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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回家

    “别做傻事啊,秦风……”
    半坐在海面上,看着背后朦朦胧胧的百慕大,林谟眉头深深地锁着,秦风显然是察觉到了什么,哪怕林谟一直觉得奥洛斯的所作所为有些奇怪,但那只是感觉罢了,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可现在秦风却暗示了他某些东西(记忆),他暗示了什么林谟并没有彻底理解,但却真真切切将对奥洛斯的怀疑摆上了台面,同时秦风一副完全将后事托付给他的态度更加让林谟担忧,拯救神界需要十二位神明的修为,奥洛斯不至于杀死秦风,但或许可以彻底改变他。
    “呼,别瞎想了。”林谟甩了甩脑袋,过分的担心于现在的他而言是多余的,“赶快找到第三份记忆吧,神明时代的记忆或许是找出破绽的最直接的信息源。”
    不过现在是那个时代?林谟有些懵圈,他环顾四周,皆是一片深蓝色的大海,目力所及根本没有岛屿的影子,
    “不会是在太平洋中央吧……”林谟有些无语,他还只是人仙,虽然渡海什么的不是难事,但一直飞着太耗灵力,悬浮渡海也行,就是太累,走海底或许不错,省力但是太慢,换个人被丢在了茫茫大海上那个人大概率会直接躺平,林谟却优哉游哉地半卧在海面上思考着怎么逃生最省力,太嚣张会遭报应的。
    呵,下一秒,报应来了。
    “查尔斯,那不是查尔斯吗?!”
    “哪儿呢,哪儿呢?”
    “默林前辈失踪两年了,你说他现在出现在海里,怎么可能啊。”
    “不是啊,你们来看,那一头蓝毛谁会认错啊!”
    “好像……是有点……”
    我去!林谟直接惊了,查尔斯好像是劳资的姓来着,他连忙放下手臂,做出一副溺水漂流的样态,有船靠近他是知道的,但因为距离稍远他没有在意,但哪知道船上水手的视力这么好,竟然一眼就从海水中分辨出他那颗蓝汪汪的脑袋,关键是这货还认识我?!谁啊?
    当林谟“昏迷”着被一众人打捞上来时,他才终于明白一系列的原因,他们是英国皇家探险队的第一分队,这一小队是整个探险队战斗素质最高的,眼力自然无需多言,而林谟本人当初就隶属于这个分队,当然前者实在过于独来独往,大部分的队员他都不认识,但很多人认识他啊,其中那个认出林谟的家伙更是他昔日的同僚,和他同届的威廉,是极少数与林谟有过合作的探险员。林谟表面昏迷着,内心却止不住地狂吼,怎么偏偏一回来就遇上老熟人啊?他可没时间叙旧啊!
    不过……林谟嘴角勾起了一个温柔的弧度,脑海中闪过一个娇弱的身影——回来了……妹妹,菲苾……你还好吗?
    “哦,他醒了,他醒了!默林!我的兄弟!”林谟睫毛刚微微颤抖,装作将要“苏醒”的模样,威廉就一把把他抱了起来,满脸的络腮胡在林谟脸上来回的刮擦着,林谟只感觉数十张砂纸卷成一个球在他的脸上坐着滚筒运动,他现在就算是不想醒都不行了,他挣扎地从黑色森林中挣扎出来,深吸一口气,尽可能地微笑道:“威廉兄弟,”
    “好久不见!”
    如大狗一般的威廉泪腺直接失控,这个六英尺的大汉抱着林谟哭得稀里哗啦的,林谟僵硬的嘴角逐渐软化,狠狠地拍着这个许久不见的好弟兄,不少新老入团的弟兄纷纷走上前,也给了林谟一个紧紧的拥抱,林谟看着那些个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一抹心酸也蒙上了心头,但他的嘴角却抑制不住的上扬……
    确实,好久不见!
    不过,为什么区区两年时间,就把当初的一个小鲜肉,变成了满身是毛的大叔啊,我记得你今年才二十多吧!林谟看着威廉忍不住心中吐槽道,岁月是一把杀猪刀,但这也太扯了吧!
    默林·查尔斯,是他在这个时代的化名,他襁褓之时曾随着一叶小舟顺流而下,落入查尔斯庄园之中,被养父母捡到并收留,当时他的怀中揣这一卷丝绸,上面有着两个血色的大字,林谟,这便是他的名字,除此之外那张丝绸上没有一点信息;他的养父是中原人,姓王,名玄,早年是一支中原商队的主事,后来才入赘进入查尔斯家族的,他的妻子才是查尔斯家族的家主,也是他把林谟的名字倒了过来,权充当自己在异国他乡的名字,这才有了默林·查尔斯的化名,当然,这一切都是父母临去世前才告诉林谟的,他也正是因为二老的去世以及真相过于残酷才离开家族的,成为了一名漂泊的旅者,算来,他已经有四个年头没有回过家了。
    “说来,临走前我还和菲苾大吵一架来着。”林谟坐在船头,沐浴着湿润的海风,对着身后趴在栏杆上的威廉说道。
    “放心吧,她一定会原谅你的。”威廉此刻已经剃掉了他那一脸的虬髯,金发,配上小麦色的皮肤使得他整个人精神了许多,他笑着说道,“菲苾在你失踪以后可是疯了一样满世界找呢,就连你都没登上去的中原深处的一片高地她都派人去探查过了,可想而知她对你的担心。”
    “青藏高原吗……”林谟自言自语道,倒是大狗一脸神秘地问道:“诶,这两年的事情你和我说说呗,我可不相信你失忆的那一套说辞。”
    林谟无奈,开玩笑似地说道:“我说我穿越时间了你信吗?”
    “我信啊!兄弟的话怎能不信呢?!”
    “去他娘的,滚去喝你的朗姆酒去。”
    林谟用得说法自然是失忆的常用伎俩,在二十一世纪算是很老土的借口,这个时代虽然也有些蹩脚,但还是能让人信服的,毕竟……没哪个活人能在海上漂两年吧,众人还是更倾向于前一种说法。
    天空的云朵突然密了起来,前一刻还是晴空万里,现在却已然是乌云翻滚,不一会,整个甲板上已全是“噼里啪啦”的珠玉迸溅之声,船上的几个大老粗可没时间欣赏这瓢泼雨景,他们在船只上来回走动,落帆,舀水,固定,掌舵,每一个环节都做得滴水不漏,林谟略有些欣慰地看着这一个个后辈,却并没有离开船头,暴风中他的身形纹丝不动,只是远远地望着天边翻滚的墨云,任由雨珠砸在他的脸上,感受着来自大自然的暴虐,他非但没有一丝难受,反而满心喜悦,心中的阴霾在这一刻竟然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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