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臻烧了些热水,放到院子的小盆里,叫小傻子过来洗头发。
小傻子乐颠颠来了,小狗也闻讯跑来,钟臻朝他笑,“待会儿我洗完头发了,剩下的水也给你清理一下啊?”
小狗歪了下脑袋,听得懂他的话一样,又夹着尾巴跑走了。
钟臻和小傻子一起笑出声。
小傻子趴在盆边,钟臻舀了一勺温水,倒在他的头发上。小傻子随即舒适地闭上眼睛。
“阿爹,你今年几岁了?”他突然问。
新的一年来了,钟臻也长了一岁,答:“二十七了。”
“哇,阿爹。你才二十七,而我都十三岁了,所以你十四岁时就当爹了吗?”
钟臻无言以对。
小傻子继续自顾自地说:“看来,你不能再当我阿爹了,以后我还是唤你阿兄吧!”
“……好。”钟臻揉搓着他的头皮。
小傻子偷偷傻笑,就这么把称呼改了。
因为他记得,阿兄是最亲近的人,也是永远不会伤害他,也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人。
那两个人没做到,但是钟臻都做到了。
小傻子其实一点也不傻,决定信任他。
.
子时,雨势终于见小。
钟臻也终于苏醒,身体没什么大碍,只是那么一摔之后,觉得头晕脱力。
商旻深关切他:“大概是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的缘故。”
“吃了的,”钟臻虚弱地笑笑,“断头饭,上刑场前吃的。”
“呸呸呸!”商旻深拧了他一把,还好,皮肉还是那么结实。
“我们走吧,清风也修整了一会儿了。这阵雨势减弱,我怕皇兄他们会再追上来。”
钟臻颔首认同,扯了枝竹竿做杖,倚着站起身。
商旻深吹了个响哨,被竹叶与枯草掩盖的清风登时立正,啸了一声。
“好小子,”商旻深抚摸清风的前髻,“忍一忍,等回了家就给你疗伤。”
清风用额头抵着商旻深的头,仿佛兄弟间的倚靠。
其他人只拿他当马,只有小皇子拿他当作手足,他自是知道该为谁效力。
重新出发,商旻深扛起钟臻的一只胳膊,手臂环着他的腰;另一只手拽着清风的缰绳,加速走出竹林。
进宝最体贴,唯恐自己成了负担,四条腿飞速蹬地,牢牢跟紧他们。
它眨眨眼,两个阿爹都在了,还多了一个四脚的玩伴,它真是高兴。
“进宝?”商旻深走出几丈就要叫一下它的名字。
“嗷!”进宝仰头叫,表示自己还在。
商旻深弯着嘴角,好不快活:“努力跟上我们,天亮之前到家的话,阿爹给你炖骨头吃。”
一听说有骨头,进宝跑得更快了!它追着钟臻竹杖的起伏,片刻不曾松懈。
钟臻笑个不停,看看进宝,又看看商旻深。
他的一生中总有太多的意外与变故,但这些并不总指向坏事,偶尔也有这样否极泰来的时刻。
他觉得人活一生,似乎就是在等待这样的时刻。
作者有话说:
大言不惭地算他二合一吧!
转折应该还蛮好玩的,我要努力写,努力让读者们惊讶!!!
第51章 逃亡十二时辰(七)
至年初二, 家里唯一的一只羊下崽了。
这件事让钟臻宽心许多。他的后院地方不大,养鸡养猪已经占了不少位置,所以年前他就把几只种羊都卖了, 只留下这只肚子里有崽的羊妈妈。
如今羊妈妈成功结崽, 诞下四只小羊羔,各个都结实有劲儿, 可爱得紧。
到年底又有羊卖了, 就又是一笔收入了。
小羊羔身上混合着奶味儿和膻味儿, 小傻子最是爱干净的,却很欢喜地抱着它们,鞍前马后地伺候着。
钟臻看来觉得很有意思,这小傻子还有副慈悲心肠。
后来小傻子再也没闹着去吃羊汤,哪怕年初一, 钟臻提议带他去都不答应。
一是嫌羊汤太贵,浪费钱;二也是跟家里的几只羊有了感情, 怕让他大快朵颐的羊肉来自他悉心照顾的羊。
尤其现在有小羊羔了, 它们就被小傻子放在心尖尖上。有时夜半醒来,小傻子鼓捣着,非要出去看羊。
钟臻把他扣在床榻上,按着他结实的胸口,“丢不了, 放心吧。”
“万一它们害怕了怎么办?”
钟臻打呵欠,“怕什么, 它们的阿娘就在身边, 有什么好怕的?”
小傻子也有点困了, 搂着他继续睡, “那行吧。”
小傻子这孩子品行还算端正有礼, 就是睡梦中会失去分寸。钟臻不止一次被他箍着腰,在快要断气时惊醒。
推也推不动,狗皮膏药一样,好不容易扯下去了,手还藕断丝连地挂在他肚子上,从他皱起的里衣下摆往上探,非要摸到了他的皮肉才肯罢休。
他计较不得,那毕竟是个孩子。
最后只能默默忍受。
一来二去,也就习惯了。
这些日子以来,小傻子比初见时还要结实,有力的臂膀像缠在钟臻身上的两根粗藤,胸膛是粗壮的树干,发梢时不时搔过他的脖颈与脸颊,惹得他痒。
皮痒,心也痒。
钟臻到底是个血气方刚的男子,单身多年,空有一身使不完的牛劲儿……倒是最后也都发泄在了牛的身上,变成劈筋断骨、呛呛作响的屠刀。
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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