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涟知道圈子里大部分男的看见主动凑上来的姑娘就像狼看见投送怀抱的羊,但他实在对这种事没有任何妄想,甚至惶恐万分。
“毕竟人家现在也算半个大牌,你请一次请不动很正常,”完全不了解真实情况、即将离队的吉他手这么对何涟说道,“放心,你这么有才,肯就算小黎老师不愿意,肯定还有其他人会愿意来的。”
何涟不置可否。
他不能怪罪任何人,这是他自己没控制住自己——原本只是站在舞台被他瞻仰的偶像就这么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搂住他的脖子,用柔软的嘴唇亲他,用柔软的手抚摸他,他的脑子啪嗒一下失去了一切可以称为逻辑的程序。
糟糕极了。何涟想。但是他不能让误会就这么延续下去。
幸而昨天晚上黎涵并没有拒绝加他的联系方式,他犹豫了好一会儿,手机消息编辑框打了删了打,最终还是硬着头皮编辑了一条信息发了过去。
明明前天晚上才有过亲密的肉体接触,然而第二次见面时,黎涵感觉眼前的年轻人似乎被束缚在一套名为陌生人社交礼仪的大网之中,他认真地询问黎涵喜欢吃什么菜,有什么忌口,接着开始干巴巴地谈论天气,交通,餐厅环境,然后默不作声地下单。
吃饭的地方是个音乐餐厅。远处的小舞台上有民谣歌手正抱着吉他在低吟浅唱,幽幽的乐声浮动在餐厅空旷的环境里。
“我把你们乐队的歌都听了一遍,”黎涵突然说道,“技术扎实,审美不错,概念完整,继续做下去肯定会吸引到更多的粉丝,当然,前提是你们能在做下一张专辑前不被饿死。”
何涟微微抿嘴。很多人都对他们这么说过的。
“那我们来说说昨晚没说完的话题吧。”黎涵突然笑道,“你为什么想请我去你们乐队做吉他手?”
这是个很必要的问题。对于很多乐队来说,主唱,尤其是女主唱,是一个乐队的门面;把一个乐队的门面主唱找去其他乐队干活,多少有点挑衅的意味了。
何涟沉默了一小会儿。
“我看过你五年前的演出。”
五年前,何涟刚上大学,和学校里的朋友们小打小闹地组了一个乐队,某天晚上和朋友出门看演出,演出的是一个朋克乐队,主唱在一边唱着和喊叫几乎没有区别的歌词,而吉他手则在一边戴着帽子低头弹琴,嘈杂粗犷的琴声与她那安静的台风格格不入,甚至与整个乐队喧闹的气氛也不太相符,但却意外地让人非常着迷。
那个那个朋克乐队昙花一现,发了一张非常违反朋克精神的录混精良的专辑,接着就销声匿迹了。
何涟一直很后悔没有早点认识他们,他实在喜欢他们的风格。直到后来发现了白路灯的主唱,似乎就是之前那个朋克乐队的吉他手。
其实在前天晚上之前,何涟并没有想过要找黎涵,毕竟白路灯的咖位比他们要大。他也只是恰巧听到有人在闲谈,说白路灯的主唱和吉他似乎分手了。那一刻,冲动的念头涌上心头,让他抓紧机会去撬墙角——当然,并不是说感情上的撬墙角,他只是想找一个吉他手,一个他心心念念的吉他手,一个他五年来一直没忘掉的吉他手。
“ 唱这么难听能不能要下去啊,要不换我来吧?啊?”
舞台上突然传来争执声。
“......不好意思,先生——请您,请您不要破坏设备——”
台下似乎有喝醉了酒的客人在闹事,但是唱歌的女孩显然并不太擅长处理这种客人,只能不停地后退,看着那个客人踩翻了话筒。
台下的的顾客们面对台上的混乱无动于衷,有些甚至露出了烦躁的神情,想要赶快离开。
黎涵站起来想过去帮忙,她对面的何涟却已经快步走到了台边。
他要比那个醉汉高上半个头,但身材却要瘦上不少,黎涵本来还担心他会遇到些困难,没想到他不动声色地接近了那个醉汉,十分轻巧地就把他压制在了地上。
门口的保安姗姗来迟,终于把这个闹事的醉汉给拖了出去。
黎涵走了过去,把倒在地上的话筒架扶了起来。驻唱的女孩心魂未定地喘着气,对来帮忙的两人连连道谢。
“你的声音非常好听,刚才那个人说你难听完全没有道理,”黎涵想了想,对女孩说道,“但刚才我听你唱歌的时候高音稍微有点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可以不按照这首歌的原调,降半个调试试。”
“哦、谢谢。”女孩受宠若惊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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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应该上肉了
第一个男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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