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
路景秋拥着她的肩,带她进了校园,“我们进去看看。”
周末,师大的体育馆人来人往,满是来锻炼的学生。场馆很大,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馆、健身室都在里面。
每年市里体育中考的地点都在师大,是以师大会在六月对外开放,允许要中考的学生过来训练和提前踩点。
“我记得,我体育特别差,市里还要考游泳,好难,当时我每天都和同学来这里练习。”回忆起那段时光,连心又抓狂,又怀念,“但是,也挺快乐的,和那么多同学一起玩,最后还考了个不错的成绩。”
的确,越紧张,越濒临崩溃,为想要的东西而奋力时的感受,是刻骨难忘的。
“当时,我也在这里游泳。”路景秋低着头,情绪平静,“不过不是为了中考,游泳对我而言不是难事,我只是依恋被水覆盖的感觉,它完全包裹住人,温柔全面地和皮肤相贴。”
两人的情绪是相反的,她无忧快乐,他愁肠满腹。
“所以,那时我们在游泳馆见过面吗?”连心问。
“不仅如此。”路景秋低低吐出几个字,“你救了我。”
“那时候的我被要求苛刻的中考分数,喜欢的东西被嗤之以鼻。我不在乎梧城中考,我认为这些学业知识都不过如此,大部分时间我都读书打发时间去了。”
“当时我正在读《一个艺术青年的画像》,主人公斯蒂芬·迪达勒斯为了崇高的艺术理想宁愿来一场自我流放,与前半生所有牵连一刀两断,看了之后我自嘲自己的胆小怯懦,情绪低迷之极,我试想过死亡,我来到深水区,把自己埋入水面以下,妄图让我最有安全感的水来杀掉自己,这是一场亲密的自杀游戏。”
“当我沉入水底,意识恍惚的时候,有个身影弓着腰,出现在我眼前,呼唤我,我半眯着眼看她,但隔着水不太真切,有些模糊扭曲,但是这副面容很美,是我想象中的古希腊海伦女神。”
提到这里,连心心底一震,颤颤巍巍说道:“我记得!你不提我都快忘了…我根本没想到这会是你…我当时看见有个人一直沉在水底,我想救他,但水太深了,我不敢下去。”
“所以,你当时在池边看着我,一边叫着老师。我还听到了你同学叫你,说‘连心,我们该走了’。我记住了这个名字。”
听此,连心忽然有些遗憾,“我本来应该看看你被救上来后怎么样,但同学催促着我回去了,所以看到老师来了之后,我就走了。”
“没关系,最后的结局是,你把我从死神的手上拉了回来。”他握住她的手。
“可是,因为这样你就喜欢上我了吗?”连心有些无法理解。
“不,宝宝。”路景秋苦笑,“你高估我了,当时的我,已经丧失了去爱一个人的能力。”
路景秋带着连心出了师大校园,又站在街边打车,“现在,我们去下一个地方。”
连心太好奇了,完全随路景秋安排,看他招手拦下一辆出租,对司机说道:“梧大附中教师公寓。”
路景秋先让连心上了后座,自己才坐进去。
“对这个地方熟悉吗?”
连心的心砰砰直跳,一切简直难以表述,她当然不会忘记这个地方,“高一暑假,我爸爸在梧城找到的第一份工作,这里施工,我经常来这里找他。”
“高一暑假我也是在这里度过的,在教师公寓租了房子,附中不会让尖子班休息,暑假也会让学生留校,补课、训练。”
“原来附中这么严格?当时的我还在无忧无虑到处探索。”连心惊,觉得自己和路景秋简直处于两种极端,“我们家买了辆自行车,每天我都从家里骑到附中这里玩,顺便,去找我爸爸。”
“所以,阴差阳错,我们又见面了。”
下了车,路景秋带连心来到教师公寓外面的小公园,“这就是当时你爸爸工作的地方吧?”
“嗯嗯,这儿要建一个绿化地,趁着放假,要在暑假修起来。”
路景秋:“每天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我都会经过这片施工工地,总有个小姑娘和周围的成年男人格格不入,在这附近转悠着。隔得太远,当时我不知道那是你。”
“那时的我觉得已经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去艺术学院念书,去欧洲放飞自我完全就是痴梦一场,我宛如行尸走肉一般生活着,学校的高压摧残,同学们羡艳都让我麻木。”
“我最常做的事,就是每天傍晚躺在客厅木地板上,蜷缩着,看着落地窗外的流云涌动,任由孤独侵蚀自己……”
“直到某天下午,我按部就班放学回家,在单元楼门口看到你和一群人迎面走来,我们擦肩而过,我记得你声音和面容,那就是你。”
连心已经完全记不得了,“我当时在干什么?”
“你们当时在说,施工会影响公寓的燃气供应。”路景秋挽住她的手,打量着连心的手掌,“回到家门口,我就看到大门上贴着一张粉色的手写字条,说今晚七点会停气,暑假炎热,让我们洗澡、做饭注意时间,纸条下方还有一个中性笔涂的微笑符号。”
听到这里,连心已经完完全全记起来了,“对的,当时物业说房子新修,有些业主没有加群,怕看不到公告,我闲着也是没事,就帮忙写了好多字条,贴到人家门上!”
“这种不吝于给人善意的符号,凭我直觉,只能是你给的。你就像月光一样,温柔抚慰每一个人,你无法想象当时这字条给我的冲击有多大,就像一个人一直在身边,给我的关心、对话。”
先播下种子,再浇灌一次,蓬勃的爱意就已经能破土而出。
第二次见面,比任何时候都关键。也就是这一次,才让路景秋幡然醒悟,原来,六月在游泳馆,见连心的第一眼,他就已经喜欢上她了,这份纯粹的情愫,让他想起某位港台作家的手记:
“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我明白我会爱你,像狂兽像烈焰的爱,但不准,这事不能发生,会山崩地裂,我会血肉模糊。你将成为开启我成为我自己的钥匙,那个打开的点,恐惧将滂沱滚打在我身上,我所自恨的我也将除去我,这个肉身里的我。”——
开这篇文的灵感,是因为某次散步到郊外新楼盘,孤独的电线杆、稀少的人群,落寞的黄昏,我看着灯光稀零的窗,开始幻想,住在里面的人,是否有一瞬,打开窗户时,会觉得孤寂。
遥遥共她见一面,那份快乐太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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