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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有一说一,馋他身子

    “你走远点,小心沾着血。”贺荆山淡淡的提醒。
    赵阿福原本觉得没什么,但是想着冬日里衣服难洗,要是弄脏了,还是得她洗。
    就乖乖听话的走远了,回了厨房,拿了个小板凳出来坐着,胖胖的手撑着圆润的下巴,乌黑的眼好奇的盯着男人砍鹿肉。
    他们是会保养这些工具的人,斧头的刃锋利,贺荆山每挥动一下斧头,虬髯的肌肉就鼓起,隐隐含惊人的力量,一斧子下去,肉带着骨头,瞬间分离。
    原本赵阿福还担心贺荆山不会砍,但见他砍的地方都很有分寸,赵阿福乐得不用暴露自己再提醒他。
    由于鹿是打死后,再拖回后的,其实鹿血已经没了多少,但赵阿福还是先前就拿了一个木盆,将鹿肉吊起来,然后滴下的血,落在盆里。
    鹿血能补血,强健经骨,延缓衰老。
    到时候用来酿酒喝,给男人补补气血。
    但……看贺荆山的斧子挥得虎虎生风,恐怕是不需要呀,到时候卖出吧,也是进项。
    鹿全身皆可入药,都是保健品,但目前派得上用处的是鹿茸,鹿鞭,鹿筋,和鹿肉。
    赵阿福将砍好的部分,分类归好,鹿肉是野味,新鲜吃最好,幸而宁古塔苦寒,天气寒冷,肉直接放在外面,不到一个时辰就冻好了,吃的时候,再切了食用就好。
    鹿肉,赵阿福决定留下一些自己吃,鹿肉有美容,益气补血的功效,刚好冬天,吃了暖和手脚。
    还有鹿茸,赵阿福重新拿了一块儿干净的碎布包好,就算是现代,鹿茸也可贵了,就是不知道这儿的物价如何,鹿茸好不好卖。
    砍完了鹿,贺荆山浑身上下都是血腥味,赵阿福嫌弃的捏着鼻子,“你去洗洗吧,灶上还有热水。”
    野生雄鹿的味道的确大,就算是贺荆山闻着,也不禁皱鼻,但赵阿福表现得那么明显,他心里就不是滋味了。
    他嘴里不言,看她乐滋滋的收拾鹿肉,像个守财奴,倒是和之前一点没变。
    随后收回视线,贺荆山兑了一桶热水,去柴房洗漱。
    就是简单的从厨房隔出来的柴房,一半堆着柴,另外一半用青石板铺着,放了浴桶。
    赵阿福心满意足的收拾完,还怕鹿肉被偷了,甚至用木桶盖着。
    刚进屋,就迎面对上洗浴完的贺荆山,光着上身,手里的汗巾擦着脸上的水。
    赵阿福陡然见到这健硕的身材,眼睛瞪得直溜溜的,此时屋里的油灯点着,男人麦色的皮肤,肩膀宽阔,肌肉微微隆起,但是并不夸张,人鱼线往下,渐渐隐藏在麻布绑好的腰带里。
    “关门。”贺荆山开声提醒。
    赵阿福回神,耳朵绯红,心虚的哦哦点头。
    这男人的肉&体真是绝了!
    身材怎么能那么好?
    转身关门的那瞬间,赵阿福捶胸顿足,有一说一,这身子,她馋了。
    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被美色冲昏了头脑,赵阿福和贺荆山同床共枕那么多天,除了那日做得不知羞的梦外,她真没动什么邪念。
    但是刚刚看到的画面,放电影似的在脑子里横冲直撞。
    赵阿福猛得转身,掀开的贺荆山的被子一角,对上男人疑惑的眼眸,赵阿福认真的道,“贺荆山,你等等我!”
    “什么?”贺荆山面沉如水,微微侧身。
    “你等我,我瘦下来,治好了脸上的纤维瘤,我一定好看的!”终于说完了,赵阿福心满意足,似是不放心,又肯定的补充,“你等我瘦成一道闪电,美成一朵花儿!”
    都说胖纸是个潜力股,等她瘦下来,肯定是个漂亮的美人!
    现在这副尊荣,实在太糟蹋贺荆山了。
    她不忍心。
    说完,赵阿福躺下去,翻身就抱着阿元睡了。
    黑夜中,贺荆山盯着旁边的棉被里,鼓成一团的物体,双眸略微闭了闭,最后无奈的叹气。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贺荆山就醒了,刚下炕,赵阿福就揉着眼睛,还有些困倦,因此嗓音糯糯的,“你醒了?你等等我,我和你一起。”
    明明困得不行,她还硬是要起来,贺荆山劝阻的话咽下肚。
    赵阿福赖了三秒,然后迅速掀开被子起来,幸而这儿都是睡炕,衣服烘得暖暖和和的。
    赶紧穿好衣服,赵阿福用冷水洗了一把脸,一个激灵,什么困意都没了。
    赵阿福洗漱完时,贺荆山已经将鹿肉等都装好,见她出来,就挑着东西准备走。
    今日是突发去镇上,没和二郎说来接阿元过去,因此他们得早些去,然后早些回来,给阿元赶上午饭。
    贺荆山担着冻成冰块儿的鹿肉,步履沉稳的往前走,她就怀里揣着鹿茸,其余的贺荆山什么都没让她拿,很会照顾体谅人。
    他这身肌肉没白长,力气大得惊人,一头成年雄鹿的重量大概在两三百斤,剔了骨头这些,他担的这些,起码也有两百来斤。
    赵阿福开始觉得真厉害,后面就有些担忧,在他身后碎碎的念,“贺荆山,鹿肉太重了,你要不要歇歇啊?或者,你分我点,我背一些。”
    贺荆山头都没回,只是声音略有些粗噶,“不重,你跟上就好。”
    这些不重呢?
    赵阿福觉得贺荆山是妖怪吧?
    “贺荆山,我没卖过东西,这些鹿肉,你打算怎么卖?”
    赵阿福也就运气好,上次一下碰到了人参,解了燃眉之急,卖了十两银子。
    野味的物价,她是一点都不清楚。
    “我先去老主顾那儿转一圈,如果还有剩,再去集市叫卖。”以往,他最大的主顾,就是清水镇上的宋举人家里。
    宋家是清水镇的富商,为了让宋淮考取功名,想尽了办法,认了县令做干爹,记在县令的名下当养子。
    之前赵阿福得罪了宋家,这宋家是去不了。
    上次才给王家送了野味,这次,就算馋鹿肉,也不会要太多。
    贺荆山想着鹿肉的划分,最后还剩下一小半。
    “叫卖?”
    赵阿福觉得恐怕不太现实,要是还有剩下的,寻常人家,哪儿会买野味吃,自己都得紧巴巴的过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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