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舍青青 作者:蟋蟀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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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太年轻了。这种目光清亮热爱生活的学生哥,无法激起唐灯枝的欲望。相较而言,他个人更倾向萧易人或是萧开雁,虽然前者一看就是负心薄幸的野心狼,后者么宜室宜家有余,烈火干柴不足。总之,从唐灯枝惯走旱路的审美情趣来看,萧家三子也就那么回事,远不如坐在身边的柳五那么让他萌动而荡漾。
而这个让他荡漾不已的柳随风,如今就这么静静地坐在他身边,大衣愈青,面色愈白。深秋的晨光侧照过来,勾勒出一个极度沉默的剪影,沉默而孤傲。这个自尊心严重受损的男人,这个大约除对赵师容而外不会接受任何一丁点儿辱谩的男人,此刻正面色苍白地坐在副驾座上,捏着手里的金属酒壶,用力很大,动静很小,捏得手背上的青筋都清晰可见了,将中空的酒壶捏得凹陷下去。
唐灯枝心里立刻涌上股类似于母性的怜爱来——想不到这么个闲人勿近的柳五爷,还是个痴情儿!放错了地方的痴情,人家压根儿不领情,你一个人在这里捏来捏去自我折腾又算什么呢!心里轻轻叹息着,他大着胆子,趁着睡意,将汗津津的手覆在了柳五的手上。
柳随风的动作一下就顿住了,他盯着那只斜刺里冒出来的莫名其妙的手看。
唐灯枝有点欣然,心想,这个安慰失意情郎的美差,今日让他给逮着了!脑子里不住地喟叹着,心道这世上的情债真真叫人无奈——甲爱乙,乙爱丙,丙爱丁,丁呢,心里大概装着个卯,同时又跟甲打情骂俏的……这都叫什么事儿!人人都失落,人人都无奈,人人都求而不得,一边艳羡着邻家的桃花,一边冷落着自家的梨花,总之陪在身边的都是不好的,揽进别家院子的才是魂梦里的红鸾星。
人生啊——唐灯枝不免感慨,同时又不忘轻抚柳随风的手,“五爷,我看咱们先回去歇着,这一半会儿也不会有什么动静了。前线节节败退,萧二忙得很,估计要晚上才回来……”
柳随风没有回应,只是盯着他的手看。平心而论,那也是一只养尊处优的手了,终年用霜膏涂抹着,日积月累,显出不一样的白皙。但是柳随风就是觉得唐灯枝的手丑,丑陋至极,简直不配生在人的身上,顶好一刀剁了,才稍微舒服些。这双手的丑陋让他想起另一双手,另一双白而秀气的手,漂亮、温柔而厉害,静若处子、动如脱兔,跟那双手的主人一个样。本来,他很是有机会将那双手握在掌中,肆意抚摸的,但是为了赵师容,他把它们给抛开了。因为在想象中,赵三小姐的手,才是举世无双的,可问题是,他不仅记不得赵三小姐的手是不是那么举世无双,更想不起自己有没有摸过赵三小姐的手。
不过,有或没有,如今还重要麽?赵师容已经有半个月没回唐宅了,需要什么都是一个电话打给宋明珠,然后宋明珠到她房间找到她需要的衣服或别的什么用品,带着东西坐车送给她。要不是那日他跟唐灯枝从外面逛回来,正好跟宋明珠撞个正着,他甚至都不知道赵师容已经跟萧二姘居的事。
宋明珠吞吐而讪讪地说出萧赵二人的事情的时候,他就知道,一切都完了。赵师容是铁了心,要去做她的萧家少奶奶,连跟他敷衍敷衍都不愿意了。院子里的人,一个个心知肚明地,望着自己,望着自己身上的暗青色衣服,眼里是可怪的笑意,似乎在疑问为何柳五如此自觉地成日穿着乌龟王八的颜色,忙不迭地主动诏示妻子的红杏出墙。柳随风也低头看着自己的一身青衣,看着这曾经象征着那方草地、那条手帕、那个好梦的青葱之色,如今如何沦为了一个笑柄。
他不知道他是怎样故作轻松地,放宋明珠过去,又是怎样状似无谓地,继续着跟唐灯枝的闲扯。这已经不是难堪不难堪的问题,而是他必须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阻止自己彻底疯狂。为了赵师容,他算得上孤注一掷;他几乎舍弃了所有的东西,就是为了赢得赵三小姐。他也赢得赵三小姐了,他毕竟是赵师容名义上的丈夫不是麽?嗯,名义上的丈夫,连赵师容的手都没摸到的丈夫,日复一日地躲在自家卧房里,酗酒自/慰,醉生梦死,没有过去,没有现在,更没有将来。
直到如今,连这个“丈夫”的名号都岌岌可危,赵师容连最后一层遮羞布都不愿意给他留一点儿了。柳随风一直这么忍耐着,自结婚起忍耐到现在,他本是一只长于行动的猎豹,却按捺着一声声心底深处的嘶吼,安安静静地趴在树下,眼看着自己的地盘一点点地失去,想到当初为了赢得这块土地,他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把手拿开。”他道,语声又轻又疾,好像不愿多费气力。
唐灯枝眼里仍残留着睡意,对柳五的话充耳不闻,反而得寸进尺地在指上加力,回声调笑:“五爷,你……”
话没说完,就噎住了,因为柳随风整张脸转过来,静静地对着他。那双秀长的琥珀色眸子,真真跟猎豹一般,威光凛凛,含着已经被挑衅起来的嗜血的寒意,一动不动地盯住唐灯枝,像是锁定了即将杀戮的对象。
喉结重重地一滚,唐灯枝的手触火般地缩了回去。然而整颗心还沉浸在那对琥珀色的威寒里,一颗在欲海中打滚多年的春心,居然从那片寒光中品出点性的魅力——极其危险的性魅力,让他又馋又怕。仿佛他渴望的是跟死神的一次交合,高/潮的尽头潜伏着死亡。
心里虚乱着,唐灯枝发动了车子,心思被跟死神交合的高/潮吸引住,勉强维持着眼前的一丝清明,好辨别出前方的马路,知道该往哪里开。眼珠子固在眼角,望着身旁那尊着青衣的死神,觉得其实自己才是真的疯了——
方向盘一打,他将车向自己的私宅开去。
柳随风靠坐在车窗边,眼里闪过重庆一条条永远那么陌生、永远都熟悉不起来的街道,街道上方是比重庆的街道还让他感到陌生的蓝天。跟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蓝天,跟他在苏州流浪时见过的蓝天一样的蓝,蓝而刺眼。蓝天、阳光、白云,总是让他感到刺眼,刺眼而阴郁。这让他想起流浪而四处觅食的日子,一个人站在街角静静地望着人群的日子。那些日子总是格外漫长,而蓝天白云阳光又让这些变得更加得漫长,漫长的无可忍受,漫长得让他觉得必须毁灭些什么——他人或是自己。
如今他再次想到了毁灭。隔了这么多年,这么长时间,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他再次跟幼时的心境不谋而合,像是绕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圈子之后,他又一次站在了□□。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是徒劳无功,再多的奋争和努力,都争不过命运。他耗尽心力追逐的东西,竭尽全力想要摆脱的东西,一个永远触不可及,一个始终如影随形。站在□□上的柳随风,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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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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