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宫的门轴许久不曾上过油,只要风经过,每扇门都会一齐吱吱呀呀地欢送。
这里自然比不得他为熹贵妃时的住处,窄窄的院子圈出一方小小的天地,每个石头缝里都透着冷清。
还好,有那一方盎然绿意相伴,平添了许多生机。
祝沥沥给菜地浇过水,坐在树下的石凳上晒太阳,视线自然而然落在了闪烁着晶莹水珠的一片片叶尖上。
地里种的是快菜,听说是武阳侯培育的品种,菜如其名,长势迅速,一天一个样儿,让人特别有成就感——才播种一个多月,就有一扎高了。
她,也有一个月没有来过了吧?
蓝色鹦鹉在屋檐下无聊地自己逗自己玩儿,将一根手指粗的小木棍来来回回地啃了十几遍,终于腻了,将木棍抛下,亮了一嗓子:“终日望君——君不至!”
祝沥沥一个激灵,仿佛被戳中心事,他猛一抬头,又被白晃晃的日头刺痛了双眼。
北境草原的晴天里,日光也这样晃眼,教人不敢直视。
波光粼粼的彩带河、河边喝水吃草的马儿,草原的美在日光下那么耀眼,那是他再也回不去的家乡。
驼峰村无论男女老少,生活都和马息息相关,弄马的男孩和男人很多,而祝沥沥是其中当之无愧的翘楚。
连他的马儿斑斑,都是整个北境草原上,独一无二的存在。
斑斑是一匹白色杂红豹花的马儿,它的身上铺着一块块不规则的红色斑纹,额头上更是有一块苹果形状的红斑,叫它高大雄壮的样子中陡然生出了一丝呆萌,又隐隐有几分好笑。
斑斑不爱动弹,平日里最爱在马场里躺着,只有在祝沥沥招呼它去彩带河时,才会懒洋洋地站起来,迈着小碎步,悠闲地踱出去。
河边的夕阳很美,一人一马都沐浴在橙色的晚霞中,斑斑刚低下头饮水,不远处的草滩上就传来了一声惊叫。
祝沥沥放眼望去,红衣猎猎,一匹白马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向他的方向冲来。
驯马的老手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惊马了。
许是那仙气飘飘、迎风鼓舞的红衣让马儿紧张了,那匹通体雪白的良驹没头没脑地往前疯跑,眼看着就要冲到他眼前。
“拉缰绳!拉缰绳!”祝沥沥本能地高声提醒,而马背上的女孩早就吓得手足无措,连最基本的动作都忘记了。
“要命!”他低声咒骂了一句,迎上前去,双臂高高一张,大大咧咧拦在了白马的前方。
英雄救美,多么荡气回肠又经典的桥段,女孩缠上了祝沥沥,她在马场里堵住他:“还说你对我不是一见倾心?你为了我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了!”
祝沥沥闷着头给斑斑刷毛:“我愿意称之为‘人性未泯’。”
几个月后,茫茫草原上锣鼓喧天,迎亲的大红轿子浩浩荡荡,“接”走了祝沥沥。
第三十二章以马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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