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朋友预料,今睢轻易地认出了陈宜勉,场上的24号。他球衣是黑色的,身型挺拔,四肢有力,奔跑起来与队友做手势打配合散发着嚣张又骄傲的荷尔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锋芒毕露。
那时的今睢带着好学生的沉默与清高,看不上如此特立独行的人。所以她很快移开了视线。
但总有人轻轻松松地闯进你的世界。陈宜勉真正在她心里留下痕迹是在比赛的中场休息。
现场人太多了,也很混乱。有爱表现的男生为了耍帅站在场上原地起跳,打算把篮球投进场边的篮筐,但就在他起跳时,被身边的伙伴撞了下肩膀,而这时,篮球脱离控制,偏移了原本的方向。
“小心!”朋友试图提醒今睢。
但今睢没听清她说什么,倾身过去询问。
篮球带起的风在今睢耳畔停止,她被笼罩在突如其来的身影中,茫然侧头,看到眼前横伸过来一条手臂,手臂的主人用掌心轻松接住篮球,漫不经心地丢进了旁边的篮筐。
今睢循着那流畅干脆、不拖泥带水地动作望过去,正对上陈宜勉那张佻达不羁的英俊脸庞。他只是随手一截,压根没注意自己帮谁挡了灾,也没去指责丢歪球的人。
篮球场边,一大半女生给他送水送毛巾,但陈宜勉站在场边,谁的也没接。
平日跟陈宜勉关系不错的一个女生穿着吊带短裙,拿着毛巾和运动饮料等在一边,见陈宜勉走近,藕段似的胳膊直直地伸出去:“刚刚的灌篮太帅了。”
“必须帅啊。”陈宜勉丝毫不谦虚,应着女生的话,脸上笑容不羁张扬,同时抬手,冲一旁正从装矿泉水包装袋里拿水的队友招呼一声:“振哥,给我拿一瓶。”
被称呼为“振哥”的男生一手撩着球衣下摆擦脸上的汗,另一手抽了两瓶水,胳膊一扬,朝陈宜勉的方向丢一瓶。
陈宜勉稳稳接住,说了句:“靠谱。”随后他握着这瓶水,冲眼前的女生笑笑,说,“我这有。还是谢了。”
下半场即将开始,双方队员上场。陈宜勉和朋友从今睢旁边经过,她不小心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韩振过去撞撞队长的肩膀,朝场边沮丧的女孩,使眼色:“什么情况。刚我还没反应过来,你怎么不接人女生的水?换目标了?”
陈宜勉玩世不恭地往对方肩上一搭,挤挤眼,没正经道:“我这不是想让大家知道,谁才是正宫。”
今睢听着这插科打诨的玩笑,隐约明白这个保持着顽劣浪荡形象的男生,刻意却自然地与这个顽劣浪荡的形象保持着距离。
连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冒出这样充满矛盾的定义,所以她不受控地抬眸,想要多从他身上寻找些特性来佐证自己的认知。
她在看别人,而有的人也在找她。
韩振扭头张望着,跟陈宜勉打趣:“刚刚你帮挡球的那女生怎么没贴上来?一般这种被英雄救过的美人,是要以身相许的。”
陈宜勉注意力落在别处,闻言,漫不经心地反问:“你这是羡慕还是吃醋啊,正宫?”
最后两个字说得慢悠悠的,韩振反应了几秒,理解意思后,靠了一声,说:“我是直男。”
“巧了。我也是。”陈宜勉笑得坦荡又豁达。
今睢已经移开视线,垂着头,在整理桌上被风刮得哗啦哗啦响的文件夹,在这温柔且肆意的风光中,她的嘴角翘着迟迟没有抿平。
陈宜勉人缘很好,身边永远不缺朋友,女生多,男生更多。
他对朋友仗义,在男生间开得起玩笑,也会玩,从不端着天子骄子校园男神的bking架子,却没人能否定他身上各种可以称得上是出类拔萃的天赋。
“陈宜勉打球这么帅吗!”
今睢的手臂被孟芮娉用力攥了一下,她猛然间从回忆里回神,耳朵炸起孟芮娉的这句嚎叫。
“陆仁,你太逊了!风头都被陈宜勉抢光了!”
冬日的篮球场上,少年桀骜一如往昔,比阳光还要刺目的,是他奔跑跳跃、拥有无限活力的身影,穿过光阴,历久弥坚。
第17章、陆仁
“先不说陈宜勉的颜值,光是他这打球的水平在校园里便拥有了优先择偶权。”孟芮娉热衷欣赏美的事物,从不吝啬自己的夸奖。她起初还有闲心调侃刺激一下陆仁,渐渐地,注意力全被陈宜勉吸引。
她一个人欣赏还不够,非要让今睢参与进来一起夸。
今睢不是外露的性格,说不出如此直白的夸赞,应了几句后,把话题岔开,“一直没问你,你和陈宜勉是怎么认识的?”
“诶,我没跟你说过吗?”孟芮娉说,“是我因为过敏总跑医院之前的事情。我有天在路上看到几个小孩在虐狗,陈宜勉比我动作快,先上去阻拦了,狗被救下,送去了宠物医院救治。我住校,不方便养狗,陈宜勉说我如果放心的话就把狗交给他,我那时便知道了他舅舅那个流浪动物救助站。我觉得救助站多酷啊,就一心热忱想要去帮忙,一来二去,就熟了,结果我因为过敏跑了几次医院,折磨死我了。”
陈宜勉做这样的事情,她一点也不意外。最不正经的皮囊下,是最正经的深情。
这样的少年,怎么不讨人喜欢。
今睢回忆起高中时的陈宜勉,他的身边总少不了红颜知己的身影。
即便是现在,今睢偶尔去戏剧学院的论坛、抑或者他的微博账号,总能看到跟在她身边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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