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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衣锦还乡

    逍遥法外 作者:小猪呼噜

    第九十七章 衣锦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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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服林冬至之后,林半当场给村里的能人黄修打了个电话,委托他明天代办50桌酒宴。

    “50桌?太浪费了吧?”黄修知道林半发财了,不在乎这点酒宴钱,但青龙村总共只有一百零九户村民,连老带小,现在在家的,满打满算也就五百人左右。

    “我们林家难得办一次酒,浪费一点也不要紧,吃不完的饭菜还可以喂猪嘛。”林半笑呵呵地嘱咐道,“黄哥,辛苦你了。记住,酒席就摆在村里的祠堂旁边,那里地方宽,能摆得下。另外一定要把菜尽量弄好一点,不用为我省钱。”

    谈妥酒席的事情之后,林半一家人直奔阳光家电超市,买了台五十多寸的液晶大彩电,又买了洗衣机、冰箱、空调之类的家电,让老板一会就派车送到自己的家里去。

    之后,林半又到另一个超市里买了些糖果瓜子花生、香烟茶叶酒水鞭炮之类的东西,装了满满的几大纸箱,准备用来待客。毕竟回村之后,村里会有很多人前来祝贺,家里如果还像以前一样,连一点招待用的东西都没有,也对不住客人。

    “喂,你不讲价的?”见林半花钱如流水,连价都不讲,林冬至有些急了。

    “老爸,这些小东西没必要讲价的,都是小钱。”林半苦笑道。

    前几天,黎乐雪给林半汇了一亿多卖翡翠的钱款,在购买钻石之后,还剩下1600万,加上从云南带回来的八百多万,现在林半手头上还有二千四百多万,可谓财大气粗,花起钱来自然眼睛都不眨一下。

    暴发户之所以显得满身都是铜臭,大半是因为他们以前穷怕了,现在有钱了就总觉得该抖擞一下,才算对得起自己以前所受过的苦、遭过的罪。

    林半虽然一贯节俭,但现在钱来得太容易,心态也早已改变了,所以买这些小东西也懒得讲价了。不一会,他就搞定了这些琐事,然后租了台面包车,把那几箱食品搬上车,直奔青龙村。

    回到青龙村后,林半一家人受到了村民们隆重的围观。不断有闻讯前来贺喜的村民来到林家,到后来客厅里都坐不下了,加上家电商场的工人正在安装电视机之类,林半只得在院子里摆了两张桌子,放上点心和茶水、烟酒,招待这些客人。

    现在,林半已经是飞沙县赫赫有名的大名人了,也是传说中的巨富。虽然电视中的新闻早就播放出来了,也在村民中传开了,但不亲眼看到他,听他亲口证实一下,村民们总觉得这件事还是太玄乎了——这小子一个月前还口口声声不想考大学,并借了一笔钱在青龙山上种西瓜,怎么忽然就摇身一变,变成了省文科状元,而且还一下子成了青龙村的首富?

    对于林冬至,村民们也是同样的好奇。虽然早在电视上看过林冬至康复的新闻,但亲眼见到瘫痪了十年之久的林冬至重新健步如飞,还是让村民们啧啧称奇。

    至于林敏,现在已经从丑小鸭变成了天鹅,也让村民们惊艳不已,连称青龙村出了一朵漂亮的花儿。那些以往对林敏比较冷淡的少年们,此时都后悔不已,拼命地从人群中挤上前来,要和林敏搭话,让林敏疲于应付,哭笑不得。

    林家的一家三口人,因为家境的贫寒,以及林冬至的瘫痪、林敏的阴阳脸,这十年来都是异常低调地做人——说得好听是低调,说得不好听,那就是弯着脊梁、夹着尾巴做人。

    而现在,一切的阴霾都已经散去,他们终于都挺直了脊梁骨,挺胸拨背地接受着全村人的审视目光。

    钱能壮人胆,健康更能壮人胆。这一刻,林家人觉得了从未有过的充足底气!

    这其中,改变最大的自然是林冬至。以往他一直瘫痪在床,心里总是有一股莫名的悲愤和不平之气,还有一股奇异的自卑感。村里人来看他,跟他说话,他却总觉得别人是在同情他、可怜他,这让他这个大老爷们很难受,甚至经常想方设法地自杀。

    而现在,儿子有出息了,有钱了,自己的瘫痪也神奇地治愈了,他终于恢复了良好的心态。此刻,他腰杆挺得笔直,红光满面地和那些老朋友们寒喧着、说笑着,声音格外地有底气和响亮,简直是声如洪钟,和以往完全换了个人。

    这让林半看得感慨万千——小时候那个熟悉的养父,今天终于回来了,活过来了!这正是枯木又逢春啊……

    而林敏的改变也是非常明显的,以往她长着一幅阴阳脸,外表虽然活泼,但心里其实挺自卑的,所以和别的村民交谈时总是小心翼翼的,也总是看着别人的下巴说话,很少正视别人的眼睛。而此刻,她终于有了底气,敢盯着别人的眼睛说话了,也敢开那些小伙子的玩笑了,谈笑风生间有了满满的自信和从容,简直就是脱胎换骨了一样。

    至于林半,作为林家的主心骨,以往他欠了一屁股的债,又有小时候偷了东家偷西家的不光彩历史,因此和村里人说话时,他总是习惯于陪着三分小心和七分笑容,从不敢张扬。而现在,他已经是巨富和人仙之体了,身上的气质也随之一变,变得自信和张扬,让村民们看着都有点恍惚——这还是以往那个林半吗?怎么半个月不见,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

    而这一切的改变,都只因为一个人的到来——牧云。

    如果没有那一晚的奇遇,没有牧云,林冬至现在还是瘫痪在床,林敏还是阴阳脸,林半也还是在守着他的那块西瓜地,琢磨着该如何赚钱还债……

    一想到这里,林半就觉得应该让牧云这个真正的大功臣出来接受一下村民的朝拜。于是他跑进卧室里,把正在饶有兴致地观看师傅们安装空调的牧云强行拽走了:“牧云,别猫在屋里了。外面很多客人,你赶紧出来,帮我招待一下。”

    “喂,喂……我的墨镜还没拿!”牧云一边挣扎,一边说道。

    “戴墨镜见客人多不礼貌?免了吧。”林半哭笑不得地答道。

    不一会,牧云就俏生生地站在了院子里。

    不戴墨镜的牧云,显现出了清丽脱俗的面容和气质,让村民们看得大为惊叹。林半从小到大的玩伴们顿时都怦然心动,赶紧把林半拉到一旁,追问起牧云的身份来。

    “林半,这美女是谁啊?”一个名字叫林博兴的骚年加帅哥两眼放光地问道。

    “我同学。”林半云淡风轻地解释道。

    “你同学能跟你回家?老实交代,和你是什么关系?”林博兴羡慕嫉妒恨地追问道。

    “没什么关系。”林半无奈地说道。

    “真的?那我可要追她了啊!”林博兴当即张开五指,把三七开的头发刮了又刮,兴致勃勃地说道。

    “滚!那可是我嫂子!”林敏赶紧挤了过来,悄声解释道。

    牧云听力灵敏,虽然站得远远的,却听到了这几个字。她脸上顿时飘起了一片红霞,抓起桌上的一个花生,随手一扔,便精准地砸在了林敏的嘴巴上。

    “唉呀!”林敏摸了摸嘴巴,赶紧补充了一句,“是未来的……”

    牧云脸上的红霞更甚,这一回,她抓起了一大把花生……

    林敏赶紧娇笑着跑开了,躲进了屋里,牧云也不依不饶地追了进去。不一会,就传来了林敏的娇笑声和求饶声:“牧云姐,我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

    院子里,只留下了林半,正被玩伴们死缠烂打地追问着,逼他交待自己和牧云进展到什么程度了,还是不是处男……

    “骚年们,别说这些了,咱们来喝酒吧。”林半欲哭无泪地转移了话题,然后搬出一个纸箱,从里面拿出来一条七十块一包的蓝芙蓉王,给村民们散着烟。之后他又拿了几瓶五粮液出来,倒在一排酒杯里,任村民们自取自饮。

    青龙村招待客人有三种必备品:茶叶、点心和米酒,但从没有人像林半这样,会用一千多块一瓶的五粮液招待普通的村民。而这种软包装的蓝芙蓉烟,在青龙村也算是很稀罕的烟了,以往只有张尔阳过年过节回家时,才会散这种高价烟。

    所以这些烟酒一拿出来,就在那些识货的村民中引起了小小的轰动。一些资深的老酒鬼,忙不迭地围在桌旁,就着那些花生米之类,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灌着,并大声地赞叹道:“五粮液,好酒啊!”

    当然,也有喝惯了米酒的个别村民觉得,这种高档白酒还比不上张寡妇家自酿的米酒。不过看到林半能拿出这种酒来招待他们,也让他们挺眼热的。

    林半感受到村民们羡慕和嫉妒的目光,就知道自己确实有些张扬了。不过他就是要刻意张扬一下,给林家挣个脸,也给自己九泉之下的养母长个脸。

    这样一来,每逢清明节时,在那片小山包上,从养母坟前经过的那些村民们或许就会停下脚步,羡慕地念叨一句:“雨青,你有个好儿子啊。虽然你没能享到福,但林家兴旺了,你这辈子也算值了!”

    林半想,养母如果在天有灵,能听到这些话,一定会笑得很开心吧……

    一想到这里,林半的眼眶就有些湿润,酒也劝得格外勤,不一会,那几瓶五粮液就见底了。

    儿须成名,酒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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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接到临时通知,下周要去千里之外的广州开四天工作会议,加上来回的路程,就要五到六天。偏偏这段时间上班很忙,没时间码字,存稿也用完了,杯具……下周有首页推荐,为保证下周的更新,今天和周末就暂时一天一更了。周末我拼命多码点字,争取保证下周能继续一天两更,但万一晚上八点没有第二更,就说明这一天只有一更了。老胡星期天回来,下下周会恢复一天两更。毕竟码字是兼职的,饭碗要紧,所以还请各位书友见谅……

    第一卷还有几章就结尾了,第二卷更为波澜壮阔,敬请期待。

    另外,谢谢“很想失忆”、“秀才杀猪”、“苏门”等兄弟的打赏,并感谢曹刿兄弟的章推,曹刿的《宦海风流》是一本不错的官文,我一直在追看,喜欢官文的去看看吧,下面有链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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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 衣锦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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