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的一个深秋,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上,一个不南不北不东不西的大学里。
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大学生路人甲,遭受到了她十八岁生命中最不平凡的一天,她似乎遇到了像小说里那样狗血的桥段。
如果像其他小说那样遇到狗血的桥段,那么小说里的女主一定会说,为什么是我?我怎么这么倒霉?我只是想要过平凡的人生啊!想做一个路人甲啊!等等,诸如此类。
很遗憾这篇小说里的女主是我,一个没经历过大风大浪,也禁不起风雨吹打的大一学生,而且别的小说中女主能文能武,擅歌跳舞,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那简直牛逼的不行,还心地善良,如花似玉。
就是再不济那女主,也是有一技之长,生的小家碧玉,善解人意。
说实话,别说男主和男配为了女主大打出手,挣的是你死我活,我一个女孩,看了那样的女孩子,我都想要把她据为己有,用心呵护。。
额,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点跑偏了,那我现在言归正传,说说我遇到的事情吧!
事情开始于我,所在的,学校,深秋,寒冷的夜晚,作为大一的新生,我必须得去上晚自习。
一般来说,我上晚自习,要提前带好上晚自习的东西,一支笔,作业本,我的保暖手套,还有雨伞,把它们整整齐齐的放在我的书包里。
当然在没有老师看管,自由安排时间的自习课,不能缺少一样至关重要的东西,当当当,它就是万能的手机。
在我那一天的自习课上,由于宇宙间恒星的无限变化,贝加尔湖表面的洁净和内里水体交换涌动结晶的璀璨绚丽,南美洲的蝴蝶又轻轻地挥动了它小小的翅膀。
在高中时,我的政治老师曾经教导过我,世界是一个整体,而它们是不断联系的,一件事情发生必然会让另一件事情产生影响,当晚发生了如此多的变化,对我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总之,当时的感慨千千万,现在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长话短说,我大致概括一下,就是晚自习我没有打
开我的书包,一整个晚自习,2个半小时的时间,我都在玩我的手机,那天晚上我被它深深地给吸引住了。
这个好帅,那一个也好帅,帅的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忘记了我还要回宿舍,直到我同学火急火燎地拉我直冲楼梯,直奔宿舍,在路上,我还在回味,真他妈的好帅。
快到我的宿舍,我才有那么一点回光返照,我的心理总觉得那里不对劲,似乎是少了一点什么,少了什么呢?
我边走边想,终于我天灵盖灵光闪现,我想起来了,我没拿我的书包,只带了我的手机。
我把我的书包,我的明天要交的作业,忘在了晚自习的教室,而我现在在离教室十万八千里的宿舍,我瞄了一眼人群,看了看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我,我决定扭头就走,带着我的手机回到我温暖的宿舍,心里庆幸,还好我的手机没落下明。
第一章 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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