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张思齐痛苦流涕,一时间李灏以为自己捅了张思齐的伤口,急忙劝说起来。一个人不够,他还要拉着陈曦,就连一旁的王国鑫,也主动跟张思齐道歉,说自己不对。就这样,哭了一会儿,张思齐才停了下来,不过目光明显比之前更加坚毅认真。
“走。”张思齐甩甩手,像个大人一样。
李灏看着明显是跟自己学的动作,居然没有嘲笑。他问道:“走去哪里?”
“先出去再说。”
看来小朋友要当队长了。也罢,看你哭得那么惨,就让你当个队长怎么了,小孩子,一会儿就腻了。李灏想着。
走出花海费了一番时间,陈曦走得最快,一出花海,便关闭了火墙。出了花海,几个人开车走了一段路,在天黑前,几个人的眼前出现一个村子。
“怎么说?”李灏停车,按住对讲机说道。
“李兄弟的意思是,在这休息一晚?”王国鑫问道。
“是啊,这里距离目的地还有两百公里出头,全速前进不过是个把小时的事情,可是陈曦状态不好,今天一天她也累坏了。我是觉得咱们今晚休整一番,调整状态,明天清早赶路。”
“......”王国鑫不知道在捣鼓什么,半晌才道:“你稍等,李力告诉我说这战车居然有大功率生命探测仪,我看看。”
李灏下车,走到后车门边,看向里面,正好看见李力跟王国鑫两个人在方向盘一边捣鼓着什么东西。只见李力按了个按钮,战车顶上便打开一个窗口,一个小雷达样的东西探头出来,开始旋转。
“然后,我看看......”
李灏在门外,听着里面王国鑫和李力两人商量的声音,笑了起来。他敲敲门,将里面两人的商量打断,大声道:“别看了,没有生物反应。”
王国鑫抬头,打开车门,“你怎么知道?”
“我探过了。”
李灏回答道,突然想道:“看来王老大他们之前的战车没有雷达一说啊,咋感觉他们的条件比我们还差。”
生命探测仪,就是李灏之前同白景略交流时说到过的雷达,基本上是战车标配,可是王国鑫他们居然不会操作,真是怪了。
李灏叹一声,将战车开得离村子远了一些,招呼着所有人下了车,决定就地驻扎。
所有人都没有问为什么不进村子,临江城发生的事情不过前几日,这几个人可都还记得清楚。李灏说不进去,其他人也乐得如此,反正两辆战车呈犄角之势,众人可以缩在角落,也可以坐在车顶,视野开阔,周边一有风吹草动都看得清楚。
等到所有东西收拾妥当之后,李灏这才有心思去看看那村子。
“我去那边看看。”李灏招呼了一声。张思齐也动心,非要跟着李灏去看看。这村庄不大,李灏以灵识就能覆盖,发现其中空无一人,也没有怪物存在。村子里大约有七八个平房,内里的家具之类都很普通。
这么小规模的村子,不像是灾变前就存在的,倒像是灾变后的幸存者们聚集在一起,修建起的一个小群落。
部落。李灏没来由得想起这个词,部落。在那个洪荒异兽肆虐的年代,部落能够存活下来,让种族延续,文明传承,可真是不容易。那个时候的部落首领,背负了太多的责任,那个时候杰出的首领被人尊称一声人皇,流
传千古不负骂名。
如今的平安城就像那时的部落,四处出现的怪物就像那洪荒异兽,两相比较,李灏发现缺了个什么。
这村子普普通通,毫不起眼。李灏在村口站了会儿,便拽着张思齐往回走。
“你拉我干嘛?”张思齐不满道。
“回去了。”李灏拽着张思齐,回到了驻扎地。
王国鑫他们刚刚好热好了食物,见李灏回来,便招呼着一起用食。
想到明天还有正事要做,几人都默契地没有喝酒,吃饱了饭的,就去检查武器装备,以及给战车更换灵石。
王国鑫他们还是叫新罗矿石。在平安城购买新罗矿石,比在灵岚要贵上许多,一来平安的矿石来源少,而人数多,而且枪手这个职业消耗新罗矿石过于凶猛,而平安的人群中,唯枪手这个职业占比最多,两相综合,新罗矿石贵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夜幕低垂,星出于野,唯远方天地交汇处还有一晕淡黄。李灏躺在车顶,修行碰到了难题。
地脉灵液对他好似失去了效果,现在就连吞下地脉灵液的刹那,气府也没有发涨的感觉,感觉就像喝下了一杯清水。
要不多喝几滴?李灏想了想,放弃了这个想法。
张思齐坐在李灏身边,眼中泛出神光,认真地看着手中书籍。李灏扭头,看见张思齐看得入迷,他手中拿着的书皮上写着两个字。李灏仔细看了半天,就是认不出这两个字。
“你在看什么?”李灏问道。
“庸人。”张思齐淡淡地道。
李灏笑了出来,“不说就不说,骂人干什么?”
张思齐合上书,右手食指夹在书页间,对李灏认真说道:“没有骂你,这本书叫庸人。”
“你哪里来这么多书,师父给的?”
张思齐摇头,“不是,是上次那个骷髅头给我的。”
明空么?他什么时候给的书。李灏回忆着那天,明空与张思齐从来没有同时消失在自己眼前,那给书是什么时候的事?
李灏问张思齐,张思齐答道:“他把我的香囊变成了空间道具的时候。刚开始我不知道,不过后来我从里面取竹笛的时候发现了好多本书。”
“那你看了几本,有何收获?”李灏又问。
张思齐打开书,不再回答。
我要是有你这么好学,怕是研究生都毕业了。李灏自嘲一声,鼓励张思齐一句,便闭上了眼。
“反正修炼无用,不如好好休息一晚,养精蓄锐。”
......
不知何时,李灏在梦中感觉有几分凉意,顺着领口吹了进来,凉丝丝,扰了自己清梦。
他坐起来,打算回车里去睡。
可是当他坐起来时,发现自己居然不是在战车顶上。四周有墙,头顶有粱,这地方,怎么看,都应该是一处民房。左手边是一张床,床单上印着一朵红花。
做梦了?
李灏曾经做得最多的梦,就是从高楼上一跃而下,快要触底时自己张开双臂,他便在空中自由翱翔。那样的梦,虽然怪异,但是自由飞翔时那刺激愉悦爽快的感觉,李灏很是喜欢。
像今天这种梦中梦,李灏很久前也做过一个梦,不过那个梦境,结果不是很好罢了。那时在梦中李灏从一个坟地中醒来,坟头还站着两只女
鬼,长发长舌白长袍,
他一醒来,就被追杀,想醒又醒不来,最后他是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吃掉一只手,才从梦中惊醒。彼时虽然寒冬,但是他出的汗将整个床单浸湿。
暂且当是梦吧。
李灏站了起来,在右手边是一个梳妆台,梳妆台上的镜子正对着床。当李灏看到镜子时,镜面仿佛有波纹流转。
前面有个小门,门上挂着一个布帘。李灏掀开布帘,在对角看见了一个泥制灶台,灶台上一口倒置的大铁锅,锅底全是泥灰。灶台旁边,是一个大水缸,水缸上用一块木板盖着,将一些赃物挡在外面。左边的墙上,一个碗柜被钉在墙上,里面装着柴米油盐、锅碗瓢盆。
卧室,厨房。
右手边,还有一扇虚掩着的门。李灏撇嘴,拉开了虚掩着的门,走出了厨房。
外面天大亮,万里无云。一个妇人正坐在院子中间的小桌旁,背对着李灏。
“妈。”李灏叫了一声。
妇人转身,看见李灏,脸上满是嫌弃,“整天就知道睡觉,睡觉,睡觉,都几点了还在睡。”
“我加班一个月了,睡会儿懒觉怎么了。”李灏从院子里拾起一张马扎,坐在妇人旁边。
妇人将手里的东西交给李灏,吩咐道:“把这把韭菜摘干净了。”
“那你要干嘛?”李灏问道。
“给你做饭,干嘛,你说干嘛?”妇人推开厨房的门,让阳光照进厨房,“整天就知道睡,门都不开,太阳也不晒,房子都潮成什么样了也不管,跟猪一样。”
妇人在厨房里操劳起来,将里面弄得劈里啪啦,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摔锅砸碗。
“下午你胡姨给你介绍的对象,你可别忘了,人家姑娘今年才二十二岁,正好笑你一岁。”妇人掏出手机,按了几下,然后将手机放在案板上,“照片已经给你发过去了,你看看,多俊的姑娘。”
李灏从兜里摸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上的照片,说道:“你明知道我不喜欢相亲。”
“你不喜欢的事情多了,你还不喜欢上学呢,这不都毕业了?我跟你说,你下午去也得去,不去我就把你腿打折,然后用架子车把你推过去。”
“我又没说不去。”李灏嘟囔着说道。
妇人忙活了会儿,然后出来把李灏已经摘好的韭菜收了起来,拿进厨房。不一会儿,妇人便端着两碗面片出来了。
“哝,你最爱吃的烩面。”妇人放下面,转身从屋里端出了辣子和醋。
李灏鼻子抽动,“我不是最爱吃这个,只是和别的相比,这是你做的还算能吃下去的东西。”
“爱吃不吃。”妇人骂了一句,然后给自己加了点调料,就开始吃了。
李灏也加了点辣子,不过没有放醋。他刚扒拉两口,就听见妇人说道:“我下午要去你段叔家里一趟,你吃完了洗个澡,换身正经衣服,别穿运动服去相亲。”
“知道了。姑娘电话多少?”
李灏问完,见没有回答,便抬起头。妇人已经不见了,她吃饭的碗还放在桌子上,院子门大张着。
“真快。”李灏感叹一声,起身关上了院子大门,然后坐回桌子,继续吃饭。他不停咀嚼,看起来吃得津津有味。
吃完之后,洗漱更衣。忙活完一切,李灏打开了院子门,走了出去。
第一百六十二章 坟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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