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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到开封府混个公务员 作者:欧阳墨心

    分卷阅读4

    二人见徒儿以有所成,深感欣慰。但师徒缘分已到,就此挥别。勿念。

    师:医仙

    另:江湖上与为师二人为仇者甚众,望徒儿好自为之。徒儿乃女子之身,行走江湖多有不便,望能谨慎从事。

    师:毒圣

    金虔看得是双目泪流不断,不由凄声高喊:

    “你们这两个老家伙,就这么拍屁股跑了!也不留点钱给我啊啊啊啊……”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要喜欢这个故事就冒几个泡泡吧,要不然墨心心里没底啊……

    爬走……

    ☆、第三回 懵懂间当铺糊口 饭庄内惊闻包青

    “蔡州?!”

    金虔费劲的仰着脖子,从眼前这座宏伟的青砖城门楼上的石刻门牌上读出两个字。

    蔡蔡蔡、蔡州?菜粥?

    半张着嘴的金虔现在是满脸黑线。

    运用刚练成不久的轻功上窜下跳堪比国宝金丝猴般赶了七八天路,才总算见到一个貌似城镇的地方。只是一看这座城的名子,金虔只能选择再次傻眼。

    自己虽然称不上什么高才生,但九年义务教育还是中规中矩的接受完毕。但地理教科书上那些什么“中国地大物博,方圆九百六十平方公里,少数民族五十六个”之流的解说显然还太过超前。而对于自己这种对于古代地名只知道“长安”之流的古代路痴来说,要判断目前自己的地理现状,明显是一个技术难度忒高的操作项目。

    整了整绑在腰部的包裹,金虔硬着头皮走向了城门。

    古装电视剧上出现的平面背景图象瞬间立体状铺展在眼前。

    街道笔直,两旁店铺林立,颜色各异的布幔上写着各家店铺的招牌,临街而挂,纷纷扬扬,倒也热闹。街道上人群熙攘,男女老幼皆有,大部分衣着平常,颜色偏深,但比起金虔来说,至少还干净利落。

    金虔边走,边打量着周围,心里盘算着目前的时代背景。

    首先,当然不是清朝:街道上男子的头上都梳着发髻,没有半光头的嗜好。其次,也不是唐朝:看那些女子的领口紧扎,半丝风也不透。记得唐朝据说是当时世界的时装时尚前端,大部分妇女都以坦胸露背为美。最后得出结论,大约是剩下的宋、元、明中的某个——但以金虔可怜的历史知识,实在是无法判断。

    这种时候,就要有不耻下问的精神。

    想到这,金虔打定主意,拦住一个貌似比较好说话的大叔。

    “大叔,我想请问现在是什么时候?”

    大叔一身布衣看起来应该不是什么高级货色,但一见到金虔的手,还是向后躲了躲,避开身体才道:“应该快到巳时了。”

    死尸?

    还没等金虔冒出几道黑线,那位大叔就两腿生风的走开。

    “喂……”金虔的半截话卡在嗓子里,愣是没出口。看那位大叔的样子,到像是自己带着什么瘟疫似的。

    低头看了看自己尊容,金虔不禁苦笑。

    想不到自己一个堂堂未来人,现在却搞得像个野人。难怪那位大叔避之唯恐不及,在那个荒山野林里待了一年多,竟没有水洗澡,现在浑身的汗毛都在散发阵阵怪味。再加上这几天急于赶路,搞得自己更是一副满面沧桑,皮包骨头的非洲难民形象——说实话,没把自己当成丐帮的一分子就不错了。

    再想想刚才的问题,似乎是自己问得不太合适。

    那位大叔回答的似乎应该是现在的时间——巳时。金虔拌着指头算了算,应该是快到十一点了,难怪自己的肚子有唱空城计的趋势——幸亏以前被老爸强迫背过十二生肖的图表,勉强能进行时间换算,否则现在岂不是变成了一个连时间都不会看的白痴……

    但是,该怎么问?

    那边的老兄,麻烦问一下现在是几几年啊?

    金虔可不认为这个时代的人能来个学术性的回答:现在是公元2007年。

    等等,可以问现在这个时代领头的是谁?没准还能碰上个自己熟悉的皇帝名号也说不定。

    想到这,金虔急忙又拦住了一个年轻人。

    “这位老兄,请问当今的皇上是那位?”

    那位年轻人似乎被吓了一跳,双目圆瞪,急忙挥了挥手跑开。

    金虔十分奇怪,接连又问了几个,却不料反应如出一辙,都将自己看成疯子一般。

    直到一个好心的大婶提醒,金虔才恍然大悟。

    “小伙子,这可不要乱问啊,谁能直呼皇上的名字?这可是大罪!”

    大婶临走时低声在金虔的耳边说道。

    金虔顿时冷汗淋漓。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古代的皇上老头可是一个对自己的名号非常吝啬的家伙,而且对于斩人头、凌迟处死的戏码也颇有心得。

    但是,那句“小伙子”又是什么意思?

    拽了拽身上的衣服,看看越来越平坦的有些过分的某个部位,金虔有感而发:

    难道自己还有几分“变装癖”的天赋?

    *

    “源汇当铺”位于城内东大街,乃是城内首屈一指的大当铺。当铺老板姓李,以苛刻吝啬闻名。不过这也属自然,但凡经营当铺者,岂有乐善好施之人?

    这日,已近午时,当铺内自是没什么生意,倒是隔壁的酒楼人潮涌动。

    一个头戴布帽的青年伙计正坐在一人高的柜台里打苍蝇,忽听门口一阵响动,一人急步走了进来。

    一看此人,伙计不由有些好笑。何时这当铺也轮到叫花子光顾了?

    来人身形单薄,一身粗布短衣,沾满风尘,衣袖上还有几处破烂,再往此人脸上望去,更是凄惨。满头乱发,满脸土灰,一双浓眉上尽是灰尘,只有一双细长双目还算有神,看年纪不过十七八岁。

    “伙计,这里是当铺吧?”来人问道。

    伙计懒洋洋的看了一眼,答道:“正是,可问客官是活当还是死当?”

    凡是在当铺做了久的,必然会练出一双识人识物的本领。看这人衣衫褴褛,面貌不整,定然也没什么好货色可当。想必又是那种过不下去的穷苦人家为生计来典当衣物罢了。

    “死当?活当?什么意思?”

    “活当就是仍可赎回,死当乃不可赎回。死当可比活当能得更多银两。”伙计两眉一扭回道。心道:这人可真是穷得紧了,连当铺恐也未进过,竟连活当、死当也未听过。

    “那就死当。”

    来人想也不想的把腰上系着的包裹放到了柜台上。

    伙计伸手取过包裹,翻开察看。果然不出所料,里面不过是一些普遍常见的衣衫长袍,和来当物之人身上的衣物的质地相差不大。以数量来判断,顶多也就值二十枚铜钱。

    “五个铜钱。”伙计说道。

    “啊?”柜台下的人似乎有些惊讶,不禁一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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