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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分卷阅读107

    响,一个不速之客推门就进来了。

    “朝歌,你怎么不在你那个帐篷呆着去?”

    天色已经很晚了,他习惯早睡早起。

    朝歌听到对方言语疏远很不乐意,黑着脸走过来丢给叶剪秋一个东西:“给你,抹抹手腕!”

    拜司徒瑾所赐,他的手腕到现在还没有消肿,人家朝歌这是一片好心来给他送药来了。

    叶剪秋有些脸红,但他知错就改,立刻真诚地道:“朝歌,刚才我言重了。”

    朝歌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刚来到门口,叶剪秋又叫住了他:“朝歌,别走!”

    “什么事?”朝歌回头。

    “盒子打不开……”

    叶剪秋面有愧色的药盒子递给了朝歌。真没想到,这药盒子盖扣的那么紧,而且滑溜溜的。他的手疼使不上劲,只好请朝歌帮忙。

    朝歌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盒子,然后一屁股坐在榻榻米上,主动拉起叶剪秋的手腕小心地涂抹了起来。

    叶剪秋本不想劳烦别人,但是对方一番好意不忍拒绝,还是乖乖地将手腕送了过去,手腕的清凉让他感到舒适无比,肿痛的感觉顿时少了很多。

    唉,这个司徒瑾,定是疲惫中将他当成传说中的“刺客”了,才会下这么狠的手。直到现在,手腕仍红肿难耐,骨头都是疼的,真不知道当时他在想些什么,竟如此紧张。

    两个人分别了这么多天,那句“有情岂在朝朝暮暮”简直苍白无力,好像天下所有的军属都有一个共通的事实,那就是聚少离多。

    叶剪秋本想古典式浪漫一下,来个鸿雁传书寄相思,可是抬笔重如千金,迟迟未能下笔落字。有句话叫“字如其人”,一手虫爬式的字体让他胆怯的不敢下笔,那司徒瑾的字体可是非常刚劲有力,浑洒自如的简直和他的人一样帅!这使得他自惭形秽。

    怎么办呢?之乎者也不擅长,语法皆不通,只好附庸风雅寄了一片白棉布。

    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拿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满满的都是相思啊!

    司徒瑾不会不明白给扔了吧?

    没关系,还有晋伯呢,身为军师的他定会解其意。情商这回事啊,好像两个人都不太高……叶剪秋无奈地挠了挠头,抬眼看着面前的朝歌,心里又多了一层担忧。

    朝歌是个美人,但他尤自不知。而且这个美人很豪放,他自己更是浑然不觉。

    这让身为兄长的叶剪秋有些发愁。没错,任何司徒瑾的兄弟,也是他的兄弟!

    和司徒瑾那英气勃勃的帅气不同,朝歌属于另一种美。

    朝歌的脸部线条非常柔和温婉,尤其是在火光照映下的朝歌非常漂亮。眼波潋艳如水,眉毛修长秀气,睫毛浓密且卷翘,高鼻粉唇,下巴精致,锁骨分明,而且他皮肤极佳,如同牛奶般细腻紧致。

    这样凝脂如玉的皮肤可是在这个干燥多沙的地方很少见的,朝歌一出现,他这张脸就如同水晶般耀眼。

    朝歌年少,青涩鲜嫩。他那双正在涂抹药膏的手指洁白的几近透明,一头黑发随意的披在脑后,眉眼如黛,眼白纯的发蓝,面容如同水墨画般清雅,怎么看都是一个古典的东方美人。

    如果朝歌微微一笑,绝对有风光霁月倾城之姿。

    可惜……这个美人的表情举止生生将他一张好底子破坏了不少。

    朝歌不苟言笑,一张脸似冰山,三尺内均能感到逼人的寒气。他脾气也暴,动不就爱生气,好像所有人都欠他钱似的。而且朝歌生气时总抬着下巴,鼻孔张的很大,很多次叶剪秋都能感受到头顶上喷来的气体,总让人能联想到某种大型猫科动物。

    朝歌吃饭时喜欢将一条腿大大咧咧的蹬在凳子上不停的抖动,就像上了发条。总之,朝歌根本没有一个美人的自觉……尤其是,这个美人不喜欢穿衣服!

    在农场干活时,朝歌总是光着膀子跑来跑去。

    朝歌那细白如瓷的肌肤在阳光下怎么也晒不黑,他越热脸庞就越发粉嫩娇艳,身上也是白里透粉,整个人如同春天盛开的桃花般艳丽。

    尽管朝歌脸庞长相秀美,但是身材却很料。

    薄薄的肌肉结实紧致,隐约而现的块块腹肌结实而不夸张,腰肢劲瘦而坚韧有力,尤其是胸口那两颗红樱,坦坦荡荡的让人一览无遗。那条肥大的裤子总是不好好穿,裤腰堪堪只挂在胯边,人鱼线都快露到尽头了,仿佛吹一口气,那裤子就会滑落到脚脖子!

    朝歌不善于打理自己的头发,随便找根发带将头发一拢一系就扛着锄头上了农田,一弯腰头发就散落开来,乌黑的头发散落在脸庞,配上他眉眼清丽的脸,绝对比女孩子还美艳三分,让所有见过他的人都挪不开眼睛!

    在农场干活的人,尤其是那些被派来干活的囚犯,他们毫不避讳的眼光肆无忌惮的看着烈日下奔走的美人朝歌,津津有味地如同欣赏着一幅行走的活春宫。

    唉,这个漂亮而又不拘小节的朝歌!

    叶剪秋翻出一件自己垮海大桥式的白背心丢给朝歌,朝歌皱着眉头拿着这片布在手里翻来翻去不想穿,叶剪秋不由分说掂着脚给他套上,虽然朝歌没有司徒瑾高大,但是对叶剪秋来说,个头仍是不低。

    等朝歌终于穿了那件背心后,叶剪秋不禁捂住了脸。

    朝歌穿的那件背心明显有些窄小,不仅紧紧的箍住了他的上半身,而且成功地将他宽肩细腰的线条也给箍出来了!一干活,前露肚脐后露腰窝,那胸口前隔着薄布隐约突出来的两点更是让人目瞪口呆……这种犹抱琵琶的装束好像更诱惑了,人们看向朝歌的目光更显得火辣。

    如果不是朝歌有一身出神入化的功夫,无人敢打他的主意,只怕分分钟就被人拖进小树林辣手摧花!

    三个大水坑是个绝对的诱惑,朝歌已经往水坑那边瞟了好几次,叶剪秋非常担心这个朝歌将自己脱的光光的去戏水游泳,这事儿他真干的出来!

    做为“长辈”,真是操不完的心!

    等叶剪秋终于又翻出一件短袖t恤给朝歌换上时,朝歌不耐烦:“都是男子,怕什么?”

    “你被人占便宜了。”

    叶剪秋低下头将他快要掉下来的裤子往上狠狠提了提,一口气提过小草丛生的肚脐后,将束腰紧紧的系上。

    朝歌又揉了揉鼻子:“放心,雄鹰是飞不出巢穴的。”

    “……”

    对于朝歌,叶剪秋是爱护的。

    叶剪秋觉得自己运气挺好,在府里和马友道,马婶子,小溪,采霜等人都相处的如同家人。做生意又遇上了顾树林,像个朋友似的既信任又省心。虽然辛苦些,但是日子还是很快乐的。

    这次来到农场,又重新换了个环境和同事,一切都很顺利。他虽然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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