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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历史同人)龙阳好秦 作者:依韵黎

    分卷阅读27

    就是祁县内有人想要通风报信,且不说知不知道,就是知道也不定来得及将消息送到。

    最后,蒙骜攻打的是梗阳而不是之前一直有些交战的阳邑。

    别看祁县到阳邑和梗阳的距离差不多,实际上有个很大的问题——去攻打梗阳需要渡汾水,而阳邑却不用。

    渡水攻城需要舟师才行,秦王为什么会派援军过来呢?就是因为物资和士兵不够,而工匠也是物资之一,因为蒙骜现在已经没有可用的舟了。

    蒙骜能够那么快攻下梗阳,那说明梗阳已经不只只是防守松懈了,甚至可能是没有任何准备。

    为什么?就是因为梗阳肯定知道蒙骜已经没有能够渡水的舟。

    可实际上蒙骜证明了他是有舟的。

    因此这又涉及到了情报问题,蒙骜给了梗阳一个错误的情报。

    如果不是这样,就算梗阳知道蒙骜是在攻打阳邑,也必定不敢疏忽。

    蒙骜用一个漂亮的胜仗迎来了冬天。

    不过刚刚叶煜却因此忙碌了起来。

    因为刚刚攻下来的梗阳需要有人驻守,相比起将对方军队压制后攻下来的城邑,这种快攻的结果就是对方的军队不存在太大的损耗,很容易造成反弹。

    叶煜作为驻守军的一员,来到了梗阳。

    这个在几天之前还正常运作的城邑,如今街面上却看不到什么梗阳人了,只能看到穿着和他同样款式的秦兵。

    而且凡是秦兵走过的时候,梗阳的百姓都会关进门窗,以这种行为来表现出他们对秦兵的厌恶和不欢迎。

    突然,叶煜察觉到了什么,忙拉着周围的同袍退开几步。

    “咵嚓——”一个陶罐在地上摔地四分五裂。

    叶煜抬头看去,看到一个老妇举着另一个陶器向他们砸过来,嘴中还喊道:“杀人如麻的秦人,给我小儿偿命吧!”

    有了准备之后这一次大家都及时的避让开来,叶煜刚才救了的同袍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膛,喊道:“大家一起去把那疯婆子抓住啊!”

    随着他的一声喊,众人提起兵器破门而入,不消片刻就将那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妇抓住了。

    那老妇被抓住后没有惧怕,依旧红着眼破口大骂。

    而叶煜自始至终都站在不太远的地方,看着一切。

    他不是没有杀过人,但他杀的都是真正有罪的人。

    可直到现在,他明白过来,这和他在战场上拿起武器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看着本应当是热闹的集市,看着四周紧闭的门窗,跟上了巡逻的队伍。

    这是他选择的路,他不后悔。

    他不是圣母,他唯一能做的只有加快战争的脚步,早日结束这个烽火天连的战国时代。

    第十九章  开春攻城烽烟起

    梗阳物资相比起祁县要多不少,再加上之前运送来的,秦军挺过这个这个冬天基本上是没有问题。

    而梗阳的百姓见识过秦军的厉害之后也渐渐安分下来了,这时候就用不着那么多人驻守了,叶煜等人又被召回了祁县。

    本来大家都以为蒙骜攻下梗阳那一战已经是今年最后一战了,谁知道在某个没有飘雪的冬天,军中突然响起了敌袭的号角声。

    短暂的骚乱过后,众人拿起武器,听从上级的指挥,出城迎战。

    带兵的不是蒙武也不是蒙骜,而是刚来不久的杨端和。

    杨端和年近三十,本就不太爱笑,是个有些寡言的人,这时候更是板着一张脸,眼神坚定地看着来袭的赵军。

    赵军当然不是从正门进攻的,他们联合了城门内的百姓,竟然开了侧门攻进来,幸好发现得早。

    这是叶煜第一次上战场,他握紧了手里的矛,目视前方。

    来袭的赵军人不是很多,主要是以步兵为主,然后是骑兵领头。

    杨端和在城墙上观察了一下之后就命令部队分成四路,打算用包围的方式歼灭敌人。

    只是不知道敌军是不是有所准备,竟然从一开始就是一边打一边退。

    叶煜觉得这有些不正常,杨端和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派出三路队伍与赵军正面对抗,能包围最好,而最后一路则被他留下来在附近守着,就是怕赵军还有什么花样。

    城墙上传来了战鼓的声音,写有秦字的旗帜迎风飘扬,赵国的军队中有人带头喊了一声“杀”,那些士兵们就开始奋勇战斗,可偏偏他们撤退的速度也快了,当真是矛盾至极。

    战场上总是瞬息万变的,叶煜刚刚躲过几只流箭,一殳朝着他袭来,他立刻侧身闪躲,但是手上的动作也不停,在侧身的同时拿着矛狠狠地向前一刺。

    殳比较短,叶煜的一刺刚好命中那人的肚子,那人连连后退,手中的殳也舞得杂乱无章。

    奇怪……

    叶煜再度一矛捅过去,那人没来得及闪开,被刺破了胸膛,待他拔出矛后就倒了下去。

    叶煜一边防范着来自敌人的攻击,一边四下扫视着。

    什长大卯正在和对方的一个甲士战斗,结果没多久,大卯就砍下了那人的首级,左手提着首级的头发去杀下一个敌人了。

    果然有些不对劲。

    虽说大卯能做到什长的确是有些身手,但是从那甲士的装备上来看,那起码是个屯长,不应该这么轻松被解决才是。

    叶煜将面前的敌人踹到在地,把长矛扎在了他身上。

    他顺手帮边上正在和敌人对抗的同袍打掉了一只暗箭,然后抄起长矛将那烦人的弓兵先解决掉了。

    那弓兵见他袭来,慌慌张张地搭箭射击,但是他的准头实在太差了,在正面对上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对叶煜产生什么威胁。

    弓兵后面是个手持青铜剑的甲士,大概也是个屯长级别,叶煜做足了准备和他缠斗起来。

    每当这种时候长兵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而那个甲士又没有蒙恬那样的实力,在叶煜不断攻击他握剑的手的情况下,他很快就松开了手。

    叶煜趁此机会,向前一冲,长矛便刺穿了那人的身体。

    然后他拿起那人掉落的青铜剑,拽住那人的头,抹了脖子后把头砍了下来。

    那喷溅的血弄得脸上的手上到处都是,叶煜其实一点也不喜欢这么干,可是规定就是如此。

    按照商鞅指定的秦律,敌人甲士的首级就是获得军爵的唯一方式。

    叶煜再度确认了一件事——比起训练有素的士兵,这些人更像是民夫。

    一个两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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