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轶确实是这个意思,实习律师跟着老律师做一百个案子,不如自己亲自操刀做一个案子来得实在,只有融入进去才能真正的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当然眼下方轶是不会放手让周颖来分析和制定这些简单案子的辩护方案的,在他看来周颖只有半只脚踏过了门槛,还差得远呢,他只是想锻炼下她的思考和分析能力而已。
像方轶这样肯教东西给实习律师的资深律师其实并不多,大部分律师抱着一种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态度,含金量高的技术是不会外传的,以保证自己的优势,争取更多的案源。
其实这也正常,因为实习律师一旦拿律师证就是所有同行的竞争对手,在挣钱这事上基本上没有谦让的,不你死我活就已经仁慈了。
快下班时,周颖的桌子上摆满了案卷材料,电脑屏幕上开着十多个窗口,她在伏案疾书,虽然有电脑,但她还是习惯于将重点内容记录在本子上,这样她才会觉得心里踏实。
“周姐,下班了!走吗?”田欣拎着双肩背,一脸疲惫的走了过来。
实习律师要干的工作很多,而且很琐碎,跑腿、查资料的事全是实习律师的,技术含量低,但是又不可或缺,跟铁匠铺子里的学徒工没有什么区别,真要说区别可能也就是环境好一些,名声好听些,还有一个很大的名字叫“将来”的大饼。所以田欣每天都不轻松。
“你先走吧,我还得查查资料。方律师说这个案子简单,让我分析案件设计辩护方案,明天下班前要出结果。”周颖笑道,话里话外有些臭显摆的意思。
田欣看的出来,周颖的笑中充满了兴奋,干劲十足,没有一丝无奈。这才叫自愿加班!
“方律师这么快就让你独自分析案件了?”田欣有些吃惊。
她跟着黄援朝办案子,直到前几天黄律师才开始让她写起诉状,诉讼方案都是黄律师亲自定,她只能打打下手。
“也不是。方律师是想锻炼我,他还要把关呢。我这三脚猫的本事,他怎么可能让我单独负责刑事案件。”周颖嘿嘿一笑道。
第470章 有点头大
“哦,明白了。”田欣说完,看了看周围,压低声音道:“跟咱们一起实习的那几个实习律师,整天帮着律师送材料,拿快递,有的连案卷都没看过,咱们算是幸运的了。不过还是你最有眼光,跟着方律师一年下来能学不少东西。”
“这年头找个负责人的好师父不容易,你也得好好学,黄律师还是挺不错的。开庭让你发言,起诉状、答辩状都交给你写。我开庭连话都不敢说,你比我强多了。”周颖微笑道。
“算啦吧,刑事案子实习律师没有发言的权利,要是民事案件,我估计方律师早就大撒把,交给你了。”田欣笑道。
田欣说的不假,考试过了,要办实习证,实习的目的就是让老律师手把手的教新入门的准律师办案技巧,增加司法实践经验,跟过去的师父带徒弟一样。但是现如今这一制度成了摆设,徒弟未必想学,师父也未必真想教,挂名的居多,都想着拿证赚大钱,可哪有那么多大钱可赚,律师人数一年比一年多,几十万律师都集中在一、二线经济发达的城市,于是内卷开始了。
次日下午,方轶办公室内,周颖拿着笔和本,将罗达英的案子分析了一遍。
“……从整个案发经过上看,罗达英是抢夺,而不是抢劫。他是趁储户不注意,抢走密码箱,在逃走的过程中被抓的,不存在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情形。这与在道路上抢夺金项链后逃走是一个性质。我设想的辩护方案是往抢夺罪上辩护。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罗达英抢了五十万现金,如果能被认定为抢夺罪,再加上犯罪未遂的结果,说不定法院能判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我觉得检察机关指控罗达英犯抢劫罪是错的。”周颖自信满满道。
“首先,你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至少你研究过案子,也看过法条。但是有几个点你需要解释下。如果你能解释清楚,那么就可以按照你的辩护方案辩护。”方轶微笑道。
“您说!”周颖跃跃欲试道。
“第一个点,《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这个你怎么解释?”方轶问道。
“嗯,您说的这个点我还真查了下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我理解,‘携带凶器’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1、如果行为人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的,一律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如果行为人携带上述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之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也应按照抢劫罪定罪。
在案发过程中,罗达英虽然携带了斧头,但是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拿出来使用过。而且斧头也不属于管制刀具。所以罗达英的行为不应以抢劫罪定罪。回答完毕。”周颖自信满满的笑道。
“嗯,斧头确实不在国家禁止携带的器械之列,而且被告人罗达英在抢夺密码箱的过程中始终未使用斧头,这确实是事实。
但是罗达英去银行,为什么要带一把斧头呢?他又不是去做木匠活儿,其合理性如何解释?”方轶微笑着看向周颖。
周颖一怔,她的注意力全在法条上,根本没考虑携带斧头去银行的合理性,解释为自卫,怕别人抢?他去银行就是为了弄钱,显然说不通。法官可不是傻子。
她的大脑有点反应不过来:“这……”
“斧头不属于随身携带品吧?有带钥匙、带手机的,没见谁出门带把斧头的,对吧!恐怕有这爱好的只有电影《功夫》里的斧头帮。
一个成年人无缘无故的将斧头携带在身上,这不合常理啊!你如果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咱们就可以这么辩护。”方轶笑呵呵道。
“那……罗达英没有使用啊,携带斧头不得加以显示,才能被定性为抢劫罪吗?从始至终他没有拿出过斧头啊!”周颖皱着眉头道。
“你这个想法与立法本意是明显不符的。
因为将随身携带的凶器有意加以显示的,是典型的抢劫罪。回到本案,如果罗达英直接拿出斧头,来到被害人面前大喊‘抢劫’,罗达英的行为应直接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条正是为了罗达英案这种情况设置的。否则这条规定就没有意义了。除非……”方轶话说到一半停住了。
“除非什么?”周颖问道。
“除非你能证明,罗达英携带的斧头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方轶摸着下巴道。
“我证明不了。”周颖摇头道。她的情绪有些低落。
“别气馁,你第一次分析案件,能做到这程度已经很好了。记住以后分析案子,不仅要考虑法律方面的问题,还要考虑合理性和日常生活习惯。不能太教条。
不过有一点我与你的想法是一致的,这案子可能构成未遂,不是既遂。”方轶微笑道。
“方律师,为什么是‘可能’构成未遂?”周颖问道。
“因为被告人携带凶器抢夺当场被抓获,构成既遂还是未遂,一直是刑法学界争论比较大的问题。
罗达英的案子,我个人意见是未遂,从案卷材料来看,检察院认定是既遂,但是法院是否会按既遂处理,现在不好说。如果从执法口径统一的角度来讲,有可能法院也会认定为既遂。”方轶解释道。
“真没想到这么简单的案子会牵扯出这么多问题。”周颖有点头大。
第471章 这碗饭不好端啊!
“这很正常,法律规定无法穷尽所有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更何况现实社会每年都有新事物出现,法律的更新是一个严肃的事情,不可能像电脑程序一样几个月一更新,所以案情简单,案子不一定就简单,这是常人难以理解的,也是律师工作不容易被人理解,不容易被ai代替的原因。”方轶见周颖如此,解释道。
“那……您说罗达英会被判死刑吗?”周颖从心底里有些不愿意看到罗达英被判死刑,因为人都是同情弱者的。
“这个不好说。
抢劫罪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暴力型财产犯罪,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也是现在严厉打击的重点对象。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认为对《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加重处罚情节要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法定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罗达英抢了五十万元,属于抢劫数额巨大,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他的命能不能留下,咱们的努力是一方面,法院的认定也是一方面。现在不好说。”方轶道。
“啊!方律师,您别吓唬我,我现在亚历山大啊!那可是一条人命。”周颖有些变颜变色的。
方轶一笑:“别怕,这种事不是咱们能决定的,尽全力就好,有句话叫:尽人事,听天命。办案子也是这样,尽力就好,不要有太大的心里压力。
你要是觉得压力太大,我可以跟马律师说下,让你跟他去做离婚案子,现在离婚案子可赚钱了。”
“别,我还是先跟着您办刑事案子吧,离婚案子太麻烦。压力大不会一定会死人,当事人絮絮叨叨的,早晚得把我烦死。”周颖把脑袋晃得跟拨浪鼓似得。
方轶无奈的笑了笑:“你这话可别让马律师听到,否则他会给你做思想工作的。”
“呃……好吧。曹昆抢劫杀人那个案子马上要开庭了,要不要再分析下?”周颖问道。
“那个案子你要是没事可以再琢磨下,不过不用费太大力气,那个案子我觉得没有突破口。”方轶道。
周颖点了点头:“最后那个绑架案,下周一我再约下,这段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守所预约会见的人太多,约不上。”
“没事,反正现在法院也没通知开庭,有时间。”方轶道。
春天的步伐越来越快了,天气变暖了,秋衣秋裤已经穿不住了。躲了一冬天的肥肉渐渐裸露出来,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各种健身机构内的人越来越多了。
这天中午,方轶和周颖风尘仆仆的回到写字楼,刚一进大厅,迎面正好碰到了钱文。
“钱律师!您上班了?”周颖看着钱文一脸惊讶道。
“小周,越来越漂亮了,听说你跟着方律师在办案子,方律师很专业,加油!好好学。方律师,好久不见。”钱文的眼神显得有些疲惫,她的抑郁应该尚未痊愈。
“钱律师,最近怎么样?我们都等着你回归呢。”方轶微笑道。
“前段时间出去旅游,散散心,现在好多了。我是来办离职的。”钱文道。
“离职?您不干律师了?”周颖惊愕道。
“嗯,我已经报名考公了。我这性格太软弱,不适合做这行。改天找机会一起聚一聚,我打的车来了,不跟你们多聊了。再见!”钱文说完,挥挥手,快步向楼外走去。
方轶刚走进办公室,黄援朝便跟了进来。
“钱文离职了,你知道吗?”黄援朝低声问道。
“嗯,刚才在一楼大厅碰到她了,可惜啦!不过人各有志,离开这行未必是坏事。”方轶道。
“是啊!好不容易过了考试,经过一年实习,拿到律师证。结果把自己干抑郁了,这碗饭不好端啊!”黄援朝感叹道。
“嗯。确实是。”方轶附和道。
“她这一走,估计法援的案子咱们得顶上去了。你手里之前分的法援的案子怎么样了?”黄援朝问道。
“早上去开庭了,抢劫杀人的案子,当庭宣判了。明天去会见那个绑架案的被告人,下周另一个抢劫案开庭。”方轶道。
“结果如何?今天开庭的案子。”黄援朝好奇的问道。
“死刑!被告人曹昆当庭表示不上诉,就等最高院死刑复核结果了。”方轶道。
中院认为,被告人曹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杀死被害人的暴力手段劫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曹昆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在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犯抢劫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曹昆实施抢劫犯罪二起,抢劫数额巨大,在抢劫中致二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判决被告人曹昆死刑。
“那家伙可拽了,判他死刑,居然还笑。”周颖不满道。
“那是他最后的疯狂,其实你仔细看,他的笑中带着苍白、带着悔恨,他越是恐惧越会笑。”方轶淡淡道。
“真的?!怪不得他总是笑,原来是害怕!真是变态。”周颖恍然大悟道。
“小周,看到没,你的火候还差的远呢。好好跟老方学,别给师父丢人哈。”黄援朝笑呵呵道。
周颖做了一个鬼脸,逗得方轶和黄援朝哈哈大笑。
“对了方律师,您说明天会见那个被告人会不会也跟今天这位是的,也是个变态!”周颖不解道。
“这案子没那么简单。之前咱们去法院阅卷,案卷中有记载,你没看吧?”方轶问道。
“罗达英的案子下周要开庭,我这段时间在忙那两个抢劫案,还真没仔细看绑架案的案卷。”周颖尴尬道。
次日一早,方轶带着周颖去了看守所,会见绑架案的被告人孙大林。
孙大林是个二十二岁的小伙子,寸头、圆脸、大眼,嘴有点歪,但是人样子长得还可以,虽然算不上帅气,但也尚可。
他的眼神有些发愣,给人的感觉很执着,按照方轶的经验,这样的人大多比较偏执,认死理。
律师本色 第2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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