光眼镜。这样看起来果真是儒雅得多。

    我蓄了长发,没事的时候就把头发扎了起来。一开始觉得自己像大师风范,到后来就习惯了。觉得这个样子也挺不错的。很有个性风采。

    我经常呆在魔都,不问世事。白天睡觉,晚上在酒吧耗着。说好听点儿是修身养性,说难听点儿是行尸走肉,因为我觉得日子好像过够了。

    rich酒吧是我业余的经营,里面也是龙蛇混杂,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我很喜欢呆在酒吧里,就站在办公室外的围栏边望着楼下,看灯红酒绿中那些男男女女的脸孔。

    在这种喧嚣的氛围中,没有人会再带着人前的面具,一个个都肆无忌惮地展示着自己最原始的一面,或疯狂,或猥琐,或搞笑,以及歇斯底里。

    我喜欢看这些撕下面具的人,特别的真实。因为我从来都认不清自己,也不晓得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在很多人眼中,我是个大好人,因为我做了很多慈善。而其实我就是个坏到了骨子里的毒枭,人人闻之色变。所以在我身上没有特定的好坏之分,我时而像魔鬼,时而像救世主,但更多的是时候我是个温文儒雅的谦谦君子。

    很多混迹酒吧的人都认识我这老板,还有不少女人来勾搭我,甚至明目张胆地要给我当小情人。我拒绝的同时又觉得啼笑皆非,不知道人活着到底什么才叫做追求。

    有一个我没有拒绝,就是酒吧的领班琳达。她来这里已经差不多两年了,人长得不算是很漂亮,但懂事。我们两个极少发生关系,更多的时候是我喝醉了,她来伺候我,她是个很温柔的女人。

    我亲近她,不为别的,是因为她的身材很像当年的秦欢。高挑有致,走起路来婀娜多姿,非常妩媚。有了她,我对秦欢的幻想就来得更为直观,只是当年那张浓妆艳抹却轮廓深刻的脸,却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我每天在酒吧观望来往的男女时,就会渴望脑中的那个影子出现,不过一直都没有。

    我没有再刻意去找秦欢了,因为找到了知道她过得不好我会更加愧疚。所以很多时候,在酒吧逗留成为了我心头一点期盼,虽然我知道她不可能出现。

    其实像我这样的酒吧里,也不乏一些色情交易,也有台妹什么的。我旁敲侧击了一下,也没有人认识秦欢,令我甚是唏嘘。悔不当初啊,只是没机会补偿了。

    这酒吧的生意一直很火爆,这是我想象不到的,因为我从来没把这里当做赚钱的地方。所以这就像中了大乐透一样,也特别令人振奋的。

    我的酒吧里从来没有人闹事,也没有允许谁人在酒吧里面贩卖毒品。所以黄毛因为在酒吧没有油水捞,就带着他那伙人跟了陈魁。我也没在意,像他们这样的混子,当然不能够深交,保不定哪一天就被出卖了。

    大概是前两天,商家的公子莫名其妙出现在了酒吧里,神情十分憔悴。因为商颖的缘故,我对他就稍微关注了一些,发现他每天都会来买醉,还就坐在吧台最显眼的地方。

    我没有过去打招呼,一是尴尬,二是不熟。

    和商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用尽了所有的温柔去待她,但最后她却离开了。这些年经历得越来越多,我也想得越来越透,感觉当年那份飞蛾扑火般的情怀没了。

    再或者,可能是脑子里有个影子一直挥之不去,慢慢就填补了对商颖的思念。

    我现在弄不懂我到底爱不爱她,人说爱一个人是刻骨铭心的,是难以忘怀的,但我好像……我可能就是个没心没肺的混蛋,爱情对我而言不过就是昙花一现,来得快去得快。

    所以商岩出现的时候,我一点想跟他谈人生谈理想的想法都没有。但我对他很关注,他是商家的接班人,把自己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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