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刺史公子搁下硬话了,且这王启明也服了软,其他人等也不会那么不识趣地非要来找这个不自在了。说到底,一个女伶而已嘛,犯不着拿自家性命去赌
丰慕云还真的从未与这些老朽打过交道,刚才硬着头皮耍无赖,竟然也能成事,眼看自己就可以将这神秘的蓝衣女子带回家,他不禁高兴得有些手足无措:今天实在是太妙了,一出门就可以带两个妙人儿回家。正得意间,突然听见一个不男不女的尖嗓子一声叫:“慢着”
循声望去,只见一群皂衣人粗鲁地排开众人,簇拥着一名锦衣青年男子来到了前排,看他的脸色肤白阴森,一定是深居简出的官宦人家。
丰慕云心里“咯噔”了一下,就知道事情没这么好办。他走了过去拱了拱手,彬彬有礼地说:“小生有礼,不知这位大人怎么称呼?”
那锦衣男子还未作答,身侧一皂衣随从就抢身上前嚷道:“少废话,这女伶我们家老爷要了,识相点早罢手,免得误了自家的性命,哼哼。”这狗腿子还真嚣张,丰慕云没好气地说:“咱可不要破坏了规矩,我已经有言在先,无论谁出多少价钱,我都要比他高一百两。”
那锦衣男子闷哼了一声,阴阳怪气地说:“好大的口气,敢情你刺史府是富可敌国了,哼”丰慕云俊脸一红,心道这可糟了,人家是有备而来,明知道自己是刺史公子还这么强硬,显然是不把他老爹放在眼里。而且听他那口音,似乎从京城来,搞不好是个什么钦差。刚才他说刺史府富可敌,这话可非同小可,如果他在皇上那里这么一学舌,乖乖,皇上不找机会将他丰家抄了才怪。
这边丰慕云正局促不安,人群中就有不知死活的闲人大声吵吵:“说得好,刺史公子了不起啊,上面还有皇上呢?”
丰慕云大窘,瞟了一眼那插话的人却是吃了一惊,因为那人衣衫褴褛,赫然就是一名三月不知肉味的街头混混!不知道为何竟敢顶撞自己。那小混混与丰慕云年纪相仿,浓眉大眼,长得高大结实,如果去从军倒是不错的人肉盾牌。大言不惭之后,仍旧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倒是他旁边站着一名细眯眼的少年,正为同伴闯了祸,急得手足无措。
丰慕云此时也无心节外生枝去计较什么了,他定了定心神,正颜道:“这位大人,适才是晚辈无知,出言狂妄,但这位小哥说免误了自家性命,倒是薄看了晚辈。如此,晚辈改改适才说的话,无论谁出多少价钱,晚辈都将比他高出一条命!”丰慕云说到最后,气势如虹,正义凛然,拿眼逼视着那嚣张的皂衣随从。直逼得他不敢对视,缩回头去。
此话一出,围观者一阵骚动,看来丰慕云因此争得不少民心,就连那多事的小混混眼里也不由闪过一丝钦佩。而那蓝衣女子却对眼前一切恍若不见,看来这神秘女子压根就不懂唐朝的语言。
那锦衣男子脸色如铅水般的死沉,狠狠地从牙缝里挤了两个字出来:“放肆!”看那样子就待发作。偏这丰慕云初生牛犊不怕虎,梗着脖子毫不示弱地跟他较上了劲。正是千钧一发的时刻,刺史大人及时赶到,看来儿子出门,他并不放心,时时放有眼线。
“哈哈”丰季随人还未到,笑声已经先传来了“这可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了。原来是景大人大驾光临,怎么不预先告知一声呢,下官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原来那锦衣男子竟然是皇宫当红伶官景进!只因庄宗宠幸刘氏,这刘氏又是女伶出身,因此这一干伶官也得以干预朝政,凌驾于众官员之上成为无冕之王了。
看到满脸堆笑极尽阿谀的丰季随,景进面色稍霁,也微微一拱手当是还礼:“丰大人哪里话?区区不过一优人而已,哪敢叨扰刺史大人您呢。”话说得谦虚,神情却十分倨傲。
“景大人客气,何不移驾鄙府,也好让下官一尽地主之谊?”
“既然大人如此盛情,区区就却之不恭了。我们且叨扰一日明日便要返京。只是这女子”景进拿手指着那蓝衣女子,眼睛却睥睨着丰慕云。
丰季随一直没正眼瞧过儿子一眼,这会更是不当一回事地说:“这成什么问题,圣上要的人谁敢违逆?来人啦,把这女子带回去。”
丰慕云大急,叫了一声:“爹!”
“还不给我滚回去!”丰季随拂袖低喝了一声,回头笑眯眯地说:“犬子无礼,让大人见笑话了。咱不和小孩子一般见识,请请请”
丰慕云长这么大可是第一次受到父亲不问青红皂白地呵斥。虽然说刺史家教甚严,可他幼而敏慧,长而慈仁,从未让父母为他操过什么心的。
众人渐渐散去,留得丰慕云独自愣在那里,面色青一阵白一阵。
“怎么?大英雄,就这么任由别人把美人抢了去?”
丰慕云抬头一看,原来是刚才那两个小混混。闻言他苦笑道:“你们还来奚落我啊?”
那浓眉大眼的小混混瞥了撇嘴说:“咱干吗来奚落你啊?我是来问问你,你是不是就这样任由他们把人抢了?”
“唉╠╠还能怎么样?”丰慕云无奈地摊了摊手“我爹都那么说了,难道你要我忤逆父亲么?”
“真是迂腐,哼!为了那女人你可以连命都不要,却不敢违抗你父亲的一个错误的决定,实在迂腐之极!”
那小混混说的倒是满在理的,不过丰慕云却并不认可:“大丈夫顶天立地,怎么能失了孝道”
“那么大丈夫应该是孝道第一,女色第二,性命第三咯。”那小混混这么说着,满脸揶揄之情。
“什么女色第二,我不过不愿暴殄天物,忍看这么一块璞玉落入凡俗”
“依我看啊,落入你这迂人之手也不见得是什么好归宿,一旦你老爹不高兴起来,让你宰了她,为了你的孝道,你还不是要唯命是从?”
“小哥这么说也未尝不是道理。哎”丰慕云一时变得有些意志消沉。他看了看眼前这两人,虽然衣衫褴褛,束发裸头,可看那气势倒像个有志之人。他心中一动,想起了东汉桃园三结义的旧事来,不禁勾起了他少年人的意气。这也是唐朝的遗风,自太宗起,贵族就有结交江湖豪杰的癖好。这丰慕云平时读书颇多,于是便效仿先贤道:“两位仁兄气度轩昂,一看就知不是池中之物,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我们?气度轩昂?”两小混混相互看了看,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不过也好,能结交一位公子哥也不是什么坏事,对一般百姓而言,能跟刺史府攀上交情那是想不敢想的事情。
边走边聊,路上那浓眉大眼的小混混自我介绍说他叫天小野。
“天小野?姓天么?”丰慕云大皱其眉,因为以他的认识,唐时还没有天这一姓。
殊不知这姓是有些典故的。天小野是弃婴,被一刘姓乞丐收留。那乞丐年轻时据说还是一名落第秀才,因为只会读书,兼家境贫寒,进仕未果,又无技傍身,最后竟沦落到乞食街头的悲境。
那一日刘乞丐路上看到了襁褓中的天小野被弃于道旁,他将襁褓中的一点婴孩食物洗劫进肚中,正准备重新将孩子抛下。突然吆喝声中见一顶绸轿奔来,到他面前稳稳停下。
刘乞丐正惊疑间,眼前忽的一亮,却是从轿中下来一位红衣姑娘。他斗胆瞄了一眼却是痴了那不是暖莺楼的名妓红红么?就在三年前,他还被一帮同窗撺掇着花了三百钱去听唱曲儿。那会儿他就觉得红红在顾盼间对自己格外眷恋,望着眼前这款款而来的美娇娘,刘乞丐的心快跳出来了:难道她还记得我么?我如今这么潦倒,可不能这么跟她相认的正百感交集间,那襁褓中的孩子突然破涕嚎啕起来。
红红姑娘瞧了瞧他手中的孩子,对他微微点了点头:“你一个大丈夫,以后切莫再抱着孩子出来行乞了,好吗?”话音才落她转身走回轿中去了。
轿子又稳稳地继续往前走了,却有一个随从向刘乞丐走了过来。刘乞丐正纳闷间,那随从手中捏着一锭银子伸到他的眼前。他伸手去接,那随从却又蓦地把手收了回去,还往回瞧了瞧,见那轿子已是越走越远了,才回过头来叱喝他道:“你这死乞丐,从哪里偷了野种来讨食,红姑娘可怜你,上了你的当,你还想来蒙你大爷我不成?”说完不但将那银子收回怀里去,还顺手给了刘乞丐一个巴掌。
刘乞丐抱着孩子愣在当场,那心是一直凉到脚底。就一瞬间的光景,他被自己魂牵梦萦的女人给看扁,自己最美好的幻想也破灭了,而且还平白无故地被一个狗一样的人物打了一个耳光。
可这倒霉的事情还没完呢,就在他愣神间,只听一声雷吼,刚才还阳光明媚,不知什么时候天地就阴沉起来。还没等他回过神来,那雨就瓢泼似的下了起来。刘乞丐跑到一座废弃的山神庙暂避的时候,已经被淋得落汤鸡似的了。
本来他没打算养这孩子的,自己都是乞丐,哪还有余力去抚养小孩呢?可是思前想后,他最后还是决定把孩子养大,主要的原因有两个:第一,红红对小孩那么有慈爱之心,自己领养这小孩,至少在精神上又离自己的梦中情人更近了一步。第二,他仔细端详这小孩,看起来不像骨骼轻贱之辈,或许他刘乞丐后辈子还找到了个依靠。所以,虽然是老少两乞丐,刘乞丐还是像私塾那样严格地要求天小野读书。
至于取名天小野,是他根本就不想认他作儿子,只能让他跟这破老天姓了。
第二章蓝衣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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