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身重甲什么都好,就是胸口憋得慌,甲虽请甲匠改制过,也需用布条在胸前捆扎两圈,才穿的进。
这败家娘们,长那么许多肉作甚,且不说妨碍朕挥剑,将来也不知谁家三世作孽娶回家,这每年缝制新衣,得多用多少布料?
巴列奥略家的大小姐细皮嫩肉,穿不惯麻布,衣料素来是棉布和绸缎,吃饭也是食不厌精,全然不顾民间疾苦,还美其名曰“孤富有四海,吃几斤糖怎么了?”,那四海是朕的!你不过是同那些太后一样,垂帘听政罢了,江山还不是信朱?
但再可恨也没穆拉德与黄太吉可恨,只要世界上没有这两人,番婆子就是每天穿貂,换下来的貂皮烧着玩又有何不可?
可惜祸害留千年,这两个匪首又正是年富力强的岁数,除非朕能晚上叼着剑摸到他们卧室,否则平白不会暴毙,朕总不能带着十万铁骑,直接冲进埃迪尔内或者赫图阿拉,把这两货阵战了……似乎也不是不行?大明律也没说皇帝不能御驾亲征嘛。
决定了,朕清理完突厥人,回去就点齐人马,御驾亲征辽东,敢otg2ntc=和朕哔哔的勋贵一律抄家发配台湾。
心中给黄太吉的斩刑文书批了红,更觉胆气冲霄,崇德皇帝朕都不怕,区区鄂图曼人,弹指可灭。
朕骑上战马,这匹马颇有些年岁了,牙口磨损得厉害,平日放在马场充当种马,只可惜年纪毕竟大了,那些母马都看不上它,朕本着物尽其用,拿来用天理拳和五雷正法针灸穴道,打通经络,迫出它的潜能,令其焕发第二春。
不仅搭进去许多功夫,还耗费了不少药材,换成钱也有好几个杜卡特了,用军机处的话说,这叫课金,大抵是某种孝敬的别名,引申为花钱消灾,或是用香火钱敬神拜佛,谋取好处。
侍从给朕递来一杆骑枪,这长逾两丈的骑枪是西方传来的,中间挖有空槽,虽然长,却只有五斤重,极为轻便,还附加了骑枪环与护手,即便是身披铁甲的甲士也能以马力一击撞飞,只是这枪不禁用,自个儿也会折断,只能用于破阵,不能用来反复冲杀。
城头开始传来弦响声,隔着一堵石墙,朕也能听到鞑子中箭倒地的惨叫,抬头看着城头的一名旗令官,朕示意身边的旗兵舞动红旗,那旗令官见到,也取下身上的一面小红旗,冲着朕舞动了两下。
这是鞑子已经越过堑壕的讯号,于是朕拎起骑枪,将头盔的面罩放下,又接过一面木盾,两腿一夹马腹,命战马冲向城门。
在朕身后,是三十名铁甲骑兵与四十圣殿骑士,也是银盔银甲,高头大马,手端长枪,似是看不到禁闭的城门似的,随着朕加速冲去。
就在朕距离厚重的城门还有不到二十步时,看着城门的十几名卫兵将门拉开一道细缝,正好容战马通过,朕一马当先,只觉甲片擦碰着大门的边缘,再一转眼已再门外,战马载着朕迎着远处腾起的鄂图曼箭雨直冲过去。
在朕催促下,战马快步跑着,一声长咴,马蹄踏在泥地上,激起团团烟尘,七十余骑鱼贯而出,跟着朕迅速穿过壕沟在城门前唯一的通路,随后阵型向两侧展开,好似孔雀开屏,矢锋破竹般,扎进了迎面冲来的鄂图曼步卒群中。
朕引导着长矛直穿过冲在最前一人的脖子,有句话叫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攻城时主将历来会重赏先登之士,不是赐给千金,就是拔擢为武官,甚至还有封爵的——攻城拔寨亲冒矢石还能活下来的猛将,这种人不分为勋贵,难道让给李自成开门的朱纯臣当吗?
只是天下之事,几分利就有几分险,仗着勇武冲在第一个,却不一定有福分封爵食禄,虫子起得早,那就只有被鸟吃的分,长矛横过,直接划开这位爵爷的喉咙,而骑枪却未损分毫,这鞑子丢掉弯刀,捂住脖子跪倒时,战马早已从他身边疾驰而过。
接着朕又把长枪插进第二人的胸膛,他被战马狂奔的劲道撞飞出去,朕的剑法精准无误,这枪虽长,但腋枪之法使其稳固无比,轻易就从那鞑兵札甲的缝隙中钻入,再以天理拳感应枪尖,避开所有骨骼,扎穿他心脏之后又从背心钻出,继而连人带枪又撞在第三人身上。
这时枪上挂着个人,看不清枪头走势江浙湖汉北与盔甲缝隙,只是以蛮力扎进第三人的胸甲中。
若是这第三人披挂的是寻常皮甲、札甲,倒也没什么,但这人却是个牛录额真一类的军官,身着重甲,胸口是个明镜似的护心盘甲,枪头扎在甲上倒是扎进去几分,但空心枪杆吃不住力,若是只扎血肉之躯,朕以庶人剑和天理拳劲加持,倒也无惧,可是朕骑着战马全力冲阵,金铁相交,枪杆上还和烤全羊似的串着个人,减重过的枪杆好似百奇饼干一样居中咔嚓折断。
番婆子应该很喜欢这种后世才有的零嘴,只可惜现在朕只能给她弄点血馒头。
这牛录额真虽然借着护心镜,侥幸未能被长枪洞穿,但五雷正法早已送出,沿着枪身内一根细铜线,涌进他胸膛,只见他头发根根倒竖,将头盔都顶了起来,登时生机全无。
不过如此一来,朕的雷法也耗去大半,五雷正法乃是神仙的法术,朕练到现在也只会五福一安,放一次雷法需要许久才能攒齐法力。
骑枪乃是两根一丈长的木杆拼接,接续处虽也有加固,但这种骑枪讲究一击即碎,以免力道反伤骑士,一次只能杀一人,朕杀了三个早已超过极限,正准备弃了秃杆,抽出腰间的长剑来砍杀,却见斜里窜出个人来,端着杆短矛哇哇大叫着直扑向朕。
这下朕弃枪也不是,不弃枪也不是,仓促间拔剑定然来不及,且那短矛较剑长上不少,可是骑枪已经断了枪头……
人和人的体质是不同的,朕曾经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徒手撕裂了一个大活人,用木棍捅死个把人算什么?
没枪头就插不死人?
谁规定的?有司礼监批红吗?
把光秃秃的枪杆插进这蠢货脑门,接着长剑出鞘——
朕用木盾护住左半边身子,身子伏低,避过一支流矢,借着马力又把挡在朕面前的鞑子腰斩,剑刃上迸发出金石之声,想来已经伤了刃。
一想到这剑价值好几个海佩伦,朕不由得对“打仗就是烧钱”这句话有了新的理解,不过好歹身处战场,知道此刻胡思乱想,明天可能会收到许多纸钱,赶忙拉回思绪,又将两个挡在朕面前的敌兵斩首。
七十余骑以朕为尖,狠狠扎进鄂图曼人攻城的人潮中,使其冲势为止一滞,这些鞑子人虽然多,但攻城时为了躲避矢石,须得顶着城头的火力全力狂奔,外加不少人还扛着云梯、沙袋,更是阵型撕裂,前后脱节,所以尽管人多,但真正冲在最前头的不过数百人。
一连砍翻数人,朕知道不能再朝前冲了,不然骑陷重围,当即就要死在此地,故而唿哨一声,右脚一踢马腹,让坐骑朝左扭头,率领铁骑横过,像刨刀切削木板似的,又从鞑子前锋上狠狠刨去一层。
没办法,一个斩级是十杜卡特,朕的兵要是把苏丹带来的十万人都宰了,把朕称斤两卖了也凑不齐这笔赏金,所以朕只能亲自动手,每多杀一个等于省下十杜卡特,不得不如此。
砍着砍着,约莫赚了两百杜卡特时,忽然听到咯嘣一声,朕竟然一剑未能砍死挡在朕面前的鞑子,余光却看到剑身上密密麻麻满是缺口,显然不堪再用。
为了不让跟在身后的骑兵抢钱,朕几乎贴着鞑子的锋线冲击,所以砍的都是甲士。
无妨,正好试试新兵刃,庶人剑的剑气朝剑中一灌,残剑脱手飞出,先是把那侥幸未死的鞑子戳了个对穿,又刺入他身后一人,由小腹入,后腰出,却还站着未死,于是朕驱策战马又给了他一脚,让这想站着死的壮士倒飞出去,砸倒了好几人。
看到这一幕,朕暗自叫苦,鞑子怎么越杀越多?莫不是后队赶上来了?
原本朕只打算打一轮反冲锋,挫挫鄂图曼人的锋芒,尝到甜头就该后撤,可刚刚砍头时,一滴血溅到了朕的嘴角,竟然迷惑了朕的心志,不知不觉间竟然贪图斩级,多留了片刻。
这下惨了。
朕又要溅一身血了,这个时代血渍可是很难洗净的,弄脏番婆子的衣物,怕是少不得聒噪。
想及此不由仰天长叹一声,苦着脸在马鞍后头摸索一番,摸到一根鹅蛋粗细的硬木,朕轻轻一抽,一杆长斧已经到了朕手里。
此斧名为“解牛者”,取庖丁解牛之意,朕擅长百兵,斧钺自然不在话下,而且斧头比剑可便宜多了,而且比剑沉重,砍头时更为趁手。
将碍事的木盾朝围上来的人堆里一丢,朕轻抚战马:“少昊,朕知道你这畜生累了,不过还是再载着朕冲杀一次吧……”
唤作少昊的御马长咴一声,被朕逼着冲向了举着长矛冲来的突厥大军。
这一营突厥兵却是鲁梅利亚军团的一支,打着的旗号上画着个牛头人身的怪物,此物唤作米诺陶,是一头牛和古代克里特王的王妃偷情所产,乃是大奸大恶的魔物。
牛头人,人人得而诛之,何况是朕这专修存天理、灭人欲的卫道士?
杀,杀,杀,杀!
尔等拂菻人,不来给朕驱策,反倒卖身给鞑子皇帝,还以这大逆不道的魔物为旗号,还有天理吗?
既然天理不存,那朕就是天理,朕这就杀光这些牛头人!
沉重的斧刃只一击,便击飞了二人,他们身上的铁甲甲叶凹陷,倒地不起,继而回手一击,尽管战斧未开刃,却靠蛮力将一个拂菻新附军砍成两节,拖着肠子在地上嚎。
奈何穆拉德治军有术,见到朕的神威,新附军竟然不退反进,也不知苏丹平日是怎么调教的,许了多少好处。
穆拉德是主子,他们是包衣,兴许对于他们而言,平时被雷霆雨露得久了,冲锋陷阵早已习惯,这不过是主人的任务罢了。
徒增笑耳,区区牛头人,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对子,来三个杀三带,就是顺子飞机朕都要的起。
朕又唿哨两声,让骑兵现行撤回,接着一拍马臀,砍翻数个妄图合围朕的牛头人,接着纵马一跃,从壕沟上越过,落到城墙下。
只听远处几声弦响,朕心中一惊,赶忙一个镫里藏身,这板甲虽说沉重,却不妨碍朕的动作,轻易避过了飞箭,但战马却惨叫一声,少昊身上插了好几支箭,竟然把朕甩了下去。
朕运转拳劲,平稳落地,尽管狼狈,却未曾受伤,倒是少昊已经口吐白沫,倒毙在朕身边。
这畜生竟然死了!
朕的三十杜……不对,这马好像是买五送一,那些大食商人加饶的?
原来是赠品啊,死了就死了,这畜生又老又丑,就是拿来吃都嫌硌牙,这次冲阵本就是料到会折损人马,才特意骑这不良资产的。
97.牛头人必须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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