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身检查,孙奎除了颈部、左胸、肋部挫伤,手臂软组织损伤外,其他别无大碍。
方轶听孙奎叙述完,问道:“你认识对方吗?当时为什么要拿车内的手机?”
“我不认识那几个人,也从未见过他们。我当时怕对方打电话找人报复我,所以就拿了他们的手机……”孙奎道。
“当时那个胖子跑向轿车的时候,你为什么继续追赶?你的目的是什么?”方轶问道。
“当时我被他打急了,见到他手里的刀落地,就去抢,他抢不过我,挨了几刀后跑向车,我以为他去车里取刀或者棍棒之类的其他东西,我不想再被打,就追过去了。”孙奎道。
“嗯,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估计这案子很快就会被送到检察院。你有什么需要的吗?用不用给你存些钱?”方轶道。
“嗯,谢谢方律师。我家里怎么样?”孙奎眼圈发红,看向方轶。
“你父母都挺好的,你不要精神压力太大,事情已经发生了,你要勇敢的面对。你的同事、老板都会支持你的。
我认为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会跟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沟通案件情况。”方轶道。
“谢谢,谢谢方律师。”孙奎含着眼泪道。
当方轶走出大门时,孙奎的父亲快步走了过来,云梅跟在他身后。
“怎么样?”孙奎父亲关切的问道。
云梅也投来询问的眼神。
“孙奎在里面挺好的,需要给他存点钱。目前案子还没移送检察院,暂时我能做的也仅仅是会见,了解下案情。”方轶道。
“人没事就行,方律师,得存多少钱?”孙奎父亲道。
“先存五百吧,不够了再存。”方轶道。
“孙叔,这钱你先拿着,给孙奎存上。”云梅知道孙奎父亲来的急手上肯定没拿多少钱,便从包里拿了五百递了过去。
回到车上,方轶简单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然后道:“我觉得孙奎属于正当防卫,但是警方认为他是防卫过当,所以这事关键看检察院那边怎么认定。”
“方律师,那后面的事就麻烦您了。需要多少律师费,您直接告诉我就行。”云梅道。
“云总,我儿子的事怎么能让您掏钱呢,我回去后就让连鹏把钱转给您。”孙奎父亲是个本分人,自家的事跟人家老板毛关系都没有,总让人家老板花钱,他心里过意不去。
“孙叔,孙奎是我公司的员工,再说了你家里也不是太富裕,还是我来吧,等孙奎出来了,再从工资里扣。”云梅道。
孙奎父亲看着云梅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得一个劲的点头。
金石律师事务所内,司马君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走到了谢友和的面前:“谢律师,方律师呢?”
谢友和放下手中的案卷材料,摘下老花镜,看向司马君:“哦,方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有事?”
“法律顾问单位那边有个案子需要咨询,我正好要过去跟他们老总谈下项目的事……,方律师不在,要不你跟我跑一趟?”司马君说的客气,不过看那意思却没给谢友和考虑的余地。
要是往日,谢友和心里肯定会大发牢骚,埋怨方轶出去的不是时候,但是今日不同往昔,王德友初来乍到,正在熟悉环境氛围,尚未安排工作,谢友和眼珠一转看向了他。
“司马律师,我给你介绍下,这位是咱们团队新来的王德友律师,他执业经验丰富,让他跟你去吧,我手里有案子明天早上开庭,我得熟悉下案卷。”谢友和微笑着将王德友推了出去。
梅小婷和周云渊心中埋怨谢友和不地道,让不明情况的王德友跟着司马君去见客户,不知道王律师回来后会不会抓狂。
王德友听到谢友和介绍自己,急忙起身看向眼前三十来岁的扑克脸女律师:“您好司马律师,我是王德友,刚刚加入团队,以后请你多关照。”他表现的很诚恳。
但是很遗憾,他的诚恳并未换来司马君的微笑。
“你好王律师,我在楼下等你。”司马君打量了下王德友,转身向外走去。
看着司马君远去的背影,王德友脑中一脸盆的问号,为什么之前没人跟自己提过还有一位司马律师?
“王律师,司马律师是非诉组的大拿,跟她多出去见见客户说不定有意外收获。快去吧,楼下红色奥迪a4就是她的。”谢友和微笑道。
王德友没想那么多,答应一声,提着公文包快步去了。
谢友和起身伸了个懒腰,端起大茶杯笑眯眯的盘算着:希望这位王德友律师与司马律师合作愉快,以后司马君就承包给他了。
梅小婷和周云渊对视一眼,然后看向谢友和,两人怎么看怎么觉得这老家伙阴险!
第264章 怼的出门找不到北
晚上回到市里的住处,方轶试着给李斌打去了电话,嘟嘟几声后李斌接听了电话,他告诉方轶,目前局里对孙奎的案子处理意见不统一,有人认为是正当防卫,应该撤销案件,也有人认为属于防卫过当,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理。有可能这几天就会出最终意见,案件大概率会移送去检察院审查起诉。
针对孙奎的行为,李斌的意见倾向于正当防卫,方轶跟他交换了自己的意见,虽然没有见到案卷,但是从今天孙奎的表述上看,方轶跟李斌的看法一致。
几日后,孙奎的案子被移送到了检察院。方轶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之后云梅和孙奎的父亲再次来到金石律师事务所委托案件。
为了避免一次次来回跑耽误时间,方轶提议直接签署全流程委托手续,按阶段付费,云梅和孙奎父亲自然不反对,反正是按阶段付费又不是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这样做省事!
当方轶来到县检察院时,接待他的竟然是一个老熟人,曹晓雪,没错就是当初在县公安分局跟着李斌屁股后面转的那个小女警。现如今曹晓雪过了司法考试,已经入职检察院了。
“曹警官,您怎么来这边了?”方轶惊的嘴巴能塞下鸡蛋。
“怎么啦?我就不能来检察院?我现在是助理检察员。孙奎的案子现在由我负责。”曹晓雪依旧冷冰冰的,脸上挂着霜,貌似这丫头脸上的冰碴子就没化过。
“我只是觉得太巧了!这是我的委托手续,您看下。”方轶说着将委托手续递给了曹晓雪:“今天我过来是来调卷的。”
“你稍等下,我给你找下案卷。这个案子挺简单的,案卷内容不多,我刚看过。”曹晓雪说着,将早已准备好的案卷递给了方轶。
方轶拿出手机,边翻案卷,边拍照,将案卷材料粗略的看了一遍。
“其实这个案子我觉得孙奎应该够不上故意伤害罪,属于正当防卫。”方轶试探着问道。
“你要是想交换案件意见,可以再约时间,提交书面意见。今天我时间有限,恐怕没时间跟你交流案情。”曹晓雪看了一眼手表道。
“您那天有空,我再过来跟您交换意见。”方轶道。
“明天吧,明天周四下午你过来,我们正好也想听听律师的意见。”曹晓雪看了看自己的日程表,说道。
出了检察院的门,方轶盘算着,明天下午交换意见,这时间可不富裕啊,看来今晚得加班了。他出门后,将调卷的情况告诉了云梅,做事要留痕,至少要让当事人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这是他的习惯,以免当事人误会自己拿钱不办事。
方轶回到金石律师事务所时已经到了下班点,王德友正在伏案疾书,其他人也在各忙各的,只有谢友和优哉游哉的去茶水间刷杯子刚回来。
“方律师,你不是去检察院了吗?都下班了,怎么又跑回来了?”谢友和见方轶进门,惊讶道。
“别提了,明天下午要去检察院沟通案情,这不是回来临阵磨枪来了么。”方轶无奈道。
回去看案卷也行,但是方轶总感觉没有氛围,还是在所里分析案卷有感觉。
梅小婷和谢友和先走了,周云渊还在噼里啪啦的打着键盘,据说在弄一份尽调报告。
“老王,你怎么也没走?”方轶看向王德友道。
“嗯,一会儿就走,给顾问单位改几分文件,要的比较急。”王德友一边看显示屏一边道。
方轶放下包,抽出案卷看了起来。
不一会儿,王德友伸了个懒腰,凑到方轶近前低声道:“方律师,我今天又跟着司马律师跑顾问单位去了,这段时间司马律师总是板着一张脸,对我爱答不理的,我也不敢多说话,是不是我什么地方犯了忌讳?”
“你跟司马律师出去见客户了?”方轶意味深长的看向他道。
“对呀,你不在,谢律师安排我去的。”王德友道。
“嗯,没事。司马律师办事很认真,一板一眼不拘言笑,所以她对你这样很正常,对我也这样,她不问你,你不要说话就好了。时间长了就习惯了。
司马律师在团队里的位置比较特殊,属于非诉的二把手,很有话语权。虽然咱们是诉讼组,但是她的意见对顾老大还是很有影响力的。”方轶点头道。
既然王德友跟着司马君去见客户了,而且还不止一次,这就说明司马律师至少不排斥王律师,应该对他的专业能力也比较认可,否则早就找谢友和换人了,谢友和也不可能一天到晚的优哉游哉。
“嗯,我明白了。你继续吧,我先去改文件。”王德友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又回去继续忙了。
方轶忙到快十二点才离开律所,王德友早就走了,周云渊也在十点的时候回家去了,律所公共办公区一片灯火通明,大律所从来不缺通宵忙碌的身影。
次日下午,县检察院,方轶如约而至。
“方律师,先谈谈你对孙奎案的看法。”曹晓雪看着对面的方轶,说道。
这次参加案件意见交流的检察员不止曹晓雪一人,还有一位四十来岁的资深女检察员,是曹晓雪的师父。这位检察员方轶看着面熟,但是他又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了。
“好,我先说说我的意见,我个人认为孙奎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他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理由如下:
第一,关于杜金全(也就是被孙奎砍伤后死亡的胖子)的行为是否属于“行凶”的问题。我认为,杜金全的行为属于行凶……”
方轶尚未说完,曹晓雪插话道:“这个不一定吧,杜金全仅使用刀面击打孙奎,并未使用刀刃砍人,由此可见他的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不确定,我觉得不一定构成行凶。当然现在人没了,想要进一步求证他的动机和目的已经不可能。”
曹晓雪是气死小辣椒,不让独头蒜的性格,之前在公安机关有李斌镇着,还收敛点,来检察院工作后,怼律师的话一套一套的,要不是现在的师父压着,她能把律师怼的出门找不到北。
之前因为李斌的关系,曹晓雪与方轶打过交道,算是熟人,今天交流意见又有师父在身边,所以她对方轶已经算是很客气了。
第265章 这事闹的!
“针对杜金全的行为是否属于行凶问题,我跟您的意见不一致。对行凶的认定,应当遵循《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作为把握的标准。
杜金全开始阶段的推搡和踢打行为不属于‘行凶’,这一点我没有意见。但是从他自车中取出砍刀,开始击打孙奎之时起,我认为他的行为性质已经升级为暴力犯罪。
而且杜金全当时的攻击行为特别凶狠,其所持砍刀属于管制器械可轻易致人死伤,当时杜金全又喝了酒,随着事态发展,接下来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后果难以预料,孙奎的人身安全处于现实的、急迫的和严重的危险之下。
您刚才也说了,杜金全具体持杀人的故意还是伤害的故意不确定,这正是许多行凶行为的特征,但并不是认定的障碍。因此,我认为杜金全的行为符合‘行凶’的认定标准,应当认定为‘行凶’。”方轶说完看向对面的两位检察员,目光坚定。
方轶为什么首先强调杜金全的行为属于“行凶”,是有原因的,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通常称这种正当防卫为“特殊防卫”。
方轶的目的就是要将孙奎的行为定义为特殊防卫,最终认定孙奎不属于防卫过当,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先找到一个支撑点,而杜金全的行为恰好符合“行凶”的特征,为方轶提供了支撑点。
“方律师,您继续。”资深女检察员点头示意道。
“第二,关于杜金全的侵害行为是否属于“正在进行”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截止杜金全离开现场前,他的侵害行为一直处于‘正在进行’状态,没有结束。”方轶道。
“我也看了看卷,在杜金全手中的砍刀脱手,孙奎抢到砍刀后,杜金全的侵害行为应该算是已经结束,他对孙奎已经不存在侵害。所以我认为自孙奎拿到砍刀后,杜金全的侵害行为已经终结。”曹晓雪接过话茬道。
“方律师,您说说您的理由。”资深女检察员看向方轶道。
“针对曹检察员提出的意见,我不敢苟同。
我认为,判断侵害行为是否已经结束,应看侵害人是否已经实质性脱离现场以及是否还有继续攻击或再次发动攻击的可能。
孙奎抢到砍刀后,杜金全立刻扑上去争夺,侵害行为并没有随着砍刀的易手而停止,杜金全抢砍刀证明他主观上仍然存在侵害的故意。后来杜金全被孙奎扎伤,受伤后的杜金全又立刻跑向之前藏砍刀的汽车,孙奎此时惧怕杜金全报复,作不间断的追击也符合防卫的需要。
孙奎追砍两刀均未砍中,杜金全从汽车旁边跑开后,脱离了现场,孙奎停止追击。因此,在孙奎抢得砍刀顺势反击时,杜金全既未放弃攻击行为也未实质性脱离现场,不能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停止。直至杜金全逃离现场侵害行为才结束。”方轶道。
“嗯,您接着说。”资深女检察员继续道。
“第三,关于孙奎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问题。
我认为,孙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特殊防卫。”方轶道:“不知道这一点你们怎么看?”
律师本色 第1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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