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我提前了半个小时在光头王说的河西酒楼前面等待着他的电话。
这是个比较低调的私人聚会酒楼,以前光头王请客户吃饭都是为了讲究排面专挑珞珈山和凯旋门这样的星级酒店,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就突然低调起来,按常理来说这完全不像是光头王该有的操作。
我心里正纳闷儿,就看见了光头王那辆沃尔沃从西面开过来,同时我的电话也响了。
“喂,张扬到了吗?”
“我看见你车了!”
“成!”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我在想光头王边开车边打电话也是条汉子!
看见他车停好后,我就往那走,但从驾驶上下来的却不是他。
是一个我从没见过的年轻女人,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的的样子,穿着一双高帮马靴和满是破洞的牛仔裤,以及牛仔外套,脸上洋溢着年轻的胶原蛋白。
“王总!这位是?”我向从副驾驶上下来的光头王问着。
“先进去吧!我已经订好了套间,外边不是说话的地!”
那个漂亮的姑娘自始至终也没正眼看过我一眼,更别提打声招呼,我想开腔问候一下,但她一点机会都不给我,一下车就掏出手机盯着看,手上的活没停下来过。
我心里想也许是王总的私生女也说不定。
上楼的时候心里还揣摸了半天,却听到那个漂亮女孩叫光头王舅舅。
原来是他侄女。
一进包间发现饭菜都已经上好了,可能是光头王已经提前安排好了一切。
“随便坐吧!”光头王对我随口说了一句。
“舅舅,你确定是他了吗?我还想再选选。”旁边一直玩手机的女孩突然开口,但我却被她这句话给搞得摸不着头脑。
光头王给了她一个眼神,她就没再说话了。
什么再选选?
“王总,这是......”我开口问光头王。
“先吃饭吧!饭菜估计上了有一会儿了,凉了就不好吃了。”
光头王一直在滑来滑去,谁的问题也不直接回答,我看不出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迷魂药。
“小雅,尝尝这个。”吃饭的过程中,我一直是被冷落的那个,光头王倒是展现出了一副我平时没见过的一面,一直在给女孩夹菜。
但这个小雅似乎对他的热情不怎么感冒。
光头王似乎也不在乎自己热脸贴在冷屁股上,我们保持着这样奇怪的气氛,我也没多大心情好好吃饭。
“王总,您今天找我来肯定是有事要说,我看大家饭也吃得差不多了,不如就开门见山吧!”
光头王每次要说正事之前都得点上一支烟,他也是个怪人,放着好烟不抽,偏偏钟爱点八的中南海。
刚从兜里摸出烟盒又往小雅那边看了几眼,似乎只要她流露出一丝丝的不情愿,他就绝不会抽,我本来也打算点上一支,看这副架势我也就没了那个念头。
“没事!你们想抽就抽吧,平时我爸在家也抽烟,我都习惯了。”小雅也看出了光头王的局促说。
“那我坐到张扬那边去。”说着他就挪动着肥胖的屁股往我这移。
我也就没了顾虑点上了烟。
“张扬啊!你打心里说我王福平时对你怎么样?”深吸了一口烟后光头王却意外的和我扯起闲话。
“王总对我当然没话说!”我发自肺腑地说,因为光头王虽然抠,但对我还真不错,有一段时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全公司上上下下都拖了工资,就我没拖,虽然是光头王私下给我的,毕竟走公司账户容易让人说闲话。
“咱俩几乎每周都一起喝酒,你小子也甭在我面前装正经,以后只要不在公司里或者只有咱俩,你就叫我王叔!我五十几岁的人了,让你叫声王叔,你不吃亏吧?”光头王拍着我的肩膀说。
“成!王叔!”
“其实呢!今天找你吃饭,相信你也看得出来,确实是有点事想让你去做一下,看你愿不愿意。”
我摸不清楚光头王的意思,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小雅,这事八成和她有关,不然光头王肯定电话里就和我说了,没必要还专门请我吃顿饭。
“王总,您就直说吧,有什么事情?只要不违法犯罪谋害良家妇女,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给你办了。”我半开玩笑地说。
听完我的话旁边一直面无表情的小雅也笑了一下,虽然她收得很快,但还是被我观察到了。
“没你说的那么严重!什么谋财害命.......那怎么可能?”光头王也笑了笑又接着说:“只是一件私事,事成之后我会给你一笔奖金!”
“我想让你和她同居一段时间。”
“什么?”我被光头王的话吓到了,天上掉下来一个姑娘给我?
“我话还没说完呢!别打断我!我想让她住在你那一段时间,你别想太多了,你不是有个房子在石山台小区嘛!小雅还在读大学,今年大四,马上毕业了,她的学校就离你那不远。”
“王叔,你说话能不能别大喘气,我这会都还没缓过来。”
“你小子!哪来那么好的事?天上掉下来个黄花大姑娘?你也不怕给你砸死!”
我讪讪地笑了笑。
“那她为什么不能自己租个房子呢?”我有些疑问,毕竟那么多地她非得和我住一起?
“这不是租不租的问题!我想要给她准备个房子是难事吗?”
也是,买都买得起。
“我是想找个人负责她的出行安全问题,她父母前几天有事到了国外,她家里就一个人,临走前她爸妈特意找到我,让我给她安排一个人照顾。”
“所以就找到我了?”我这才想明白为什么刚刚小雅会说出“我想再看看”这种话,她对我可能不太满意。
说实话,想通这些我心里就窝着火,原来是让我做保镖兼保姆兼司机,还是全职的,一直到她大学毕业或者到她父母回家。
我也比她大不了几岁,虽说我是个男的,可有必要专门找个人照顾她吗?又不是不能自理,就是长得漂亮,但大街上也没那么多禽兽,再不济遇到事儿也有警察叔叔来管,她丫的就是被家里人惯的,有钱人的臭毛病。
我从上高中以后几乎都是一个人生活,对这种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我一直有种本能的抵触。
当然这些话都是我心里说的,我不可能当着光头王的面上把这些难听的话说出来。
她对我不满意,我还对她不满意呢!
“这事我干不了!”沉默了一会儿,我就对光头王坦白了,就算是因此得罪他我也不想干这噢囊活!
光头王没想到我会拒绝得这么果断,一时间愣了一下。
旁边的小雅却说:“既然你不愿意就算了,我也不太习惯和一个陌生男人住在一间房子里!”
说完她就拿起包开门就走。
房间里顿时只剩下两个人,我和光头王。
“她从小就这样,性格有点孤僻,也可能是和家庭氛围有关系,她爸妈经常国内国外地跑,家里除了保姆就只有她一个人,可以说她是保姆带大的,上个月她家的保姆因为癌症去世了,她在家哭了三天,没去上学,因为这她爸妈才从国外回来住了一个星期,等她稍微平静了一点就又离开了,我虽然只是她舅舅,但我把她看得比自己的儿子还亲。”光头王说着又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他虽然是个老烟民,但我也从来没见过他烟不离手的时候,不一会烟灰缸里就塞满了我俩抽的烟。
说实话,我有点感同身受了,因为她几乎也相当于没有父母,由保姆带大的,我是个真的没有父母,由爷爷带大的。
想起以前放学,别人家的小孩都有爸爸妈妈来接,而我只能一个人走回家,爷爷年纪大了,也接送不动我。
一个人走夜路是最可怕的,每次上完晚课,我都需要一个人走很长时间的夜路,那是一种说不出的孤独,像是被整个世界都遗弃了,每次有一个路灯,我都能高兴好一会,因为那意味着我可能在灯下走,每次到这个时候我都会把步子放得很小很慢,我珍惜那种被注视的感觉,与影子为伴,和灯光共舞,由黑暗走进光明,直到再一次走进黑暗里......
第四章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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