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之间已经到了第九天了。
倒数计时的时刻逼得愈近,众人不安的情绪反倒愈是平静下来。只是有些人会突然放下手头的活儿,征征地发了一会儿愣,才又回神过来继续工作。表面上仍是充满了山雨欲来的感觉。
这有点像物极必反的道理。
钟瑞的身影在众人望眼欲穿的期待下,仍末出现。
白昼溜着脚步过去了,换黑夜登场。
晚餐虽然很丰盛,但显然大家都没什么胃口。虽然大伙依旧集到屋外看星星赏月亮,可一双双眼睛全都不是投向天际,反而全集中到草原彼端的某一点,仿佛草原的那一端随时都会出现一名红发绿眼的少女。
“尼克哥哥,红雁的姊姊什么时候会出现啊?”
红雁真的不了解他们在紧张什么。但是她也很好奇这个最近才知道的姊姊长什么样子?为什么大家都怕她不会出现呢?她揉揉发痒的鼻子。
“等一会儿,”尼克回答,同时也像在安慰自己。“再等一会儿,凯瑟妮。”
“红雁叫红雁。”她带着些许不快地纠正。尼克哥哥心不在焉时,才会叫她这个很难听的名字。
大家都紧张兮兮的,不觉得很闷吗?
想归想,红雁仍乖乖坐在众人旁边,看墨芎星斗须臾地飞逝,被露白的天腹卷去,空留人们对它的惆怅。
第十日,在众人的期盼之下,终于来临。
众人呆呆地看着太阳一点一滴露脸,将叶子上的露珠照耀得熠熠生辉。
“瑞”钟绮征征地朝着东方跪下,渴盼的双眼布满失望的泪。难道她对女儿过于自信,老天为何要如此对她?虽然钟瑞和她没有血缘关系,但她仍是她捧在手掌心的明珠啊!她苦命的钟瑞
尼克失魂落魄地站着。最后,白家兄弟一左一右扶着白母进屋休息,刘清姝也在三人身后跟着进了屋,白父便叫大家全一块进去。失落与心痛是被容许的情绪,却不容许因此影响生活的正常运作。
生活生活,人一生就是要活。
眼看大伙儿都各自散去,红雁不禁感到无聊起来。她也很担心姊姊的下落,但要叫她乖乖坐着是更不可能的。
“尼克哥哥,”她拉拉他的衣袖。“陪红雁玩去。”
“还玩?!尼克积压了一夜的郁闷情绪蓦地炸开,血丝充斥眼瞳,用力甩开她黏上的手,失控如受伤的野兽。
她被他口中连声咒骂吓到,手伸出去也不是,缩回来也不是。
“尼克——”
“走开,别烦我。”尼克索性背着她,心浮气躁地吼道。“要玩自己去!”
尼克哥哥好凶哦。红雁有些害怕地放下手。没关系,红雁去玩就好了!她有些赌气。红雁非但没有往屋子走去,反而跑向马厩。算了,尼克哥哥不陪我去,我自已去也一样!
“宝贝早,白雪早,兰娜早,小喜子早,阿乖早”她一一向每匹座骑“寒喧”而每一匹马也像听得懂她的话,温驯地探出毛茸茸的马头让她抚摸。
在牧场上讨生活的人均精通马术,其中又以白家兄弟为其中之最。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红雁悟性差吧,就算是匹小马,她也只能坐在它背上一、两分钟,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嚷着要白奇哲抱她下来。她宁可站在马厩中跟它们讲上一天的话,也不要在马背上待一分钟。即使有白二少这么优秀的师父,也拿她没辙!
“小凤仙,红雁觉得好奇怪。尼克哥哥跟红雁生气,红雁不生气;奇哲跟红雁生气,红雁会生气他。”她摸着这匹小母马雪白的须毛,小脸蛋上净是疑惑。她不了解自己为什么不在意尼克对她发脾气,却偏偏一直牢记白奇哲对她说的重话。
因为奇哲“因为奇哲是奇哲嘛!”她大声地告诉自己,也提不出更好的解释。
一阵不熟悉的嘶鸣令她好奇地往里面探索,最后一间马厩隔间光线最差,在太阳尚未升起时,里面根本是一片漆黑。她听见的声音便是由里面传出。她立刻蹦蹦跳跳跑过去。
那是一匹她所见过颜色最真最纯的黑马,它不友善地对她龇牙咧嘴,一副“天下无敌手”的神气模样,令她看了就想笑。
“嘿,马马。”红雁对这匹初来的新马颇感兴趣。马厩里所有的马匹她都如数家珍,这匹想必是近日才送来的“新货”!
“叫什么名字?”她去摸它发亮的鬃毛,立刻就想到了一个好名字——“绿豆!”它的眼睛可真够小!
马眼立刻不服输地放大瞳孔。绿豆?还芝麻呢!真是“人眼看马低”!眼睛长得小又不是它的错!马儿非常哀怨地丢个“白眼”
“马马乖。”她模仿白奇哲的安慰,很义气地拍拍那颗又大又毛的马头。“马马不喜欢绿豆,那马马叫芝麻。”
芝麻!又哀又怨又恼的眼光再次杀过来。
换汤不换药,而且这汤还愈换愈小碗呢!
“嘎,马马生气啦?”那双咖啡豆眼珠很不高兴地往上翻了一翻。“那马马还是叫绿豆好了。”
马儿垂头丧气,绿豆总比芝麻大,绿豆就绿豆吧!谁叫自己这么倒楣,沦落到被一个这么没有美感的人类取名?
“绿豆绿豆,绿豆陪红雁玩。”
玩?马儿张牙舞爪地举蹄踢着门栏的木板。难不成要和她玩办家家酒?马儿怀疑地竖着耳朵,挤眉弄眼看这个人类还有什么花样!
一个人跟一匹马能玩什么?马儿看着红雁轻快地翻过有半人高的门栏,先是对它光滑高大的身躯又摸又拍,然后又将手指绕上它长长的须,轻轻拉扯。
“绿豆乖乖不动,红雁想骑绿豆,绿豆陪红雁散步。”她嘱咐着,见马头似勉为其难地点了两下,算是同意。
白奇哲好不容易将钟绮扶入房中安顿好,窗外蓦地响起一声尖叫,接着是一阵不算小的骚动——狗吠与人声杂沓的声音沸沸腾腾地传来。
白奇哲是最先冲出去的。“什么事?”左手持着随时备在一旁的猎枪,他拦下一个年轻牧工劈头就问。
“二少爷”那人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见到白奇哲犹如溺者见到浮木。“不得了了!红雁夫人把“炫风”给骑出去了,它冲破了马厩,沙耶先生已经追出去啦!”
蓝澄澄的天空被高挂的太阳?center>
金色,再加上天边一丛翠峦绿林,这种世外桃源的气氛原本该是宁谛祥和的,却被一只疯狂的小红雁所打破!
“呀!呀呀呀!”
一股黑色的龙卷风挟带千斤万鼎的气势一并破坏了这份美感。红雁整个人瘫在马背上,死命抓着马鬃。马儿吃痛地嘶鸣着,像发了疯般又跑又跳,使出浑身解数想向身上那个试着制伏它的人做最大的抗争。殊不料它的动作愈激烈,红雁便愈害怕;她愈害怕,手劲就愈大,马儿就被抓得愈痛根本就是一种恶性循环。
“奇哲!奇哲!奇哲!”她的声音一次比一次尖锐,一次比一次害怕!她真的没想到这匹马这么暴躁,吓得她魂飞天外。马儿往树林冲去,被惊动到的鸟儿纷纷展翅扑飞向白云青天,一些小动物亦四处躲窜。
红雁怕得什么也听不见,看不见,更没发现附近有一个女子正心惊胆跳地看着这一切。那个女子不及两秒马上反应过来,明白这名金发少女分明无法控制马匹,而且马的身上甚至连缰绳都没安哩。
“哔——”女子口中吹出平常叫唤马匹的哨音,又尖又长,马儿吓了一跳“唰”地一声转过身。
红雁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弄晕了头,一时的恶心加上突然的反冲力令她失去重心,最后一声尖叫末了,她整个人被倾后凌空一抛,狠狠地从空中摔到地上。
马是一种阴睛不定的动物,不经妥善驯服无法成为人类的好搭档。这匹马太野太傲,对人类戒心又重,可得费一番工夫来驯服了。
那女子斜眼瞟向倒在地上昏迷的人,确定无碍后,继而提高警觉与前头的马儿对峙。
“过来。”她大喝一声。
绿豆大小般的马眼透出悍光,提高了前蹄人立起来,一副“你能拿我怎样”的局傲神态。
女子低哼一声。若是平常,自己会花去一下午的时间与它过招,这样难驯的马往往会是千里良驹,可是现在人命关天,她可没时间与它耗下去了。她惋惜地举起枪,射出仅剩的一发子弹,故意打在马儿前面的土地上,引起马儿失措的嘶叫。
“走!”女子伸手凌厉地往空中一挥,手中的长枪恐吓地略微举高。
马儿又发出一阵长啸,知道眼前这名女子没有刚刚那个好欺负,立即飞快地跑开。女子见马儿已吃了苦头,立即前往倒在一旁的金发少女那儿去探视。
“该死!”她修长的手上下试探金发少女全身有无伤痕,暗忖她的身分。她的肋骨没事,呼吸平稳,只受了一点表皮外伤她实在幸运。
“凯瑟妮!”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女子不禁吃了一惊。这个名字是属于她失散已久的妹妹的,莫非这名女孩她睁大一双绿眼,屏息地看着那名策马过来的金发男子,一股热流顿时冒上胸口。
“哥!”
尼克拉住缰绳,一双蓝眼睛瞪得老大,手竟然微微发抖。“苏蒂?”
钟瑞!
眼前这名女子正是众人朝思暮想的红发绿眼少女——钟瑞!
“尼可拉斯!”多年的午夜梦回都念念不忘的亲人,此刻竟然重逢
“痛痛!”
“乖乖,银婶帮你擦汗。”
“姜汤姜汤,姜汤来了!”
“痛痛”
尼克一回来就带来钟瑞返家的好消息,白家众人莫不欢欣。但红雁可就没那么好受了,只能说她调皮过头,这回可踢到铁板了!
此刻在红雁房里,银婶正悉心照料着她。白奇哲忧心忡忡地站在一旁,盯着红雁直看。
“怎么样?有没有大碍?”
“放心吧!二少爷!包在我身上。”银婶回道。
“呜呜痛痛,奇哲、奇哲”
“我在这里。”白奇哲伸手握住她的手。“我在这儿陪你。”他万分心疼地摸着她因冒汗而沾湿的长发。红雁充其量是严重瘀青及一点破皮,但精神上却惊吓过度,再加上原先的轻微感冒,在床上静养二、三日是逃不了的。
红雁微微掀开蓝眸,便看见白奇哲因担心而憔悴的脸庞。“渣渣。”她伸手摸他下巴冒出来的胡胡。
“对,渣渣。”将她的手轻轻放在自己的脸颊上,他情难自禁地侧过头,在她掌心烙下一吻。“我知道的,渣渣很丑。”
“奇哲不丑,”红雁强调地摇头。“奇哲好漂亮。”
“谢谢。”白奇哲将头埋在她胸侧。“天啊”他不禁哽咽。“如果我失去你怎么办?如果那匹马踏死你怎么办?那匹天杀的烂马!该死!该死!该死!”他紧紧搂住她,这匹马真是罪该万死,竟将心爱的红雁折腾成这等模样!
“奇哲在这里陪红雁,红雁赶快睡觉。”他轻声哄着她。红雁听话地合上眼,但不到两秒又立即睁开。“奇哲?”
“什么?”
“红雁决定不跟奇哲生气,可以吗?”
虽然心情沉重,白奇哲仍忍不住发出了一个微笑。“这表示红雁要跟奇哲说话喽?”
俏脸尴尬地生红。“红雁想跟奇哲说话,不然红雁好难受。”
想当然耳!也亏这小妮子能憋这么久。原来冷战时不是只有他难受!“奇哲怎会不跟红雁说话呢?”他捏捏她的脸颊。“可是红雁要赶快睡觉,把身体养好,才能和奇哲说很多话,对不对?”
“哦。”红雁真的又闭上眼,大约憋了十秒钟,她又克制不住地睁开眼睛。“可是红雁现在就想跟奇哲说话,红雁觉得很奇怪。”
“说吧!”白奇哲摇摇头,这小妮子精神才好一点,小脑袋里就不知在想些什么。“什么事情很奇怪?”
“绿豆啊,红雁哪里惹绿豆生气?”原来她在思考落马的原因。“绿豆为什么不和红雁玩?”
“绿豆并不是生红雁的气,”原来那匹躁马被她叫做“缘豆”“它只是——嗯,不太快乐。红雁什么都没做错。”
“绿豆呢?”一听见马儿没生她的气,眼神顿现光采。
“不行不行,你现在还不能出去。”他一眼看穿她的举动。“我要你躺在床上睡觉。”
“可是绿豆——”
“绿豆——嗯,跑到林子里玩,你现在找不到它。”
“哦。”红雁失望地微嘟起嘴。“等一下好了”长长的呵欠从唇中逸出。“等一下”
白奇哲从房间走了出来,便见到失踪已久的钟瑞。
钟瑞独自站在通往二楼的阶梯顶端,绿眼直勾勾地注视窗外。整个人在阳光照射下,成了一个黑色剪影。
钟瑞的出现造成极度震撼,钟绮可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死搂着女儿,白父则频频追问失踪这段日子的行踪。
“我掉下天仑山崖后,被河水冲走,幸好扎营休息的商队发现了我,我命大,捡回了一条命。”
“那你怎没尽快和我们联络,还有,你的救命恩人是谁?爹要亲自去谢谢他。”钟瑞虽然不是白父的亲生女儿,但他将她视如己出,关怀之情溢于言表。
“我累了。”钟瑞仍旧是一副惜字如金的态度,话题也就此打住。相处这些年,白家人对她的性子也摸出几分。只要是钟瑞不愿开口的话题,那么就算你浪费一天一夜的口水,说破了嘴皮子也没有用。
“她睡了。”白奇哲说道。
钟瑞似有所思地点点头。“我妹妹,是吧?”
白奇哲忽然领悟自己为何从来不对钟瑞来电的原因了。
她与他过于相像,除了一样冷眼观世的态度,她还有点高傲且难以亲近,令人望而却步。钟瑞需要的是无限的包容及一颗热情的心,而那是他做不到的。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你的身世,既然你还认得尼克”
她冷淡一笑。“我连娘也不曾提过——尽管她算是我最亲的人,我也不曾提过。”
“瑞——”他无言地看着她。“你不高兴吗?”
“不是。”钟瑞勉强地扯出一丝笑容。“只是这么久了——我一直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们——”她挥挥手。“让我一个人静静好吗?”
看着冷漠的钟瑞,白奇哲忽然有股上前安慰她的冲动。她好歹也是个的“妹妹”但是他却从来不曾对她做出任何关心的举动。从未有过温暖的去拥抱她。“别想太多,你只要记住,你永远是白家的女儿“伦哈卡贝”是永远欢迎你的。”
钟瑞纤细的手臂,也很快地给了白奇哲强而有力的回应。
“谢谢。”
尾声
一年后
“你看这是什么?”红雁蹲在马厩的门栏前,手中拿着半截胡萝卜,引诱着饥肠驴驴的马儿们;只见每匹马都竖直了耳朵,口水全都用“喷”的。
红雁被马儿着急兼谄媚的模样逗得欲罢不能,脸上布满了得意的笑容。
“给小喜子?”萝卜又换个方向。
“——还是小凤仙?”
马儿争先恐后地,全部鼓躁成一团。
红雁慢条斯理地收回手。“好吧,兰娜好了。”
被点到名的马儿,立刻屁股一耸,尾巴神气活现地翘起,得意地魄视同伴,换得众马“嗤之以鼻”的叫声。
“红——雁!”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红雁吐吐舌头,心虚地站了起来。
“我不是告诉过你——不、准、过、来?”白奇哲巴巴地再三申诫。“万一伤到身子怎么办,都要当妈妈的人还不懂得照顾自己!出来!”
“等一下。”红雁拿着萝卜跑到最里边。“那,”她将萝卜放入食槽。“给“绿豆””
没错“绿豆”又被找了回来正确一点的说法是它自己又跑回“伦哈卡贝”原来发现它的牧工欲举枪射击,白奇哲却阻止了他们。
经过白家二少爷亲自出马,方才大功告成。这匹黑马骄傲难驯,却被白奇哲训练成一匹敏捷且听话的良驹,众人莫不啧啧称奇。
所以“绿豆”就这样又留了下来,而且日渐乖驯,跟红雁最为亲近。
盯着她五个月大的圆腹,白奇哲无奈地揉揉额角。“你怎么老不听话——”
红雁只是不好意思地胀红着脸,双睁却直盯着丈夫漂亮的薄唇。她慢慢踞起脚尖,嘟着嘴巴凑上前去给了白奇哲一个缠绵得欲罢不能的吻。
绿野蓝天,整个世界崭新得令人心旷神怡。
夏日的和风徐徐地吹拂过伦哈卡贝草原,风中飘扬的净是人们的笑语与迷人的花香。蓝天白云,这真是个美好的世界,永远流传着绮丽动人的故事
“伦哈卡贝”外传——白驿南v.s钟绮
叮咚叮咚叮!叮咚叮咚咚
山海关外有三宝
人参、貂皮、乌拉草
山海关外有三杰
东白、西阙、南皇甫
山海关外有三境
猿谷、冰崖、百草地
咚叮咚叮咚!咚叮咚叮叮
三年前,哈尔滨的夏季。
夏季是哈尔滨的商业旺季,水路陆路来往频繁,挤满了度假旅游者及作生意的商贩。
“欢迎光临,先生。”推开这家“滨夜饭店”的旋转玻璃门,一阵清脆的铃铛声传来,诚挚的招呼也随之响起。一个梳着光亮七分头的男服务生,恭恭敬敬地行礼。
“嗯。”白塔北将行李交给服务生。柜台后是个穿着旗袍风姿绰约的妇女,含笑候着。
“给我们两间单人房。”白塔北说道。
“好的。那就柳房和愉房吧!这两间你们绝对喜欢!”拿出墨水、笔及簿本,她登记下两人的住宿资料。
“是的。”白塔北露出从容不迫的微笑。
“先生贵姓?”女人为这对中年男人优雅的男性魅力深深倾倒。
“白。”白塔北在外永远是一张颇具亲和力的笑脸,和气生财,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请登记,白塔北、白驿南。”
“白——”女人提笔的手微微一愣,接着马上又露出一朵如花的笑靥。“原来是白大爷、白二爷,安东,长青,将这两位先生的行李提好。”她将一串钥匙抛给一名服务生。“带路。”
“玉姊。”方才领他们至柜台的俄裔服务生大为好奇。做服务业自是顾客至上,可老板娘的态度除了亲和外,倘多了一分敬畏。“这两位白先生是什么人啊?”难道他们是什么大人物?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答案。
“他们可是“伦哈卡贝”的主人呵。”玉姊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说道。“穿青衫那个叫白塔北,是二当家,而白衣衫的那个,就是白驿南,是“伦哈卡贝”的主人。”
玉姊正兴旧地叙述著“伦哈卡贝”的历史时,门口的铃铛声再度向起。
这回进来的是两个女人,年纪较长者约三十五、六岁,一张鹅蛋脸配上和蔼热心的笑容;年纪轻者为一名十五、六岁的纤瘦少女,冷峻的表情及下垂的双眼予人一种说不出的隔阂之感。
“玉姊。”进来的妇人熟稔又亲切地招呼。“好久不见啦,事业顺利啊!”“哪里哪里!”玉姊笑着上前迎接,继而又想起什么似的往后招来那名服务生。“小班来,和钟姊招呼一下。钟姊,这是新来的小弟,以后请多照顾了。”
钟绮原本是跑山海关的商贩,近年来组织了一支小队,自个儿雇人带了起来,专替哈尔滨的商号携带、供给一些民生必需品。
经年累月下来,钟绮也闯出一点名堂。拿玉姊来说好了,两个女人的交情十分浓厚,大半归功于钟绮的良好信誉、说一不二的作风。
“哪儿的话,今年还得请您多指教呢。瑞,过来打个招呼。”
少女安静地上前。“玉姨。”
“好,好。”玉姊对这名少女不知怎地,硬有一份“肃然起敬”的感觉。钟瑞是个奇怪又神秘的孩子,混血儿的身分更是令人好奇钟绮从未透露钟瑞父亲的身分,所以玉姊尽管好奇,也颇为尊重地保持沉默。
入夜的哈尔滨美得犹如星海,整条江滨大街闪烁着霓虹灯波浪,坐落于江滨大街上的江滨公园,是青年男女最爱在星空下散步的场所。再往前走不远处便是滨夜饭店,一家颇富盛名的旅馆。
滨夜饭店除了以精美的饮食及豪华的厢房、完善的服务态度建立起口碑外,另一个原因是玉姊别出心裁,将中、俄二国的风格巧妙地融在一起,非但不会格格不入,反而赋予饭店另一种异国情调。这点能从男服务生身着笔挺燕尾服的彬彬态度,及女侍身着旗袍的娉婷婀娜体态瞧出,可不是中西合璧吗?
轻柔优雅的小提琴声流泻在整个“哈尔滨大厅”今晚演奏的是史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穿红戴绿的男女们低语喧笑,在灿烂的水晶大吊灯下投下圈圈亮影。
“偶尔上这种洋餐馆吃饭也挺有趣的。”抖抖白色餐巾,白塔北姿态潇洒地拭拭嘴。哥儿俩都穿上洋人所谓的“燕尾服”顿成彬彬风采的东方中年绅士,加上主导者那种派头,无怪乎年轻活泼的淑女也好,成熟绰约的美妇人也罢,全都流露出一副留恋的眼光。
白驿南切下一块所谓“七分熟”的牛排,赫见一丝丝红红的血水流出,在白色瓷盘中格外醒目。大手的动作乍然停住,刀叉很轻很轻地放下,摆入盘内。
“怎么了?”白塔北问。
“我还是吃不惯这种玩意见,早知道应该点鸡的。”他一副不敢领教的模样,真不了解那些外国人为什么那么喜欢吃些半生不熟的玩意儿。
待服务生收走他那份几乎“原封末动”的餐点,白驿南无奈地笑了笑。“我还是喜欢热热的川陈牛肉面,不然煎得香香焦焦的锅贴也好,洋鬼子的玩意儿怎么吃都不合脾胃。”
白塔北却不以为然,从年轻时代就四处旅游的他,最远可到过柬埔寨呢!入境随俗,所以他等于是“吃”遍天下,各种口味都生冷不忌,来者不拒。所以对兄长的态度不以为意,只顾将自己的餐点刮得一干二净,这才颌首要服务生过来收拾。随后服务生便端了咖啡过来。
香香浓浓的咖啡装在淡雅的瓷杯里,服务生细心地摆上糖罐及牛奶小壶,圆桌中央的淡蓝玻璃花瓶中插着一朵红玫瑰。白塔北向前方的小提琴手招了招手。
“先生,来点音乐?”穿着白色礼服的小提琴手走了过来。此刻乐团正逢中场休息。
“来首哥萨克民谣。”白塔北气定神闲地指定曲子,一面将白色的奶精加入浓稠的咖啡之中搅匀。白驿南对咖啡则兴趣缺缺,索性假寐欣赏美妙的音乐,一心只想回房泡壶铁观音。
“这样不好吧。”望着镜中的自己,钟绮一张俏脸红得像个苹果似的。她困窘地拉拉紧贴在身上的布料,轻咳一声。“我觉得紧了一点。”
“会吗?”玉姊非常困惑地打量。“我觉得看起来婀娜多姿,真是增一分太多,减一分太少,刚刚好啊!”“不是啦——呃,玉姊,吃顿饭而已,有必要穿这么——这么曲线毕露吗?”
“曲线毕露?”玉姊愣了一下。“曲线毕露?”声音又提高了八度。“曲、线、毕、露?”玉姊立刻夸张地捧腹大笑起来。
“有什么好笑?”钟绮看着她一副吃了“笑药”的模样。
“好好嘛,对不起——嘿,别脱下来嘛,这件衣服很好看啊!”玉姊急忙阻止钟绮脱衣的举动。
“我真的不习惯穿得这么——嗯,这么——”
“性感?”玉姊提供形容词。
“啊,呃。”钟绮胀红了脸,平日做生意的那副大气豪迈顿时消失无踪。
“好嘛,穿上它嘛,就算是给我一个面子。难得今天碰上我生日,所以我最大——我想看你穿上这件衣服的模样,好嘛好嘛好嘛。”
拗不过老朋友的好意,钟绮只得再度穿戴起来,玉姊兴匆匆地又拿来一双银色高跟鞋。
“真美。”玉姊赞道。果真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啊!平常总带几分英气的脸庞比花更娇更柔。柔和的乳白色很适合皮肤白皙的她,旗袍下摆缀的红色小花更有画龙点睛之妙。头发再往上梳盘,插上红色饰环——哈!谁还敢说钟绮是男人婆来着?
守在门外等候的钟瑞看见盛妆出来的母亲,也错愕了二、三秒才回过神。
“好看吗?怎么样啊?”钟绮克服了心理障碍,索性也大胆起来。她献宝似地在她的孩子面前扭腰摆臀,看来衣装也能影响人的心情呢!
钟瑞温吞吞地审核。“这个——”
“怎样?”
“万事俱备,”钟瑞比向她脂粉末施的脸。“只欠东风。”她的意思就是:“请上妆”!
“不,我觉得——”天可怜见!钟瑞明知她最讨厌那些香喷喷的胭脂水粉!“噢,对哦!”玉姊猛拍额头,拉着钟绮又往房间里走,压根没注意到她对胭脂反感的态度。
“别担心,好好跟玉姨去吧。”钟瑞平静无波的声音中,硬是多了一丝幸灾乐祸。嘻嘻!她倒真想瞧瞧上了妆的母亲可以迷倒多少男人!
这死兔患子。钟绮在心中啐道。
“可以走了吗?”白驿南对眼前的华丽景象彻底失去兴趣。咖啡这种玩意见真是极端,不加糖是苦得要命,加了糖是甜得令他真想呕出来。还是一壶清茶来得好,管它是不是时下时兴的玩意。
“再等一下您。”白塔北仍不疾不徐地将眼光投射到前面的佳丽群上。吃饱喝足了,他很自然地想到身体另一大需求——食色性也。欣赏一下眼前的软玉温香也满意的。
白塔北眼前突然一亮。“大哥,你看看那两位女士。”
眼前那两位女士并非豆蔻年华的少女,但别有一番成熟的风韵。着蓝绿旗袍的女人眼横媚波,艳唇蕴含说不尽的风情,身材略显丰腴,却令人不禁想入非非。
穿白色的那个个头比较娇小,淡雅风情俱现,虽然比不上身旁那位女子的娇艳,一张脸却散发出光芒四射的自信,别具风姿;而含羞的眼神欲语还羞,紧紧扣住男人的心弦——
白驿南的心突然失去了跳动。他慢慢站起来,不知道自己走起路来像神游太虚;不知道自己是直视得目不转睛;更不觉得自己的举止有何怪异之处——其实他的魂魄已被勾了去
“玉姊,你走慢一点好不好?”钟绮痛恨脚下踩着高跟鞋的不确实与危机感!“做人嘛,当然是要“脚踏实地”这种劳什子高跟鞋穿起来真是瞥扭之极。”
“我亲爱的老朋友,既然都到了这步田地,就请多包涵好吗?”玉姊无可奈何地劝道。“女为悦己者容,谁叫我平常真的是很看不习惯你的打扮,就算今天是我生日,让我happy一下。”她很“洋化”地吊句洋文。
“黑笔?”钟绮不解地耸起眉。
“这是洋鬼子说的洋文!是快乐、高兴的意思。”钟瑞在一旁翻译解释。“不是黑色的笔。”她又没好气地加上一句。
钟绮脸色迅速胀红。“我当然知道不是黑色的笔啦!”这小孩愈大愈不可爱。
由于侧过头和钟瑞说话,钟绮不知道自己往前伸踏的脚尖是碰着了什么。
“哎哟!”她的身体因绊倒而往前倾去,还没来得及意识自己发生了什么样的糗事,就先撞上一块硬邦邦的“东西”
“噢!”一定是撞到墙了,好痛——
等一下。
这面墙好厚,怎么却有着像丝一般的质感?而且下面还有热热的温度?
原本因准备承受撞击而紧闭的双眼,偷偷打开了一条缝。没有看见墙壁,反而发现置身一个宽厚温暖的——男人怀抱。
“哇!”她尖叫地想跳起身,殊不料脚踝却传上来一阵意料之外的刺痛,令她不得不又“投怀送抱”
“小心点。”男性低沉的嗓音轻柔响起,令钟绮又是一愣,只能呆呆看着那张优雅而极富气度的中年男人脸孔。
世界突然变得好小,窄得她只容得下那张男人的脸——已过小女儿浪漫情怀的心竟再次雀跃!
仿佛过了一生、一世纪、一千年那么久,两人才稍稍找回一丝理智,双眸却又贪婪地紧紧“黏”住对方。
“我叫白驿南。”白驿南轻轻扶起她,忍不住先开口;同时舍不得放开手中柔夷。
她反掌,唤她扣住他的手,露出一朵女人在恋爱中方才有的那种妩媚的笑——
“我叫钟绮。”
看来,这又是伦哈卡贝草原上的另一则美丽故事
——全书完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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