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显然已经是熟能生巧了。
这些年也算是见多识广的奥尔,听着达利安的讲述动作僵住了,嘴巴也微微张开。
达利安托起他的下巴,让奥尔合上嘴:“菲比尔侦探所有五万核心雇员,其余在菲比尔登记挂靠的‘私家侦探’保守估计至少近百万。索德曼的治安还算不错,菲比尔在索德曼从没有胆子那么丧心病狂,但也是个可怕的势力。”
所以,他才把奥尔叫了起来。换成来的人是钱德勒,达利安都会让他等着。
“那他来找我干什么?”奥尔觉得,这个菲比尔侦探所,虽然名为侦探所,实际上已经有了魔幻小说里佣兵工会和小偷工会结合体的感觉。
“虽然他什么都没对我说,但他的态度不错,还带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我闻到了久远的鲜血气味。我猜测,他是来找你办案的。”
“……”一个在黑暗世界里,不是国王,也是宰相的家伙,跑来找他办案?虽然奥尔觉得这结论有些神奇,但达利安说的,奥尔就相信。
所以,奥尔在见到这位康斯德·法利埃之前,想的就是该怎么拒绝对方。用指甲盖想,也知道对方带来的绝不是一个轻松案件,现在事情已经够多了的奥尔,不想找麻烦。
奥尔很确定,要拒绝!
四十分钟后,奥尔面无表情地坐在一辆马车上。安卡坐在他身边,康斯德则坐在奥尔对面,正在从他的那个大箱子里朝外掏案卷。
为什么奥尔答应了?因为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他给了奥尔半条街,假如案子破了,那么整整一条街都是奥尔的。虽然那条街处于黑区,但恰好是黑区与鱼尾区交界地区,有了那些地契,奥尔就能直接把建在那的工坊赶走——那些混蛋现在还在抓人。
康斯德秉持着□□上的作风,直接把地契拍到了桌上,奥尔当时就很有骨气地说:“没查出来也要给我一半。”
康斯德点头:“当然,我知道您的规矩。”
他是会离开索德曼的,但他现在还在这,那有些很多事,他就没办法放手。
达利安没跟来,临走的时候他对奥尔说:“我随时待命。”
就那么确定事情会闹大吗?!
奥尔接过了对方递来的案卷开始查看,事实上,奥尔不认为他能破案,因为这也是一件陈年的悬案,只是没那位匈塞大使家的案子那么“陈”,这案子发生在八年前,当时闹得不小,甚至奥尔还能从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一点点印象。
因为案子发生在中等偏上的居民区,且死者是母女三人,母亲和十二岁的大女儿在被杀前都遭受了残忍的侵害,六岁的小女儿被活活勒死。这三位母女的丈夫,是一位海军的少尉军官。这位少尉在两个月后回到岸上才知道了这件惨案,听说当时就昏厥了过去——他刚刚进行的是一次短途的航行训练,出发前,妻子刚刚告诉了他,可能第三次怀孕的消息。
中产家庭的母女、幼儿、军人丈夫,所有这些加起来,让这件案子在各大报纸的头条上保持了至少半年的热度,但最后以未能找到任何嫌疑人而告终。
死者名叫南希·威尔逊,案卷中特别标出她婚前姓法利埃,和这位大金主康斯德一个姓。
“她是您的……”
“我的妹妹。”康斯德一脸苦涩,“她爱上了乔治·威尔逊,为了那个男人脱离了家庭,就落下了这么一个下场。事发的时候,我们全家人都以为是哪个混蛋在复仇。这是坏规矩的,因为南希已经很明确地脱离家族了,她是个圈外人了,更不用说她的孩子!复仇不该找她们。
我们找了三年,最后确定,这事儿不是我们家任何一个圈里的敌人干的,这就是一场该死的……犯罪。”
犯罪这个词从康斯德这样的嘴里说出来,顿时就有种黑色喜剧的感觉,可是想想这场犯罪幕后的情况,没人笑得出来。
至于警察那边为什么没能找到犯人?在索德曼当了四年警察的奥尔,已经十分明白,没必要去问了。
案卷保存得还是很完整的,康斯德甚至带来了被害三人当时身上的全套衣物。
南希穿着一件当时应该是米黄色的长袖长裙,和一双平底软鞋。以南希的社会地位,即使是在家里,丈夫不在,她也应该穿高跟鞋,裙子里边该有束胸衣和丝袜——虽然没有法律的规定,但这是一种公序良俗。
“威尔逊夫人的内衣与丝袜呢?”奥尔问。
康斯德尴尬地怔了一下:“我很确定,这些就是她当时身上穿的全部了。”
奥尔点了点头,康斯德对妹妹的关心是真诚的,但作为一个男人,总会有很多事情想不到。
长裙上奥尔找到了飞溅血迹,滴落血迹,浸染开的,以及被手指抹开的血迹。衣领与肩膀上的血迹状态,说明南希的面部遭受了严重的殴打,严重到鲜血喷溅。她在暴力对待后,很显然是流产了,下方的裙子几乎被血浸透。
衣襟被扯烂了,可还是能看出凶手给了她两刀,不是心脏,而是肺部。所以,衣服上有一点点泡沫干掉的血迹,那是她在窒息中艰难挣扎留下的。
奥尔把这件衣服整理好,放进证物盒子里。
威尔逊夫人的大女儿叫瑞贝卡,她遇害时穿着白色的衬衫和蓝色的背带裙,带着蕾丝花边的白色袜子,还有一双红色的小皮鞋。血迹让衣裙显得肮脏,时间让布料失去了亮丽,但依然能看出当年这是一个被母亲打扮得多么可爱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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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衫的白袖子上能看出捆绑留下的血痕,蓝裙子和白袜子上也都是血……她还太年幼了,而对她做出这些的是个残暴的畜生。女孩的致命伤在背后,白衬衫的两个洞,同样是在肺部。更触目惊心的是她的其中一只白袜子,上面被烧了一个黑乎乎的洞。
奥尔把这个袜子拿到眼前看了一会儿,然后将瑞贝卡的衣服放好了。
最后是席丽尔,这个小姑娘穿着和姐姐几乎一样的衣服,只是她的裙子是红色的,小皮鞋则是蓝色的,短袜上没有蕾丝花边只有粉色的蝴蝶结。
把她的小鞋子托在手里,奥尔叹了一声。她的袖子上同样有着被捆绑后流血的血印,凶手的动作十分粗鲁,席丽尔的胳膊被绳子勒出了血,但她的衣服里还多了一块布条。
“这是塞在她嘴里的。”康斯德解释着。
而奥尔发现,这应该是被撕扯下来的一条桌布。除此之外,女孩的衣服没有被撕扯破碎的痕迹,只在她胸腹的位置有一些血迹,很可能是凶手在行凶的时候,用膝盖死死抵着她的腹部。
“南希和瑞贝卡没有被堵住嘴?”
“是的,她们没有。”
奥尔将席丽尔的衣服也收好了,开始看那些文件。
八年前,诺顿帝国的警察刚建立还没到十年,虽然大多数的构架与规范都能从大陆那边借鉴过来,但菲比尔侦探所的存在,就能说明大陆那边的警察同行们干得也不怎么样。
南希母女三人被害的案子在当年闹得虽然大,可威尔逊先生毕竟只是个小军官。而有能力的法利埃家族又直接把这件事定义为了仇杀,案发之初很显然他们根本没怎么在意官方的调查。
所以,虽然死者衣物保存得还算完整,但八年前的验尸报告与现场记录,都是乱糟糟的,越看,奥尔的眉皱得越紧。
直到马车停下,他们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皇后区雷斯索特大道,这里是皇后区的最边缘,但这里毕竟是皇后区,没有太过混乱糟糕的街区,这里住的大多是小有资产和地位的中产阶级——这里的布局很像奥尔在蓝星见过的米国社区,每家都有自己的草坪和小楼。
奥尔下车时,有一位身穿深蓝色海军军装的少校军官已经等在那了,他留着这年代很多男士都留的两撇胡,身材健壮修长,年纪应该在三十岁上下,英俊,又因为紧皱的双眉,更显得成熟稳重。
看见奥尔后,他立刻对他敬了个礼:“您好,蒙代尔警官。我是乔治·威尔逊,南希的丈夫。您好,法利埃先生。我知道您不希望在这看见我,但是……我想多少能帮得上一点忙。”
八年,在海军里从少尉到少校,这位先生看来也有着不俗的出身。
本来脸色就不好看的康斯德,在见到他的瞬间,脸色更是瞬间暗了两个色号。
“我看见了狗屋,那是最近新添置的吗?”奥尔问。
“不,不是最近新添置的,这栋房子自从……就一直空着,我住在军官宿舍里。我们原来养了一条狗,它叫豆豆。八年前,豆豆生了一场病去世了。我本来想让南希再养一条狗的,可是她说那样豆豆看见会伤心的,要等几年之后,等豆豆在天堂有了新家再说。”
乔治闭上了嘴,他面无表情,但谁都知道,他在为当年发生的一切而后悔,假如养了一条狗,是不是当年事情发生时,至少狗叫声会引来邻居的注意,甚至歹徒看到了狗后,或许就会放弃那场犯罪。
康斯德原本已经张开了嘴巴,从他刚刚凶恶的眼神看,毫无疑问他是想赶走乔治的,但是现在,在悲哀地叹息一声后,他选择了闭上嘴。
奥尔走到了篱笆门口,站在那,向两边看了看:“这里的居民,家里都有仆人吗?”
“这里的居民,大多是几户共同雇佣几位仆人,因为这儿的房租比较高。”
“那马车呢?”
“没有属于自己的马车,但是一般每家都有固定合作的车夫。”
奥尔点点头,这是常见的情况,他推开了半人高的篱笆门,因为长期无人居住,篱笆门的门轴发出难听的声音,院子里的草已经没过了脚踝,已经看不见当年从篱笆门到正门之间的小路,房子的所有窗户都破了(这大概不只是因为时间的问题,房子大概也有了个鬼屋的名声),屋顶上还有个不小的乌鸦窝,奥丁的族鸟们站在屋檐上,对着奥尔探头探脑。
奥尔一握门把手,锈蚀的滞涩感立刻传了回来,于是,奥尔把门把手整个拧了下来,他走进屋,发现这扇大门不止把手是锁,室内这一侧还有一把推拉锁和一把挂链锁。
“您回来的时候,门锁都是好的吗?”奥尔问乔治。
“是的,门锁是好的。他们说要么对方很可能是打开了厨房的窗户爬进来的,要么他是一个技术高超的贼。我每次离开前都会为房子做一次检修,确定所有的锁都是好用的。”
这确实,奥尔在蓝星看过一位警察叔叔的科普视频,他也建议使用“老式门锁”,那种最简单的锁,反而比新式的锁更安全。从目前的这些情况看,乔治是个负责的丈夫,他虽然因为军人的身份无法陪伴在妻子身边,但已经尽他所能地保护妻子了。
“你们在外边待着,我自己进来看就好。”奥尔抬手示意,众人都很听话地站在了门口。
房子的布局很简单,一楼进门是门厅,右侧是厨房和餐厅,餐厅的对面是书房,书房旁是厕所,楼梯下面有一间小储藏室。
根据案卷,南希是在厨房的餐桌上被发现的,现在这张桌子依然歪斜地摆在那,上面落着厚厚的灰尘,奥尔直接在桌面上抹了一把,白手套瞬间变黑,也露出了桌面下的斑驳血迹。
第365章
因为时间过长,血迹已经变成了暗褐色,但依然能看出死者在当时经历的惨烈痛苦。
一些血迹也溅到了地面上,奥尔趴在地上仔细检查。
在一边的橱柜下面,他竟然幸运地找到了小半枚血脚印。
根据案卷,邻居梅斯太太一连两天没见到母女三人,其中一天南希和她约好了要带着两个女儿一块过来喝下午茶,热心肠的梅斯太太过来敲门询问,结果发现厨房的后门开着,地上还有血迹。
验尸证明,被发现时,南希至少已经死亡两天了。根据社区环境,以及邻居证词,当时的警方认为,她是在两天前的晚上被害的。
总之,其他人进门的时候,血迹必定已经干了,这脚印毫无疑问是凶手的。从形状看,这脚印只有三分之一甚至更少,毕竟橱柜下方的位置也不大,但它也有至少八厘米长,这可是一只大脚,对方的体型应该有190左右。
除这小半枚脚印外,地上的血迹纷繁杂乱,并有多处磨蹭的痕迹,已经再难以辨认出其他线索了。
他走到后门,也是被八年前的警察,认为是凶手进来的地方。因为后门虽然同样是一扇坚固完整的木门,但有一扇窗户距离这里很近,对方可以打破这扇玻璃后,把手从外头伸进来,打开门锁。
奥尔看了两眼,就知道做出这个结论的警官是胡扯。他不知道八年前那扇窗户刚被打破时是什么样的,但现在窗宽上还竖着两片尖锐的玻璃,犯人真的是从那伸手的,那么在他伤害母女三人前,他已经因失血过多休克了。
而后门的门锁也是好的,它甚至还能用。
奥尔走进了餐厅对面的书房,这里一团乱。凶手翻过,他在杀害了母女三人后,盗走了大量财物。之后警察也翻过,除了查找线索外,也不排除顺手牵羊的嫌疑。案卷中,事后威尔逊先生在核查后表示家里一共丢失了200金徽的现金,以及差不多500金徽的贵重物品(包括全部的银餐具、一套水晶酒具、南希的所有首饰、一些小摆件,以及烟酒)。
书架和酒柜都空了,书在地上堆成几堆,大概有老鼠在书堆里做了窝,地上到处能看见老鼠屎的痕迹。奥尔找到了很多玻璃碎片,除了属于窗玻璃的厚碎片外,还有很薄的一种,其中的一些甚至有花纹。
奥尔把有花纹的那些碎片放在一起,试着拼了拼,万幸这些碎片都不小,还真的让奥尔拼上了,这……是相框玻璃?其他的也都是相框玻璃吗?
奥尔把这些碎玻璃收进了证物袋里,离开书房,回到了门厅,这里的沙发、茶几、地毯等家具都已经朽烂了,但奥尔还是在地板上发现了很多血迹,这些血迹从出血量来说比餐厅要少得多,但是从内容上看,比餐厅的血迹要丰富得多。
其中有几道十分有规律的滴落血迹,真可能是凶手行走中滴落下的血迹,其中一道延续到了厕所门口。
本来没想查看厕所的奥尔推门进去了,奥尔在浴缸附近,发现了一些血迹。他直接把浴缸拽了出来,原本是想看看靠墙那一侧的墙壁上是否有线索的,结果却在另外那侧的浴缸上,发现了一个半血指纹。
凶手应该是抓握了一下浴缸,四个手指扣在了浴缸外沿的底部,虽然无名指和小指完全看不见了,中指只有半个,但食指非常清晰,足以作为指纹比对的证据。
“安卡!带着取指纹的工具进来!”
安卡进来了,又过了四十分钟,他和奥尔一块出去了。
奥尔首先看向乔治:“威尔逊先生,以我们警察办案的规律,当一个人死亡时,假如他有配偶,那配偶作案的概率总是比别人更大。我知道这场惨案中您的女儿也被害了,您不是人渣,您也有很强力的不在场证明,但是,是否能请您做一次进一步的证明呢?”
八年前的证据,案发时,乔治在出港了两天的晴朗号上,但是,以防万一,还是要先排除一下乔治的嫌疑。毕竟乔治的体格特征很符合凶手,一样的身高体健,还有一双大脚。
“是测指纹吗?哪只手的?”乔治已经摘下了手套,“您要我做什么,我都会配合,我只希望您能够在抓到凶手后,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让我和那个畜生独处。”
奥尔点了点头。
而一直对这位妹夫没有好脸色的康斯德,这时候却意外地为他说了一句好话:“虽然南希是因为嫁给他才遇害的,但是……我知道他也爱南希。”
“谢谢,法利埃先生。”
“别谢我,我只是实话实说,如果你有哪怕一点不对劲,我们早就把你送去陪伴南希了。”
第4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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