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沈恪非常自觉地收拾了碗筷,要去洗碗。
林简阻拦不够及时,等反应过来时,他已经站在了水池前,开水挤洗涤剂了。
沈恪个子太高,厨房的小水池高度显然不够,所以整个过程,他都保持着微微躬身探腰的姿势,尽量避免水花溅到料理台上。
然而即便是旁人做起来略显憋屈的姿态,换到他这里,一样显得从容又疏懒。
林简就站在离厨房门口不远的位置上,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恰好能看见沈恪长身玉立的身影和侧脸的轮廓。
想当年,可以称得上一句“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甚至连洗碗机都没怎么用过的人,现在竟然会站在小厨房里,手动刷碗了。
这大概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时间改变一切”吧。
林简无声地盯了片刻,收敛眸光,默默舒了口气。
那就这样吧。
这样也很好。
虽然重逢难以预料且不在计划内,但……总归又让他见到了这个人。
而且在经历了五年前那段撕扯剧痛的过往后,他们此时还能一如曾经那样,平和地相处于同一屋檐下,点滴细节处,还能流露出彼时温馨默契的剪影,沈恪待他也一如从前般真切亲近,对于林简而言,已经是可望而不可求的结果了。
哪怕……他依旧只当他是家人,也无妨。
那他就妥帖地维持着这份“家人”的人设。
所以多余的话,再多的心迹,就无论如何不能再表现出来,哪怕只是一点。
他不想再如五年前那样,看见那个人独自困顿怅然的神情了。
那么,他的那些盘根繁复又绵延难断的情感,最好妥帖收敛,悉心藏好,不在他面前泄露分毫。
想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都是他自己的事。
都与沈恪无关。
第五十四章
清晨, 整个园区还沉浸在一片安静寂然之中。
园区内运动公园的塑胶跑道中,一抹修长高挑的身影迎着晨曦薄雾,不紧不慢地跑了过来。
旁边还跟着一只皮毛幽亮的边牧。
林简穿一条黑色运动裤, 纯白色的棉质t恤,塑胶跑道跑完一圈并不长。第五次经过健身器材区的时候, 林简稍稍放慢了脚步,回头瞥了一眼老大爷散步似的狗儿子:“啧,别偷懒。”
皮蛋幽怨地“嗷呜”一声, 屁股往跑道上一坐, 干脆不动了。
这副刁皮赖骨的模样, 也不知道是跟谁学来的。
林简诧异地扬了一下眉,用护腕抹了一把额上的薄汗, 回身走到皮蛋面前蹲下来, 皮蛋只瑟缩着怂了一秒钟, 而后大无畏地与他对视。
林简都要气笑了:“怎么着, 撒娇没用改耍赖了?”
皮蛋面不改色地瞪着林简,然后……靠过来用头亲昵地蹭了一下他的膝盖。
林简:“……”
“你平时就是这样跟他装乖扮可怜的?”林简伸手揉了揉皮蛋的狗头, 眼底浮起很淡的笑意, “但是这招对我没用,而且那天你听见了, 是他说你要减重的。”
皮蛋歪了下头, 一双湿润幽亮的眼睛里渐渐漫起难以置信的神情。
都说边牧的智商相当于六七岁的孩子, 驯养反馈和陪伴体验都非常棒。实际上, 当年林简养他的日子算不得长,满打满算也才一年左右, 而且那时候他高三,课业繁重, 能分给那个小家伙的精力和时间都很有限,所以当年的感受算不得深刻。
而如今,当年软萌黏人让往东绝不往西的小家伙,居然已经会和他斗智斗勇了。
“别这么看我。”林简拎起皮蛋一只耳朵摇了摇,非常无辜地推脱责任,“我只是听令照办而已。”
隔两秒,他兀自笑了一声,对着皮蛋又像是自言自语般轻声说:“没办法,我就是这么听他的话,比你强多了。”
皮蛋:“……”
跑完步遛完狗,林简牵着皮蛋回到家,时间还不到七点半。
小砂锅中熬着粥,林简去浴室快速冲了个澡,换好衣服收拾妥当后,早饭刚刚好。
坐在餐桌边吃早餐的时候,放在手边的电话震动起来。
林简低头看了一眼屏幕来电,怔了一下,接通的时候,语气难得得染了几分柔和:“怎么了?”
“……我靠?”电话那边的许央像是没料到他会是这个自然万分的语气,愣了片刻才开始咆哮,“你还有脸问我怎么了啊!你从港城回来多久了?一声不响的屁都不放一个,你可真是朋友啊我林!”
林简放下手里的粥碗,笑了一声,打趣道:“没,刚回来业务比较忙,所以就没说,而且,也怕大明星档期太满,不方便挤时间给我,就没打扰。”
当初林简一走五年多,和曾经的一切人和事都断了联系,唯独许央是个例外。
就像当初他们相识相交的最初,许央“死缠烂打”也要交他这个朋友一般,林简刚入学剑桥的时候,他们之间确实中断了联系,而半个学期后,林简因意外事由转学到宾大,许央一路辗转,居然直接跨汪洋越海峡,直接将他堵在了宾大威茨曼设计学院的门口。
彼时林简整个人正处于人生中最潦草糟糕的阶段,旧友的到来宛如一道炽阳,让他在昏暗之中,感受到了一丝久违的暖人的温度。
许央陪他在学院外租住的小公寓里渡过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每天逼迫他正常作息、按时运动,也是在许央的软磨硬泡,并扬言“你要是不听话老子就不走了,跟你在这死磕”后,林简终于点头答应去看心理医生。
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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